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047(2022)02-0035-56 认识就是获取知识,知识是真实确信的判断,明证性则是真实确信的依据和保证,因而也是认识的目的。这是一般认识论涉及和涵盖的基本问题。西方哲学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众说纷纭,对认识论的讨论迄今仍在继续。对其中的不少重要问题,笔者依然觉得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梳理和研究,本文将其概括为三问:认识的对象是什么?如何认识对象?如何确信所获得的认识?德国新现象学家赫尔曼·施密茨(Hermann Schmitz)对这三问提出了不同于以往哲学家的思考和回答,所以,本文同时重点考察新现象学的有关观点。 一、认识的对象是什么? 认识的对象是什么?不同的哲学派别和哲学家有不同的说法,但贯穿西方认识论始终的基本观点有两种:认识论的实在论和整体论。 认识论的实在论(Realismus)认为,任何一种形式的事物都是认识的对象,认识就是对象化的认识,无论是实际存在的还是意识构建的对象。传统哲学的唯物论或唯心论,理性论或经验论,都主张这种认识论的实在论。德国实在论哲学家克里斯蒂安·沃尔夫说:我们一旦能够想象出一个事物,就意味着认识了它。①胡塞尔认为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海德格尔批评传统认识论把认识当成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结果使整个认识论纠缠到认识主体如何从内在世界到达外在对象的这一难题中去了。他本人将认识奠基于存在论上,指出认识是此在在世的一种存在方式,此在并不是首先囚禁在内在世界中的认识主体,认识着的此在是在世界中存在的;传统认识论的命题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认识,纯粹的更原始的认识是对命题和命题所及东西(是否符合)的证明,“证明涉及的只是存在者本身的被揭示的存在,只是那个‘如何’被揭示的存在者”②。传统的真理符合论便是以这种实在论为依据的。 认识论的整体论(Holismus)则主张,认识的对象是无所不包的整体。德国古典哲学所推崇和强调的理性便是指对整体的领悟。黑格尔是这种整体论的典型代表,他主张真理就是整体,在《精神现象学》序言中指出:哲学不能像解剖学那样,采用历史性的无概念的方式,给哲学的趋势和观点、一般内容和结果作一种历史性的叙述,或作一种兼容并蓄的罗列。哲学的认识必须从获得关于普遍原理和观点的知识开始,按照一般思想的规定去理解它的具体和丰富的内容,并能够对它作出有条理的陈述和严肃的判断,这才是哲学的认识和知识。③奎因独立于黑格尔,是整体论的另一位代表,他接受迪昂(Dehem)的观点,认为不可能验证一个孤立的假说。 施密茨对上述两种观点提出了批评。他指出,认识论的实在论包含着两个层次的会让人误入歧途的立足点:首先,认识必定有相关物,认识就是对象化的认识。实际上,是否与事物相关,并不是认识的本质。在普遍否定的存在断言中,就根本没有相关物,例如“不存在20面以上的欧几里得正多面体”这个重要的数学定律,无疑是一种认识或知识,却看不到任何相关物。其次,在谈到对事物的认识时,人们并不满足于获取该事物的个别或某些内容,而是认为获得与该事物全貌对称的认识,或至少应与其全貌相符。然而,怎样才算是完全“认识”了事物?事物由多方面的内容或要素构成,我们对它们的认识是不可能达到穷尽程度的,“因为没有明确的依据能够说明这一点:人们获取某物的多少知识以后,才算真正认识了它”④。认识论的整体论的主要误区则是把关于对象的个别或部分确信认识/知识嵌入整体之中。这种“嵌入”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推移”“推论”,好像对象的具体内容都包含在普遍原理或一般思想之中,都笼罩在概念或理论的光芒之下。而作为整体的对象,它或者是一种或多或少混沌多样的整体,或者是包含着无数事实的整体,根本无法被完全陈述,没有人能够看清他所认为的对象的全部,对象的内容也不可能全部蕴含在普遍原理或严肃概念之中。“知识是在认识过程中积跬步而来,每一步,即便是极小的一步,也都有可能出现失误或错误。”⑤ 施密茨主要通过深入考察和批评认识论的实在论,阐述了他自己关于认识对象的观点。按照心物、心身二元论的西方哲学传统,实在论的认识对象实际上归结为两种:客观事物和主观经验。传统哲学是怎样理解这两种对象呢? 施密茨指出,传统哲学的心理主义感觉论将认识看成是感官受到外界事物(包括事件和物)的刺激,然后被传递到大脑形成感觉或感觉的复合。因此,感觉实际上是与感官能力相适应的有限的刺激反应,这就大大限制了认识的通道;而且,由于还原主义,客观事物/世界的丰富内容被还原、过滤成了某些只能被感官感知到的要素或特征,成了认识中一些内容贫乏的表象乃至抽象的观念/概念。胡塞尔的意识意向性所构建的对象,也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客观事物。与此同时,按照内摄性思维范式,客观事物除了被还原、加工而留下的那些基质性特征,其他性质和特征,如颜色、硬度、味道等,都被作为纯主观的经验或观念,从而否定了它们具有事实的存在性。 在施密茨看来,这种支配欧洲二千年的传统思维范式,不仅误解了客观事物,否定了主观经验的事实性,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未经意识加工的原初生活经验(primitive Lebenserfahrung),部分几乎被完全忽视了,部分被错误地解释成主观的经验、错觉或臆想,部分被归入感官知觉而隐匿于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边缘。新现象学正是要揭示原初生活经验世界,将它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领域。相应地,在认识论上,一方面,要消除传统思维范式所导致的对事物的扭曲,另一方面,要把被传统哲学所忽视的那些事物纳入认识论视野,恢复它们作为认识对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