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6522(2022)04-0087-21 doi:10.3969/j.issn1007-6522.2022.04.007 在新中国史上,1956-1957年是特别值得重视和研究的两年。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和中共八大的召开,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但是“苏共二十大”“波匈事件”对刚步入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的新中国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和影响。至1957年,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共进一步通过整风运动展开了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改造,试图以“自我革命”的方式就国内外局势作出积极的应对和调整,从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针对这两年的重要性,沈志华认为主要体现在新中国由此经历了“希望”“思考”和“选择”三种“反差极大”的历史状况。所谓希望,即1956年初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中共“积极动员和团结社会各阶层,全力投入经济发展,目标是在不远的将来,把中国建设成一个经济繁荣、国力富强、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所谓思考,是指正当中共宣布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全面建设之际,“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模式”的质疑和批判使中共开始考虑“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怎样避免苏联已经犯过的错误,开辟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社会主义道路”;所谓选择,是说1956年秋“波匈事件”造成社会主义阵营的震荡风波刚刚停息,1957年夏“反右派运动”发生,中共重提阶级斗争并将其作为执政党此后的行动纲领,“中国的政治、经济乃至社会体制由此确定了未来发展的基础”。[1]基于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沈志华在其书中就“反右派运动”发生的制度性背景和结构性原因作了深入研究,而对中共在1957年以整风方式解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问题,试图在重构党的群众路线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党群关系等重要内容,则缺乏充分的展开和讨论。目前学界多是从“反右”角度对1957年整风运动进行研究,事实上,整风并不局限于此,而是有着更加多元的问题指向及其规制下的社会政治实践。有鉴于此,本文试图以中共要求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为问题切入点,在整风运动的历史脉络中对这些尚未得到足够关注的问题进行考察分析,以展示中共为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做出的努力和探索。 一、“两个报告”:理解整风指示的重要前提 中共在1957年4月27日颁发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中指出,“几年来,在我们党内,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有了新的滋长”,因此,有必要“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2]222在这一整风指示中,中共还明确强调,应当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和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所做的“两个报告”为指导思想,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此次整风运动的主题。中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两个报告的过程中,既要检查那些“脱离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士兵群众、学生和知识分子群众”的官僚主义现象,也要检查那些“不从团结六亿人民出发”“不从团结各民族各党派和广大的党外群众出发”“不从团结全党出发”的宗派主义现象,还要检查那些“不从实际情况出发”的主观主义现象,从而真正现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目的。[2]223-224此外,中共在该指示中还着重申明,为了加强党同广大劳动人民的关系,彻底改变许多领导人员脱离群众的现象,在整风的同时,应在全党提倡各级党政军有劳动力的主要领导人“以一部分时间同工人农民一起参加体力劳动”,并使其“逐步地形成一种永久的制度”。即“使领导者同群众打成一片”,“使人民内部的关系面貌一新”,“使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老爷架子,大大减少”,进一步建立“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人员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根本制度”。[2]225-226 就这一整风指示内容来看,首先它强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年时间里在党内产生了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问题。中共之所以作此特别强调,既有“苏共二十大”“波匈事件”等国际因素给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造成的负面影响,而且这些外在的挑战和冲击也警醒中共对自己成为执政党后所走过的路进行反思和调整。其次,该指示要求整风要以毛泽东的“两个报告”作为运动主题,那么就需要对这两个报告的文本内容加以细读和剖析,由此进一步探究整风运动到底有着怎样的历史规定性。如,指示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两个报告”的过程中要检查“三大主义”现象,以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此外,为了改变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巩固和加强党群关系,又作出了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并强调说要能够形成一个永久性的关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根本性制度。所以,本文选择1957年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这一历史实践为讨论的起点,并延伸至对中共为何会对此不断地进行要求、规定和宣传进行多向度的问题史讨论,进而聚焦到对群众路线这一革命传统的经验性重构和再造的根本性议题上来。 先来看第一个报告,即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在报告中,毛泽东首先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作了界定和说明,这对于我们理解这一时期国家政治生活主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他强调说,所谓人民内部的矛盾,既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也包括工农两个阶级之间以及工农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还有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此外,在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也有一定的矛盾,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领导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3]205-206这一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阐述实际上是对中共八大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一判断的具体化表达。例如,毛泽东指出,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但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这两种社会主义经济形式之间的积累和消费的分配问题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还不能一下子完全合理地解决,也存在着矛盾。“总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3]215对于后者,毛泽东又解释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对于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所以,“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而且“在解决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