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梳:偏离中国传统婚姻家庭制度的生活选择 在中国传统社会,婚姻是绝大多数女性成年之后的选择,婚礼是女性完成从娘家到婆家的人生过渡必经的仪轨。女性离开娘家来到夫家,在婚礼之后,被列入确定的夫家秩序之中,在婚姻中完成操持家务、养育子嗣的本务,也借此在社会、功利的意义上“获得一个充分安定的地位”(滋贺秀三,2003:390)。然而,自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期以来,一种有别于中国正统婚姻家庭制度的特殊风俗却盛行于我国珠江三角洲一带以及东南亚的华人女工之中。未婚女子模拟婚礼,将自己的头发“梳起”盘成发髻,以示终身不嫁,独身终老。这一仪式称作“自梳”,这些立誓选择独身生活的女性被称作“自梳女”。① 这一习俗确切的起源时间已不可考,据信至少自清代中叶以来,番禺一带即出现了女子“相约不嫁”的现象。清朝末年,拒婚不嫁在一些地区甚至成为当地未婚女子的主流选择。清末广东学者邬庆时称,在其故乡——人口逾千人的番禺南村,当时女子中出嫁者为数甚少,至1909年甚至无一人出嫁(陈遹曾等,1964)。自梳女在适婚年龄离家而不出嫁,并不为任何确定的对象许下守贞承诺,通常在姊妹会的陪伴与帮助下独身终老。 自梳女是什么样的人,来自何种家庭?她们为何会做出这种偏离中国传统婚姻家庭制度的生活选择?作为女性,脱离了为人妻母的命定社会角色,她们如何寄身于世?近代以来,这些疑问吸引着地方史志、新闻报章、通俗读物记述这一独特的女性群体,自梳现象也引起了当今历史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以及文化研究等各路学者的关注与思考。不同于大多数既有研究的解释路径,本文认为,自梳作为一种在特定时段中“突生”、仅见于特定地域的社会文化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现代化进程中社会风俗的变迁相关。自梳作为一种少数派的生活选择,经历了挑战社会常规,最终被部分接纳的过程。自梳女生活道路之“反常”,实则折射出中国现代社会变迁中女性生活机遇某种不变的恒常。因此,本文以自梳现象以及有关叙事作为考察讨论的对象,目的不在于做出历史特殊性的阐释,而是将其视为自然形成的“破坏实验”(breach experiment),作为一种“例示”(demonstration)(李猛,1999:55-56),通过观察社会实践中局部的挑战引发的规范化、双方的权宜,启示我们对社会生活中某些习而不察的坚硬的制度和文化进行反思。 二、近代以来自梳女叙事模式评述 如前所述,晚清以来有关自梳女的叙事开始见诸新闻报章、通俗读物、地方史志,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自梳女现象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和讨论,留下了形式各异的文献。本研究尽可能地搜集了晚清以来公开出版的述及自梳女的中文期刊文献、学术著作与资料集,经过对比阅读其中有关自梳女的叙事,发现可按两个维度来概括梳理。根据叙事所表述的自梳女身份认同取向,可将其分为家族主义取向和个体化取向两类。②这两类取向又可按叙事者的情感色彩进一步分为褒扬和批评两类,由此得到四种叙事模式:(1)地方奇观叙事;(2)独立女性叙事;(3)组织化劳工叙事;(4)爱国爱家叙事(见图1)。这四种叙事模式又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呼应着现代化变迁的议题。
图1横轴上方的地方奇观叙事与独立女性叙事皆以传统婚姻制度为参照,侧重自梳女拒婚行为反传统的一面,尽管态度一褒一贬,但均强调她们按个体意愿行事,不为家族传统所束缚,从家族中脱嵌,“过自己的生活”。图1下方的组织化劳工叙事与爱国爱家叙事则更多地看到自梳女与家族的联系,将其行为放置在华南地区传统的家族文化中来理解,组织化劳工叙事认为珠三角缫丝女工得到家族的支持,依托家族组织增强了与资本的谈判能力,延缓甚至阻碍了珠三角缫丝工业技术革新;爱国爱家叙事则突出了自梳女对家族成员的经济支持、对乡里乃至国家的情感和贡献。以下分别详述之。 如何理解从传统婚姻家庭生活中“脱嵌”的自梳女?地方奇观叙事多出于男性知识分子之手,他们在报章杂志中谈及这种偏离主流婚嫁文化的奇特风俗,将其作为“他文化”供读者品评讨论。温和者将其视为有待改良的独特风俗(慨士,1926),尝试结合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加以解释(陈东原,1927;慨士,1926)。③激进者则不避道德评价,直白地对自梳女的守贞生活表示怀疑(佚名,1934),要么认定其有“同性爱的大嫌疑”,鄙夷自梳女只是为了自己而放弃传统社会角色,“怕生孩子妨碍自己的自由和健美”(向尚,1936:591),要么直呼其“伤风败俗,摧残道德!”(李野萍,1928)有意思的是,有的批评者认为这些“见所未见,出人意料,骇人听闻”的地方风俗“大约也是现代潮流日趋进步,女权一天一天发展的结果”(李野萍,1928),另有来自广东的评论者却倾向于认为自梳是穷乡僻壤、不够开化的地方才有的陋俗,“这种不良风气,在乡间还有些潜在力,一时不能肃清。但是受过教育的女子,那就没有这种怪事发生了”(碧霞,1934:130)。总的来看,地方奇观叙事往往以一种文化上的“中心-边陲”秩序为基础,将自梳现象与这一秩序中更为鄙陋的“边陲”相关联。现代潮流究竟是造成自梳女偏离传统生活轨道的诱因,还是帮助她们重回主流婚嫁生活的灵药,取决于论者心中赋予现代生活的位置。 独立女性叙事将分析的着眼点转向自梳女的经济生活,称赞其自立自爱,倾向于将自梳女的历史起源诉诸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学者考证了20世纪20年代珠三角缫丝工厂的地域分布与自梳女地区分布的一致性以及时间上的同步性,以论证缫丝女工的经济独立性与自梳之风兴盛之间的密切关联(Stockard,1989;李宁利,2004)。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正是现代缫丝工业在华南的兴起给自梳女创造了经济上的独立甚至家庭支柱地位,使自梳女有能力摆脱旧式婚姻(Stockard,1989;Topley,1975;苏耀昌,1987;李淑蘋、龚慧华,2009;吴佳宝,2015)。论者从反封建、反夫权压迫的角度对自梳女在经济自立基础上的拒婚行为的进步性表示欣赏与赞许,“自梳与不落家,未始不是她们对封建婚姻及夫权压迫的不满与反抗的表现”(陈遹曾等,1964:173-174),甚至将其拔高到妇女运动上(深觉,1936),称其“为我国女性解放谱写了一曲动人的前奏”(欧阳婉娆,1999:96)。但也有论者在肯定自梳女反抗封建婚姻的同时,又流露出一种“觉醒的阶序”观,认为自梳女的婚姻观是“畸形婚姻观念”,其自我觉醒程度与更为现代的知识分子女性相比还不够,“与近代知识女性要求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文明的婚姻观念还有很大的差距”,“因为但她们毕竟没有接受过新式教育,自身智识不足,乡村环境保守,因此她们不可能向当时的婚姻制度及其合法性提出挑战,公开争取婚姻中的男女平等”(李淑蘋、龚慧华,2009:118-120)。作者认定自梳女在教育和智识上的弱势决定了她们的个体化水平是有限的,这里不但道出了叙事者默认的不同的个体在现代化变迁中的阶序,也指出了现代性变迁的指标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