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第五十三届联大全体会议未经投票通过一项由联大主席迪迪埃·奥佩蒂提出的决议草案,结束了关于安理会改革问题的讨论。决议称:“如无大会会员2/3以上的赞成票,不就安理会席位公平分配和成员数目增加的问题及有关事项作出任何决议。” 安理会改革问题是本届联大议程第五十九项,正式名称是“安理会席位公平分配和成员数目增加问题及有关事项”。62个国家的代表在会上发了言,原定三个半天的大会延长到四个半天才结束。可见,广大会员国对安理会改革的重视,以及各自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严重的分歧。 各国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安理会改革的核心问题即如何扩大安理会的组成上。安理会是联合国最重要的机构之一,在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方面拥有广泛的职权,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的联合国机构。自1945年创建以来,联合国会员国数量增加了2.6倍,比 1965年增加60%以上,但安理会的组成却没有相应变化,仅在1963年将成员国由11个增加为15个,常任理事国数量不变。联合国的新会员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他们的数量和作用与他们在安理会中的代表权很不相称。因此,扩大安理会,特别是在遵循公平地域分配原则的基础上,解决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中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成为广大会员国越来越强烈的要求。1992年第四十七届联大通过了一项关于“安理会席位公平分配和增加成员国问题”的决议案,1993年第四十八届联大又通过决议成立一个不限名额工作组,审议安理会成员数目增加问题的所有方面以及安理会有关的其它事项。工作组5年来进行了大量工作, 研究了各会员国提交的上百个改革方案,但终因各方意见分歧太大,未能汇总归纳成一个统一的安理会改革方案。自1994年第四十九届联大起,每届大会均对此议题进行了讨论,也未能就安理会的改革作出最终决定。众多方案虽然在扩大安理会成员数量和增加发展中国家席位方面有一致性,但在安理会应扩至多大、是否要增加常任理事国以及席位如何分配等问题上意见五花八门,分歧非常尖锐。在此情况下,少数国家企图采取“快速解决方案”,先增加两个发达国家为常任理事国,虽遭多数会员国反对仍不死心。 在本届联大会议上,各国代表主要围绕埃及、意大利等28国提出的一项决议草案展开了争论。该草案要求有关安理会改革的决定应得到联合国成员国2/3以上多数的批准,不应对安理会改革规定时间表。提案国表示,安理会的改革是关系联合国前途的大事,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因而必须有广泛的一致;工作组应继续工作,以寻求各方能接受的改革方案;在改革问题上仓促行事,会造成会员国的对立和分裂。在发言中,各国普遍强调必须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权,如许多非洲国家代表指出,非洲有53个国家,但在安理会仅有3个非常任席位, 代表失衡,非统组织已通过决议,要求在扩大的安理会中占有两个常任理事国和3个新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新加坡代表指出, 小国家最需要安理会的保护,因此安理会应充分反映小国的利益。还有代表指出,不应以国家贫富、交纳联合国会费多少或人口多少来确定哪些国家应成为常任理事国。 针对埃、意方案,德国代表发言强调,工作组已进行了5年工作, 不应无限期拖下去,安理会改革应进入具体方案的谈判磋商。英国代表认为安理会改革只需简单多数批准,上述方案的提案国是采取分化和破坏的策略。日本代表也明确反对改革需要会员国2/3多数同意的原则。比利时和英、美、法、日等20国提出了一项修正案,意在否定安理会改革需要联合国会员国2/3多数,尽快就具体改革方案作出决定。由于大家都同意安理会改革需要广泛一致的原则,而需要2/3多数的方案实际上为多数国家所接受,经过4个半天的激烈争论, 最终由联大主席在广泛磋商后提出了取代埃、意方案和比利时修正案的决议草案,并在大会上未经投票即予通过。 从联大的讨论可以看到,尽管各国意见不一,分歧尖锐,但要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已得到普遍的认同和肯定,这一来之不易的共识可以成为未来安理会改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着重讨论安理会扩大问题的同时,许多国家代表的发言也指出,安理会改革还应改进其工作方式和决策机制,增加透明度,以增加广大会员国对安理会工作的了解和参与。中国代表在发言中指出,安理会改革既要有紧迫感,又要循序渐进。安理会改革涉及各国重大利益,不能急于求成,其结果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由广大会员国就安理会改革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尽可能争取协商一致。中国的这一观点在许多国家代表的发言中得到了共鸣。(本报纽约11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