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3日, 是《巴勒斯坦自治安排原则宣言》(即“奥斯陆协议”)签署5周年纪念日。8月下旬,挪威政府邀请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往参加《奥斯陆协议》签署5周年纪念大会。然而, 内氏却推说因公务繁忙拒绝前往。以国内有评论认为,举行此次庆祝活动“毫无意义”,因为《奥斯陆协议》已“名存实亡”。 一、协议执行情况 《奥斯陆协议》曾规定,巴勒斯坦于5 年内在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实行过渡期自治。过渡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加沙和西岸城镇杰里科实行自治;第二阶段将自治范围扩大到约旦河西岸;第三阶段又称“最终地位谈判”,将谈判解决巴自治区及“圣城”耶路撒冷最终地位、犹太人定居点、安全安排及巴难民等问题。1994年5月, 巴以签署了《开罗协议》,随后巴自治机构进驻加沙和杰里科,标志着第一阶段圆满结束;1995年9月, 巴以又签署了“第二阶段自治协议”(又称“奥斯陆第二”),以军撤出约旦河西岸的6个主要城市。然而, 就在该协议签署后的第二年,以色列提前大选,结果右翼强硬的利库德集团上台,使《奥斯陆协议》的进一步实施陷于停滞。从内塔尼亚胡政府执政两年多来的实际状况可以看出,巴以和谈进程已多处与《奥斯陆协议》相悖。 1、从时间安排来看。其一,“第二阶段自治协议”规定,1996年3月以军完成在约旦河西岸希伯伦市的重新部署。然而,直到1997年1月,这一程序才通过双方再度签署的《希伯伦协议》得以落实。其二,《希伯伦协议》规定,以军应在1997年3月—1998 年年中分阶段撤离西岸农村地区,但双方一直在撤军范围上争执不下,撤军行动至今迟迟不能实施。其三,《奥斯陆协议》规定“最终地位”谈判应于1996年5月开始,到1999年5月谈判结束并达成有关协议。如今, 离规定的谈判结束期限越来越近,而谈判却还没有开始。 2、从撤军范围来看。原定在1999年5月前,以色列撤出约旦河西岸80—90%的土地,只控制包括犹太人定居点、军事战略要地在内的10%左右的领土。目前,巴方仅全部或部分控制西岸27%的领土,即使以方接受美国提出的撤军方案,再撤出13.1%,巴方也只能获得40%的西岸领土。因为方要求将巴自治过渡第二阶段的所有遗留问题一并归到最终地位谈判中“一揽子”解决,使巴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收回大部分西岸土地的希望成为“泡影”。 3、从协议的“阶段性”来看。根据《奥斯陆协议》规定, 耶路撒冷问题应在最终地位谈判中解决,在此前的自治过渡安排期间,以巴双方不得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改变耶城的法律地位和人口结构。然而,以方却屡次在耶路撒冷问题上挑起争端。1997年3月, 以方擅自在东耶路撒冷的哈尔霍马地区兴建犹太人定居点;1998年6月, 以政府又推出了耶路撒冷扩建计划,企图营建一个“大耶路撒冷”。犹太人定居点问题也属最终地位谈判范畴,但内塔尼亚胡上台伊始,就抛弃了前工党政府关于冻结定居点建设的承诺,并制定了庞大的定居点扩建计划。据以色列内政部统计数字表明,截至今年6月底, 在西岸和加沙地带的犹太人定居人数已达169339人,比18个月前增加了12.4%。 由此可见,《奥斯陆协议》在走过5年的艰难历程后, 已“行将就木”。 二、协议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 奥斯陆协议难以实施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1、内塔尼亚胡出于政治和个人需要, 在各个层面上均不执行《奥斯陆协议》,使协议形同虚设。首先,内氏并非“真心”接受《奥斯陆协议》。以色列前总理拉宾遇刺后,在举国上下沉浸在悲痛中的同时,3/4的以色列老百姓都表示坚决支持继续以阿和平进程。在这种氛围下,内塔尼亚胡为赢得大选,不得不“违心”地表示接受《奥斯陆协议》。其次,由于内氏本人即是一位“大以色列主义者”,他领导的又是一个右翼强硬政府,从而决定了《奥斯陆协议》终将难以落实的命运。内氏上台伊始,便推出了“三不”政策(不允许建立巴勒斯坦国、不谈判耶路撒冷地位、不放弃戈兰高地),并明确要继续扩大犹太人定居点的建设。第三,以保证不倒台为“底线”。在以巴谈判问题上,内氏迫于以宗教党为代表的极右势力的压力和以工党为首的左翼力量的掣肘,正试图摒弃《奥斯陆协议》确立的“土地换和平”原则,而谋求以“安全+小部分土地”来换取和平,以期在两股势力的“夹缝”中得以立足。 2、美国对巴以谈判的调解难以奏效。海湾战争后, 美国出台了“西促和谈、东遏两伊”的中东战略。由于美国在阿以和谈中一味偏袒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的摩擦不断加剧,其遏制两伊的政策遭到抵制。在和平进程久陷僵局对美中东战略利益造成消极影响的情况下,美不得不有所行动。今年1月,美国提出了要求以色列撤出约旦河西岸13.1 %土地的“折中方案”,并得到巴方响应。然而,以色列顽固坚持强硬立场,拒绝接受该方案,使美国骑虎难下。尽管如此,美国却不愿继续对以政府施加更多的压力,原因是:其一,冷战结束后,美国认为伊斯兰激进势力和地区强权成为威胁“美国主导下”的中东地区稳定的主要因素,而以色列作为该地区唯一与美国有相同政治制度和价值观的国家,可在阿拉伯伊斯兰世界起“表率”作用。与此同时,以色列强大的军事力量可对地区强权形成有力的威慑。因此,支持以色列,特别是保持其在军事上的绝对优势,仍符合美国在中东的战略利益。其二,忌惮国会及院外集团中强大的亲以势力。以参议院外委会主席杰西·赫尔姆斯和众议院议长金里奇为代表的亲以势力在美国国会中的影响力很大,如果克林顿政府强行对以施压,将与这股势力发生冲突。 此外, 以“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为代表的近40个美国犹太院外集团组织严密,能量极大。它们以犹太财团作后盾,通过在国会中培植亲以议员、扶持亲以候选人竞选总统等活动为以色列的利益服务。犹太院外集团在美国政界“举足轻重”的影响使历届美国政府在制定中东政策时都不得不对其有所顾忌。克林顿要使民主党在今年的美国中期选举中“翻身”,现任副总统戈尔要想竞选下届总统,都离不开犹太院外集团的“鼎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