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好,必须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影响力明显提升。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现实文化软实力的基础与根基。要促进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必须进一步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与认识。怎样做到深化?中西文明比较研究无疑是一条有效途径。只有通过比较,中华文明独有的特质、标识、内涵才能得到切实揭示,也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扬长避短。但是,比较首先应该确认科学的比较原则,那就是文明交流互鉴的原则。据此原则,比较意味着平等与对等,而非以己之长见人之短;意味着比较的任何一方,都不应成为比较的标准。长期以来,在中西文明比较研究当中,西方文明实际上被当作了比较的标准。这显然是不科学的。不过,要真正做到在文明交流互鉴的原则下进行中西文明比较研究,打破西方话语在人们意识结构中长期占有的主导性,还任重道远。 一 不同文明的统一性 统一性是进行跨文化、跨民族、跨区域观察与研究的首要前提与基础。对多样性、殊异性的考察,需要在这一前提下进行。 依照唯物史观,人类历史是具有规律性的自然历史行程,是一般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多样性的统一。唯物史观关于历史发展统一性的原理,集中反映为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后,针对中西方一些人将中国道路视为偏离人类普遍发展规律大道的谬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集中论述的就是中国与人类历史发展共同规律之间的统一性。 比如,郭沫若在标志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正式形成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写道:“只要是一个人体,他的发展,无论是红黄黑白,大抵相同。由人所组织成的社会也正是一样。我们的要求就是要用人的观点来观察中国的社会。”①可以这样说,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开始,“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这一凸显统一性的观点,即成为所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第一立论原则。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另一代表人物翦伯赞,其所著《历史哲学教程》即以这一原则为全书之纲。书中“一般性与特殊性之辩证的统一”一节,专门讲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将多样性与复杂性理解为历史的形式,将“一般法则”理解为历史的本质,从而凸显历史科学以发现“支配着人类历史的合法则性”为宗旨。②翦伯赞这一理论基点,完全来自唯物史观。此后几十年中,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论述任何问题,都不曾偏离这一原则,从而鲜明地揭示了中国必然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一人类共同大道的前进方向。 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这一理论原则与取向,国民党以及许多所谓自由主义派的学者并不赞同。比如梁漱溟就明确反对郭沫若的说法,谬称郭沫若“完全是闭着眼睛说的话,不看事实;事实证明恰不然。”③很明显,他们不仅不喜欢,而且害怕谈论统一性。因为,一谈统一性,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对中国的适用性以及社会主义前途在中国的必然性,也就顺理成章了。为此,“中国特殊论”就成为从国民党到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再到复古主义者等许多人手中一副似乎很适用的挡箭牌。改革开放后,一些学者热衷于宣讲“马克思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历史特殊论者”,炒作马克思主义仅仅来自、仅仅适合西欧,这就非但不符合事实,而且与民国时期的“中国特殊论”殊途同归了。 显而易见,作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体,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排斥历史的特殊性、多样性与殊异性。相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对特殊性、偶然性、具体性、多样性的重视,从未因“一元性”而被削弱,反而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一方面,马克思关于俄国道路的论述,已经成为一个经典案例。因此,就如同两片树叶不会完全相同,丰富多彩的人类文明岂能一模一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文明都扎根于自己的生存土壤,凝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非凡智慧和精神追求,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④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结论。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从来不否定人类的统一性、一般性以及建基于此的人类共同价值。这与所谓“普世价值”完全是两回事。某些西方国家打着“普世价值”的旗号,妄图以西方价值消除、同化多元人类文明形态,那不是在维护统一性与一般性,而恰恰是将他们心目中某种特定的“特殊性”冒充为统一性。对此,我们切不可上当。在揭露批判“普世价值”的时候,既不可否定人类历史的统一性与规律性,也不能反过来说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学者当年彰显统一性就错了。要看清,所谓“普世价值”恰恰是以不尊重人类历史统一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前提的。同时,还应看到,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马克思主义学者逐渐向侧重研究特殊性方面转移,这是适应时代新要求的举动,完全符合学术发展规律,但绝非是对以往基本立场和研究路径的否定,更不是对统一性的否定。这一点,在逻辑上清清楚楚,不容混淆。 所以,讲到文明比较,必然要以统一性为前提和基础。因为存在这一前提和基础,所以不同文明之间才得以交流互鉴。交流互鉴以尊重差异性为前提,因此必须是对等的、平等的。没有差异,就没有交流互鉴的必要。当然,没有差异,也就不会出现汤因比那类文明类型分类研究,不会出现亨廷顿之流的“文明冲突论”。所以,交流互鉴不仅是一种良好愿望的宣示,还是一种符合人类文明走向、从事文明比较研究的新型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下,谁都没有权力将自家文明一厢情愿地自拔为“普世”的,从而去强制、强迫、同化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内在地宣示着共尊、共享的原则。对此,“和而不同”的中华古老命题已经内蕴其中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