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园理念具有一定历史渊源。波兰在2003年就引入文化公园(Park Kulturowy)形式用于保护文物古迹、塑造文化景观。到2017年,波兰全境已建成33个文化公园。美国的国家公园体系20类中有9类是国家历史和文化主题的,包括国家历史公园、国家纪念碑、国家战场公园及国家军事公园等。它们虽与我国的国家文化公园名称不同,但目标都是保护和管控文物本体及文化生态,阐释并拓展其精神价值,在本质上具有一定相似性与相关性。 中国首创“国家文化公园”概念,是对我国长期实行的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为主体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创新。国家文化公园的目标是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构建中华民族精神重要载体,本质上是要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发展。结合中办、国办印发的《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等政策文件,借鉴国外相关理论与实践,本文认为,国家文化公园是由国家批准设立,为打造国家文化重要标志、坚定国家文化自信、增强国民文化认同,整合具有国家代表意义的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以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为主要功能,实行公园化管理运营,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 中外文化遗产管理理念的历史演变 保护和利用是文化遗产管理的永恒主题。纵观国际文化遗产管理思想与实践演变,总体理念趋势是从真实性保护向完整性保护拓展,从专注保护向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也即融合性发展拓进(见图1)。
图1 国际文化遗产管理理念演变 在遗产保护上,真实性原则一直是主流思想,但由真实性逐渐向完整性拓展已成趋势,即强调保护需要延续文化情景,维护文化连接度。19世纪法国古迹修复大师维奥列特·勒·杜克(Viollet Le Duc)主张“风格修复”,也称“整体修复”,强调城市建筑的建设与修复要遵循风格一致原则。1931年,第一届历史纪念物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通过的《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宪章》中正式提出真实性(authenticity)与完整性(integrity)为古代建筑保护与修复的基本原则。①1975年,《阿姆斯特丹宣言》提出整体性保护的具体原则与公众参与的重要性。②2005年,《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第88条对完整性做出了界定,即对自然或文化遗产及其属性的整体性与完好无缺性的衡量。③2008年,《魁北克宣言》提出捍卫有形和无形遗产,以保存场所精神。④完整性是连通遗产空间与要素、增进公众理解的重要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保护文物古迹的共识。 整体性保护对于国家文化公园这类巨型线性遗产管理更为重要。遗产整体性包括功能完整性(social-functional integrity)、结构完整性(structural integrity)、视觉完整性(visual integrity),它们分别赋予遗产以功能价值、空间元素与美学意义,保证遗产价值完整保存。完整性强调遗产保护的对象涵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两个维度、有形遗产与无形遗产两个方面。⑤完整性也关注遗产管理范围和整体价值保护,分为资源完整性和文化完整性,前者是指保护遗产本体和物质结构的完整,所在环境的协调连续,当代城市发展与历史环境复兴的平衡及遗产原有社会功能的完整;后者则强调将统一的历史基因、民族精神的文化遗产相关联,对历史文脉进行整体性保护。⑥另外,完整性也被理解为遗产随时间的推移保持或维持其重要性的能力,⑦所以,完整性原则不仅承认文化多样性,还强调过去与现在关联的连续性。⑧整体性保护不仅仅是保护遗产本体,遗产所赖以生存的历史文脉、民俗氛围等同样不可忽视,它们是遗产散发光辉的源泉,更是遗产生生不息的动力。 在文化遗产的利用方面,国际社会的态度不断转变,融合性发展越来越得到重视。1964年,《威尼斯宪章》肯定了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的重要性,并提出“为社会公用之目的的利用古迹永远有利于古迹的保护”的观点。⑨1979年,澳大利亚《巴拉宪章》中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进一步定位为:保护建立在尊重利用的基础之上,谨慎的利用可以成为一种保护方式。⑩1981年,《佛罗伦萨宪章》强调历史园林可以在其容量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进行观光利用。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2008年颁布的《文化遗产地解释和展示宪章》到2021年10月最新颁布的《国际文化遗产旅游宪章》,无不强调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重要性,并将其视为增进公众理解、提高文化遗产意识、促进文化遗产可持续并负责任发展的重要手段。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更有利于其保护与传承,尤其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 我国的文化遗产管理经历了从最初的文物保护向现代的文化遗产保护思想的转变。整体上经历了从“整旧如旧”到历史价值保护,从文物保护到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管理对象从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的内涵界定也从单一的历史古迹发展到注重其所承载的文化意义;保护模式从被动转向主动,从抢救性技术核心拓展到预防性综合管理;在管理准则上,从保护遗产真实性拓展到保护文化遗产的完整性与多样性;技术准则也从单一普适趋向多元具体,根据遗产对象制定更加精准、适用性更强的保护技术。(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