卡斯特的“网络社会”概念描绘了资本主义在信息时代的组织模式,突出表现为信息通信技术下经济生产和组织的信息化、全球化与网络化特征(卡斯特,2003);而近十年来平台经济和平台企业的扩张更是将这一网络社会结构推向新高潮(Kenney & Zysman,2016)。在新型信息技术加持下,互联网平台日益成为网络社会运行得以展开的基础,改变着人类社会在市场交易、文化生产、信息传播和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与结构(张兆曙,2021)。例如,在互联网平台经济中,一方面,不同领域(交通、餐饮、物流、文娱)平台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新的工作岗位,产生了规模庞大的平台劳动者;另一方面,平台经济对传统劳动模式下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劳资关系形成冲击,数字劳工、网络劳工成为平台经济模式下新的用工主体,劳动力市场和劳动过程被充分平台化与网络化(胡慧、任焰,2018)。 在新型网络社会中出现的网络劳工,其中一种表现形式是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中的劳动过程被网络化、数字化和信息化,体现为依赖互联网技术平台而出现的多种平台劳动者,包括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家政工以及在媒介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出现的大量数字劳工(邱林川,2009;姚建华、徐偲骕,2019)。与工业时代的劳动者相比,网络社会平台劳动者的主要特点表现为:第一,平台劳动者打破了传统劳动者的时空聚集模式,平台能够最大限度地突破时空条件限制来连接数量庞大的劳动者,劳动过程和工作场所前所未有地分散化(Weil,2014;Wood et al.,2019b)。在大数据运算和信息整合匹配能力的支撑下,一方面,平台劳动者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化程度前所未有地提高,在工业时代被劳动力市场排斥的群体能够成为获取工资收入的平台劳动者(Graham et al.,2017);另一方面,平台劳动者无须跨越物理边界就能够以低成本且快捷的方式融入全球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之中。 第二,在传统劳动者的控制管理模式上,科学技术往往与工作场所的制度规章、科层组织和人员配置协同发挥作用。但在平台经济时代,以“算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新型技术在平台劳动者的控制、管理和监督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Lee et al.,2015)。资本通过算法和数字信息技术以更加隐秘的手段深入对平台劳动者的控制中,深化了劳动对技术和资本的从属性(杨善奇、刘岩,2021)。例如,郑广怀等提出“下载劳动”概念来理解平台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它描绘了平台是如何将“一套精密且动态调整的劳动控制模式‘下载’到工人身上的”(郑广怀等,2020),“下载劳动”形象地传递出平台算法等新技术是如何内嵌于平台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技术对平台劳动者的塑造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代。 第三,平台劳动者挑战了传统劳动者以从属性为核心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常凯、郑小静,2019),使得既有劳动保护框架无法完全适应平台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需求。在平台算法的霸权支配下,平台资本在获取剩余价值的同时,否认对平台劳动者在现实中的实际控制与支配权,因为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化和劳动过程的网络化为现实中否认平台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提供了论辩基础。因此,平台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并非简单的雇佣关系或劳务承包关系能够概括,两者关系表现得更加复杂多元。 平台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劳动过程、劳资关系、劳动保护等领域都显示出不同于传统劳动者的特征,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更新迭代速率在改变经济发展模式的同时也塑造了平台劳动者的多重面向。对这一新涌现出的劳动者类型,各个学科从不同分析视角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文献,梳理、总结和评价平台劳动者的研究现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理论往往因时代条件的变化而获得更新和发展,既然平台劳动者在多重维度上不同于工业时代的传统劳动者,工业时代孕育出的理论(如劳动过程理论、阶级形成理论)是否以及何种程度上适用于平台劳动者就是必须回答的问题。总结平台劳动者的现有研究,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明晰既往理论对平台劳动者群体的适用程度与边界,了解理论发展的局限;另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在既有研究基础上再造网络社会中劳工议题新的理论出发点和创新点。在实践层面,如何兼顾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与平台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是平台劳动治理面临的挑战。对既有平台劳动者研究的梳理,有利于我们把握平台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与权利,识别出平台劳动者的用工关系与现存劳动保护体系的扞格之处,为创新平台劳动者的社会保护方案提供建议。 二、平台劳动者研究的基本类型 作为互联网数字平台经济模式下产生的新用工群体,平台劳动者因嵌入于技术应用、平台控制、制度环境和法律规范而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体现出平台劳动者群体的多重面向。不同的分析范式和理论视角从不同维度探究平台劳动者群体,呈现出不同的研究类型。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合把握,我们从分析取向和研究对象两个维度出发,将平台劳动者研究划分为四个基本类型。分析取向指的是对平台劳动者的研究从何种角度出发,主要是从自变量的维度入手,包括技术取向与社会取向。技术取向关注以平台算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技术设定对平台劳动者的影响,而社会取向则将注意力放在制度、法律、组织和人际关系等社会因素上。研究对象是指在平台劳动者研究中有待说明或解释的核心关注点,主要是从因变量的维度入手,包括客观面向与主观面向。客观面向关注的是平台劳动者所处的生产结构、劳动秩序和劳动关系等方面,而主观面向则关注平台劳动者对自身和平台生产模式的理解,以及由此发展出的一系列主观感受与政治实践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