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2 文献标识码:A 交互主体性问题几乎是胡塞尔一生着力最深的研究课题①,吊诡的是,它却同时也是胡塞尔现象学最受争议的话题。正如K.黑尔德(Klaus Held)所言,胡塞尔的批评者们——包括黑尔德本人——无一例外地宣称胡塞尔没有解决交互主体性问题。②三卷本《交互主体性现象学》面世后,批评的趋势有所改观,但总体局面并未反转。作为一种贯穿整个现象学的核心理论③,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成败可以说关乎胡塞尔现象学事业的整体命运,不可不察。批评者们的矛头主要对准胡塞尔的他人构造理论,断言同感无法构造真正的他人。本文就围绕他人的构造问题展开:首先,厘清批评者们的批评目标;然后,考察胡塞尔同感理论的意图、方法和成效;最后,通过研究胡塞尔遗稿中的相关内容,尝试为理解交互主体性现象学提供一个新方案:超越论交互主体性在前自我的原被动之流中的原本能与原质素的融合中有其发生性的起源。 一、对胡塞尔同感理论的批评 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批评者,既有与现象学运动关系密切的社会哲学家,如M.图伊尼森(Michael Theunissen)、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等,也有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家甚至胡塞尔的学生,如A.许茨(Alfred Schutz)、L.兰德格雷贝(Ludwig Landgrebe)和B.瓦尔登费尔斯(Bernhard Waldenfels)等。这些批评者所针对的几乎都是《笛卡尔式的沉思》中的经典同感理论,黑尔德的批评则依据当时尚未出版的胡塞尔研究手稿。我们选择分别在不同方向上具有代表性的许茨、图伊尼森和黑尔德的批判进行解读与回应,以厘清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尤其同感理论的主要争议点。 1.构造的悖论 许茨在其经典论文“胡塞尔的超越论交互主体性问题”中,对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理论的以下四个关键环节都进行了尖锐的质疑:原真还原、结对联想、他人的共现(类比统觉)和高阶共同体的构造。在此主要讨论第三个环节。 许茨质疑:借助胡塞尔的同感理论,我们根本无法从超越论自我真正地构造出超越论的他人。他人作为超越论主体,与我的超越论自我一样,把一切其他事物包括其他超越论自我都把握为向其自身显现的现象,我自身也只是为他存在的客体,即便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客体。然而在真正执行着还原的我看来,事实正好相反,我才是那个进行构造的主体,他人是被构造的现象。许茨认为,矛盾的根源就在于,实际上超越论构造涉及的两个相关项具有不对称的单向关系,主体所构造的东西只能是被构造的客体,而不能是反过来构造这一主体的另一个主体。④为什么超越论自我构造的客体不能同时是另一个超越论自我?这就涉及关键的“构造”概念的含义。在许茨看来,胡塞尔在交互主体性现象学中运用的“构造”概念,已然不是对意识生活之意义结构和历史的解释,而是变成了对他人、共同体和客观世界的“创造”。⑤根据这种构造图式,构造者与被构造者之间自然就具有了时间上的先后次序和逻辑上的单向依赖关系。 然而,其实不是胡塞尔误用了“构造”概念,而是许茨误解了胡塞尔对这一概念的运用。胡塞尔从未明确地在“创造”(Kreation)的意义上使用过“构造”一词,反而常常用反身形式(sich konstituieren)把构造者的身份归于被构造者自身。⑥构造者与被构造者的同一,就消除了上述构造相关项的单向关系所导致的矛盾。对象在意识中“构造自身”,就是对象通过意识显现自身。意识是对象显现自身的条件,但不是创造对象的造物。在交互主体性语境中,超越论自我构造他人就是他人在超越论自我中构造自身,就是向这个自我显现他自身,他人当然可以向我显现为在我的原真领域之外的另一个超越论自我,即他人在我的意识中显现出其所具有的一种超出我的意识的事实性,一种超越论事实性(transzendentale Faktizit
t)。 2.作为回忆的同感 图伊尼森对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批评更进一步地聚焦于同感的意向结构。我对他人躯体之为另一个身体的构造,是由他人躯体与我的躯体之间的相似性引动的(motivieren)。然而问题是,他人的躯体对我而言是一个完整的空间物体,而从我的原真视角出发,我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将我自己的身体把握为一个类似的整体,因为我自身永远被束缚在我的躯体所在的作为定位中心的“此处”。胡塞尔的办法是把我自己的躯体放置到他人躯体所在的“彼处”,当然这只有在这个“彼处”被他人占据的现在之外的另一个时间才能发生。他人躯体的显现方式“再造地唤起了一个相似的、属于我的作为空间物体的身体的构造系统的显现。它使我想起我的躯体外观,当我在彼处时。”(Husserl,HuaI,147)⑦我对自己的空间显现的回忆虽然不是“明晰的再造”,但至少是“被动的回忆”⑧,而且正是这种被他人躯体引发的回忆,与我对自己躯体的现时的原真经验一同成就了对他人躯体之为另一个身体的理解。 当我把在我的原真领域中原本体现的他人躯体把握为另一个身体时,真正将它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来的,是他人的意识生活,即心理学意义上的陌生心灵和超越论意义上的陌生自我。根据胡塞尔,他人的心灵内容通过外在空间中的身体动作得到指示,而这种指示又通过我自己在相似情形下的动作被我理解。然而,我在相似情形下的动作完全不是我在经验他人的当下所做的动作,而是在我曾经拥有相同或相似心灵内容时的动作,因此我与他人动作的类比最终也依赖于我对自己身体的具体显现(动作)的回忆。“……我在他之中同感地经验到的东西完全就是我自己的心灵,或我自己的自我”⑨,更准确地说,是我的被回忆的身体、心灵以及主宰它们的那个曾经的自我。总而言之,根据胡塞尔的图式,无论作为对他人身体的构造,还是作为对心理学的他心和超越论的他我的经验,同感最终都以某种形式的回忆作为基础,因而归根结底只是自我意识的一种意向变样。⑩过去的我仍然是我,与现在的我具有绝然明见的同一性,那么他人相对于自我的陌生性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