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与国际制度概念界定 对“制度”有两种比较权威的定义。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是“规则,是规则的强调特征,是行为的规范,这种结构重复着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注: D. C.North,"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Growth:An historical Introduction",in R.O.Keohane,ibd,P395.)这个定义在经济学领域很有影响。而罗伯特·基欧汉的定义则在政治学领域受到比较多的肯定和引用,他认为,所谓“制度”,是指正式或非正式组织起来的一般行为模式或行为范畴,也可以说成某种特殊的人为安排。(注:转引自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95页。) 综合他们的定义,我认为国际制度就是国际社会通过制定规则、程序实行集体行动,配置国家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使大小有别,利益均沾,从而有利于调节和控制当代日益复杂的国家间关系。 二、国际制度作用增强探因 1.国际道德主义的兴起 虽然各国基于国家制度、文化传统、国际地位不同而对国际道德标准的看法有差异,但对和平与正义的看法却是一致的。本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对人类文明所造成的巨大灾难,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和平必须是没有胜利者的和平,只有平等的国家之间的和平才能长久地维持,和平必须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因为“正义是社会的第一德性”。(注: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从正义的角度看,如果能形成一套最大程度上符合世界各种文明共同的根本伦理传统和世界人民共同尊严与幸福需要的国际道德规则,将足以消除世界现存的不正义,大大加强世界上追求正义的力量,从而维持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正是从这一理念出发,国际道德主义已成为声势日渐浩大的历史潮流。国际社会对一国政策、国际热点冲突越来越强调用道义准则来加以评判。 2.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的加深 当前各国相互依存态势空前深化,民族国家正在普遍追求通过经济合作和国际分工获得更多收益,但另一方面,“随着相互依存性的增加,国家变得更担心失去自治权以及担心诸如进入外国市场,原料来源的安全以及与相互依存相关的代价,经济民族主义就隐藏在表面的平静下面。作为对民族主义的回答,本世纪国际经济的突破性进展已经成为冲突中起作用的因素”。(注:罗伯特·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因此当许多国家都遇到既能从合作中获利又有可能会产生经济摩擦时,就会产生某种制度安排的客观要求。制度安排不仅能够提供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使合作的可能性增加,而且能使国家间通过彼此对对方行为拥有稳定的心理预期而减少冲突的可能性。例如:在民族国家间进行贸易时,国际制度能保持国际汇兑稳定,维持有秩序的汇兑安排;在民族国家发生金融危机时能提供外汇资金需要并避免竞争性的汇率贬值,在双边或多边贸易发生冲突时,能提供有效的仲裁服务。 3.大国的战略需要 毫无疑问,制定国际规则是最重要的权力,而国际制度很大程度上是主要大国按照自己的想法制定规则和程序,然而推而广之,实现各国之间的某种一致和和谐。大国,尤其是霸权国家愿意促进国际制度的生长,是因为通过制度安排能够获得更多利益。罗伯特·基欧汉曾明确地指出,主要大国所拥有的相对实力资源的变化可以说明国际制度。而单个国家主宰性的霸权结构最有利于一种强有力的国际制度发展,因为这种制度运行规范比较明确并得到遵循。(注:R.Keohane,The Theoryof Hcgemonic Stability and Change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gimes,1967—1977,O.R.Holsti § Other(eds) ,Change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Boulder,1980,P132.) 这就是说大国尤其是霸权国家需要国际制度,是因为制度本身带有倾向性,对自己有好处。可以把国际制度作为谁护其战略利益的工具。 正是由于上述多重原因,使国际制度的作用带有明显双重性,既有利于和平正义,又客观上维护霸权主义,我们可以从政治、经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三、国际制度对当代国际政治关系的作用 国际制度对国际政治关系有以下几方面的有利作用: 1.防止地区冲突加剧以及国内战争国际化。 冷战结束的一个特征是:全球性威胁减少,但地区性安全威胁反而扩大。 例如:1989年地区冲突和内战,全世界仅4起,到1992 年反而上升到16起。由于冲突各方往往与周边国家存在着复杂的种族、宗教、经济、文化的联系,因而很快就会产生溢散效果,在此情况下国际社会在一些大国主导下通过各种决定,协议对冲突地区予以强力干涉避免这种冲突进一步扩散,显然有利于国际和平与稳定。 又如:波黑的冲突,虽然局限在一国之内,但其影响却波及巴尔干半岛乃至全欧,由于联合国和美、欧、俄等的极力斡旋,使得波黑战争一直被控制在波黑境内,没有扩散开。在美国的调解下,波黑各方又签署了代顿协议,使绵延数年的战火终于得以暂时熄灭。 2.遏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 冷战后国际社会一个令人担心的现象,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呈扩散趋势。据美国军方统计,到2001年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可能超过20个,更可怕的是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很有可能还会落到恐怖组织手里。人类已在冷战时期饱尝了核恐怖,冷战的结束使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呼声越发强烈,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已先后通过《化学武器公约》、《核不扩散条约》、《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国际公约,对于违反协议的国家则给予严厉谴责和制裁。从而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起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例如:印度最近的五次核试验,国际社会反响强烈,各国政府纷纷对印度予以谴责乃至制裁。法国《费加罗报》评论说:“印度没有违反任何协定,它没有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也没有签署核不扩散条约,它什么都没有违反,但它却对抗人们的裁军愿望,是对人们对无核世界向往的对抗而犯下的罪。”目前,控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仍然是当前国际社会所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