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结束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东盟的影响力迅速提升,成员国合作的范围也正在迅速扩大。东盟正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国际舞台上,她在世界事务尤其是地区事务中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甚至连美国、日本和中国等大国也不得不向她“求爱”,向她讨好。 一、新的粘合剂 在1995年,笔者曾经在《东南亚的区域合作》一书指出过:“在80年代末期以前,促使东盟加强团结的粘合剂是柬埔寨问题,柬埔寨问题和平解决之后,东盟的团结出现了新挑战。它怎样才能在新在历史条件下达成新的团结呢?……其实,在后冷战时代,促进东盟达成新的团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东盟在今后的发展中面对许多共同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它们达成新的团结的粘合剂,它们包括区域经济合作,环境保护问题,与大国的关系问题,其中区域经济合作可能是今后东盟加强团结的最重要的粘合剂。”最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个预言是正确的。东盟已经找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团结与合作的新粘合剂,那就是区域经济合作。自冷战结束以后至今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东盟在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迈出了如下三大步: (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1992年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决定从1993年起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此后,东盟又两次将最终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推前。第一次是1994年9月,在泰国举行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将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从原定的15年缩短为10年,即从原来的2008年提前至2003年。第二次是1995年年底,在泰国举行的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将时间表再推前至2000年,这次首脑会议发表的《曼谷声明》说,东盟成员国不仅要在时间上提前到2000年实现将商品的关税降至0至5%的目标,而且还要使关税降到0至5%的商品数目增加到最大限度。这次曼谷首脑会议还决定将在成员国内部取消所有的商品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这方面的时间表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于1997年10月举行的经济部长会议又决定,从1997年底起实施服务业产品减免关税的计划。1994年9月举行的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议决定,原来暂时不包括在CEPT计划下的商品必须从1996年1月1日起分期分批降低关税。 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的提前实施,促进了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区域内贸易。到1995年,在《共同有效优惠关税计划》(这是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的主要工具,英文缩写为CEPT,以下一律使用此简称)下的商品在东盟区域内的出口达到563亿美元,比1994年的474亿美元增加了18.68%。CEPT商品占东盟区域内商品出口的比重近年来不断提升,到1995年已达81.76%。东盟区域内的CEPT商品出口占东盟全部出口总额的比重也在逐步上升,到1995年已达到19.7%。在1995年,东盟区域内的CEPT商品和非CEPT商品出口总额达688亿美元,比1994年的574亿美元增加了19.86%。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展不单表现在关税的减免上面,而且还表现在减少非关税壁垒和简化贸易程序等方面。最近,东明自由贸易区事理会强调,除了关税减免之外,消除非关税壁垒和简化贸易程序等也是促进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途径。 (二)次区域经济合作出现大的突破 除了整个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之外,东盟各国还十分重视开展双边或三边或多边的经济合作,这就是人们常常提到的“成长三角”。所谓“成长三角”,是指几个邻国在相邻的地区,组成一个经济合作圈,合作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互相取长补短。这些地区在地理上一般都正好形成倚角之势,所以人们把这种次区域经济合作形成叫做“成长三角”。有些次区域经济合作圈已超出“三角”的范围,成为“四角”或“五角”,为了方便起见,本文一律称“成长三角”。组成成长三角的那些地区原来就有较为密切的经济联系,通过建立“成长三角”,这种经济联系更加密切,互补程度更强了。这种“成长三角”即不是关税同盟,也不是自由贸易区,更不是共同市场,它们之间甚至连一个具体的三边协定也没有。它们实际上只是一个非常松散的、局部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形式。目前,东南亚地区已经出现的成长三角主要有四个,它们有的已经开始运作,有的处在计划阶段,有的则仍然停留在构想阶段。 目前已经开始运作并且初步取得成效的是“新(新加坡)柔(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廖(印尼的廖内群岛)成长三角。北部成长三角(泰马印尼三国之间的相邻地区)和东部成长三角(马菲文印尼四国相邻地区)则仍然处于酝酿和准备的阶段。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区也处于计划准备的阶段(详见曹云华著《东南亚的区域合作》第二章,《亚太经济》1996年第四期和《国际贸易问题》1996年第6期) (三)提出建立东盟投资区(英文缩写为AIA)的新概念 1993年2月8-9日,东盟各国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第一次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咨询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一个叫“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工作委员会”的专门的工作机构,以加强各成员在这方面的合作和协调。 1995年11月27-28日,东盟投资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通过了“促进外国直接投资与东盟区域内投资合作行动计划”。会议还建议“东盟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工作委员会”具体研究东盟于1987年制定的“东盟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的可能性。 在1995年12月14-15日举行的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上,新加坡总理吴作栋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东盟投资区”的概念,吴作栋指出,东盟在争取外国直接投资方面正在面临印度和中国的严峻挑战,“印度和中国庞大的市场潜力以及与国际经济的加速整合,使资本和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向更加多元化,更具竞争性。当然,东盟在争取外国直接投资方面仍然具有竞争力,在1982-1987年间,东盟争取到的外国直接投资额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为5%,到1992年,这个比重已增加至9%。而同时期在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占全球外国投资总额的比重也从2%提升到7%。因此,东盟应该加强合作,以争取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此次首脑会议指示东盟秘书处具体研究关于建立“东盟投资区”建议的可行性。这次首脑会议呼吁各国作出更多的努力和进行更多的作用,以便把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吸引到本区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