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12年开始,美国文坛上出现了一场著名的新诗运动,其主要构成部分除了意象派诗歌之外,还有一个著名的诗歌流派——芝加哥诗派,卡尔·桑德堡(Carl Sand-burg,1878-1967)、韦彻尔·林德赛(Vachel Lindsay,1879-1931)、埃德加·李·马斯特斯(Edgar Lee Masters,1869-1950)是主要成员。他们活跃在美国中部大城市芝加哥,作品发表在当时著名的《诗刊》上。他们关心下层人民生活,歌颂现代都市文明,热衷诗歌朗诵,以轻松幽默的笔触书写对现代生活的感受,在文坛上产生了很大影响。他们的作品通过美国人在中国创办的英文报纸《大陆报》同步介绍到中国;与此同时,中国文坛也开始关注芝加哥诗派。20世纪30年代初,徐迟、施蛰存等人开始翻译介绍芝加哥诗派的作品,使该诗派开始对中国现代诗歌的发展产生影响。对芝加哥诗派与中国现代诗歌之间的密切关系,学界尚未系统梳理与研究。本文旨在考察芝加哥诗派与中国现代诗歌之间的内在关联,探讨后者对前者的选择与接受,分析芝加哥诗派对中国现代都市诗、朗诵诗和轻松诗的产生与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纽约、芝加哥逐渐成为繁荣的现代化大都市。诗人桑德堡身处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为美国社会的繁荣而欢欣鼓舞,写下了大量以现代都市生活为题材的诗作,桑德堡因此被称为“工业美国的诗人”①。此类作品收入《芝加哥诗集》(Chicago Poems,1916)、《烟与铁》(Smoke and Steel,1920)等诗集中。刘延陵早在1922年就撰文介绍桑德堡的多部诗集,认为其写作取材于农民和工人生活,作品中“发电机的声音,舂谷的声音,与工人们的笑声,谈话声,机器的轰轰之声,都混合着响”②。 1933年,《现代》第3卷第1期刊载由施蛰存、徐霞村翻译的桑德堡《支加哥》《钢的祈祷》《嘉莱市长》《南太平洋铁路》《夜间动作:纽约》《工女》《特等快车》《帽子》《夜》等诗作,同时,施蛰存撰写了《支加哥诗人卡尔·桑德堡》一文,对桑德堡其人其诗进行介绍。自此,芝加哥诗派开始正式进入中国文坛。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有多篇介绍桑德堡的文章发表,《芝加哥》等诗作有多个中文译本,足以说明其作品在中国文坛受到的重视。桑德堡的诗歌以美国现代都市为表现对象,给彼时的中国读者带来陌生、新奇的感受。1933年秋,徐迟翻译了芝加哥诗派另一位诗人林德赛的《圣达飞之旅程》(《现代》第4卷第2期),同时附了一篇文章,简单介绍了诗人的生平及其代表作《支那的夜莺》《刚果河》和《圣达飞之旅程》等,这是中国文坛第一次译介林德赛及其作品。徐迟认为,莎士比亚、华兹华斯、雪莱、拜伦等诗人已经过时,“从二十世纪的巨人之吐腹中,产生了新时代的二十世纪的诗人。新的诗人的歌唱是对了现世人的情绪而发的。因为现世的诗是对了现世的世界的扰乱中歌唱的,是向了机械与贫困的世人的情绪的,旧式的抒情旧式的安慰是过去了。新诗人兴起了美国的新诗运动”③。徐迟概括了美国新兴诗歌运动的基本特点,强调诗歌与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认为美国当时已进入工业化社会,因此诗歌也要与都市、工业紧密结合起来。 1934年10月,施蛰存主编的《现代》杂志推出了美国文学专号。在解释为何要系统介绍历史最短的美国文学时,编辑者给出的理由是:“在各民族的现代文学中,除了苏联之外,便只有美国是可以十足的被称为‘现代’的。”④也就是说,施蛰存是以“现代”为标准来选择译介对象的,这成为我们理解这一时期美国文学与中国新文学之间关系的一把钥匙。施蛰存认为,美国独特的社会环境是一切新生事物的摇篮:“美国是达到了作为二十世纪的特征的物质文明的最高峰。电影,爵士音乐,摩天建筑,无线电事业,一切人类在这个世界上所造成的空前的供献以及空前的罪恶,都不约而同的集中在北美合众国的国土上。”⑤显然,施蛰存发现了美国文学与物质文明、现代都市之间的密切关系,并对美国文学给予高度评价。在同一期上,施蛰存还刊发了邵洵美的《现代美国诗坛概观》一文,对美国的诗歌创作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将当时的美国诗歌概括为六种不同类型,其中一类就是“城市诗”。谈及芝加哥诗派时,邵洵美认为桑德堡是“城市诗的前驱,商业美国的代言人”,并指出现代都市生活对诗人创作的影响:“机械文明的发达,商业竞争的热烈,新诗人到了城市里。于是钢骨的建筑,柏油路,马达,地道车,飞机,电线等便塞满了诗的字汇……所以新诗人的文字是粗糙的;题材是城市的;音节是有爆发力的。”⑥ 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是中国最现代化的都市,随着新文化的中心在20年代中期由北京南移,上海逐渐成了中国作家生活创作的基地。相似的生活背景,使得芝加哥诗派的都市诗激发了中国诗人的创作,施蛰存、徐迟、路易士、陈江帆等都在这一时期创作出以现代都市生活为素材的诗歌,这些作品大多发表在施蛰存主编的《现代》杂志上。施蛰存这样描述自己心目中的理想诗歌:“《现代》中的诗是诗,而且是纯然的现代的诗。它们是现代人在现代生活中所感受的现代的情绪,用现代的词藻排列的现代的诗形。”⑦在这里,施蛰存定义“现代的诗”的核心标准是“现代”,这与他对美国文学的理解一脉相承。施蛰存对何谓现代生活还做了具体说明:“所谓现代生活,这里面包含着各式各样独特的形态:汇集着大船舶的港湾,轰响着嗓音的工场,深入地下的矿坑,奏着Jazz乐的舞场,摩天楼的百货店,飞机的空中战,广大的竞马场……甚至连自然景物也与前代的不同了。这种生活所给予我们的诗人的感情,难道会与上代诗人们从他们的生活中所得到的感情相同的吗?”⑧显然,施蛰存所理解的“现代生活”,主要是现代都市生活。他指出,现代都市生活与传统农村生活存在着巨大差异,认为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产生的感情差异,使得现代都市诗与传统田园牧歌有着本质不同。现代都市生活为都市诗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现代中国也会孕育出自己的都市诗。这一看法,在30年代也为很多人分享。例如,柯可就认为,“新的机械文明,新的都市,新的享乐,新的受苦,都明摆在我们的眼前,而这些新东西的共同特点便在强烈的刺激我们的感觉。于是感觉便趋于兴奋与麻痹两极端,而心理上便有了一种变态作用。这种情形在常人只能没入其中,在诗人便可以自己吟味而把它表现出来,并且使别的有同经历的人能从此唤起同样的感觉而得到忽一松弛的快乐”⑨。在施蛰存的推动下,《现代》从第4卷开始大量刊发都市诗创作,一直持续到第6卷第1期他不再担任主编为止。作为主编,施蛰存影响着刊物发表诗歌的取舍标准,使得《现代》成为发表反映现代生活的都市诗的重要阵地。此外,在《现代》杂志的带动下,许多刊物都开设了“都市诗”栏目,都市诗创作热潮开始在30年代的中国文坛上出现。这些中国的现代都市诗与芝加哥诗派大多有着内在关联,《芝加哥》一诗中的许多都市意象都出现在中国诗人的笔下,而芝加哥诗派对都市的复杂态度也在中国现代都市诗那里得到了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