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G64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22)02-0042-14 2021年3月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第四章“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出:“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新型研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推动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这表明探索大学模式的系统变革成为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子政策。在寻求大学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时,诸多学者将国际上热度颇高的创业型大学范式作为我国大学改革创新的参照模式,然而,我国一直未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创业型大学,观念和实践之间的矛盾引发了学界对中西创业型大学南橘北枳现象的追问。[1]因此,厘清创业型大学认识的中国特征和内在矛盾,对解构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实践和大学模式的创新困境具有重要价值。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设计 1.问题的提出 近几十年来,由于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国际竞争的加剧和全球化的影响,世界高等教育机构正沿着相似的路径经历着“同构的转型”。[2-3]为应对环境和需求的动态变化,克拉克(B.R.Clark)首次提出了“创业型大学”这一概念,认为其代表着大学内部组织和文化的深刻变革。[4]埃茨科维兹(H.Etzkowitz)将创业型大学的概念扩展为全球范围内的“第二次学术革命”,视其为继大学由教学型转型为研究型后的第三阶段,以知识资本化(knowledge capitalization)为核心特征。[5]由于强调自负盈亏(self-reliance),创业型大学总是采取市场行为,通过授权和转让专利、联合教育、与产业界合作等方式获得外部资金。斯劳特(S.Slaughter)和莱斯利(L.L.Leslie)将大学的上述特征称为“学术资本主义”(academic capitalism),用以描述市场化或类似市场化的营利行为对大学和学术工作者的影响。[6]马金森(S.Marginson)和康西丁(M.Considine)采用“企业大学”(enterprise university)的概念来表明大学的此类行为远比追求利润更为复杂:“其既关乎声望,也关乎收入,这两个方面都适应并服务于市场化的新管理模式。”[7]从上述并未达成共识的代表性概念可知,尽管有大量支持改革的声音,但过分强调市场特征和经济使命的创业型大学模式仍常常被批评为“象牙塔”的坍塌和高等教育的失格。[8-9] 为了构建创业型大学范式的身份特征,学者们概括了世界范围内成功的创业型大学的经验特征,包括大学组织和文化变革的“五个特征”[10]、大学为适应与政府和产业的“三螺旋”外部关系的“五个标准”[11],以及大学中不断变化的权力结构和治理模式等。然而,从欧美成功改革范例中捕捉到的零散特征并不足以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特质各异的大学指明实践路径。虽然总是陷入实践困境,但“不模仿就灭亡”(imitate-or-perish)[12]的文化观念仍在不断激发处于国际高等教育格局边缘的大学的跟从和移植行为。本研究将这种在创业型大学的全球影响下,高等教育机构主动或被动改革的行为称为“创业化改革”(entrepreneurial reform)。 在我国,社会各界均怀揣对世界一流大学的向往,将创业化改革作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一剂良方,但囿于缺乏创业型大学建设的文化和制度土壤,改革一直停滞不前。有学者认为,我国对创业型大学的认识误区和本土化理论的缺失制约了改革的进程。[13-14]为解构积极的改革态度和保守的实践行为并存的矛盾,本研究从文献、政策和实证数据三方面入手,探究我国学界、政府和大学中的“最小单位”如何看待创业型大学,以管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大学模式创新面临的复杂张力。“街头官僚”理论代表人物利普斯基(M.Lipsky)认为,教育政策执行作用于教育实践,而实践的变化最终取决于执行中的“最小单位”,在执行过程的每一个小点上,政策被转换为个人的理解和反应,恰恰是实践中的“最小单位”决定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教育政策执行中的“最小单位”即为学校中的教师。[15]因此本研究的“最小单位”为实践中的大学教职工,即实践个体。 2.研究设计与分析框架 为从学术研究、政府政策和实践个体的三维视角回答我国如何看待创业型大学的问题,本研究通过数据的三角论证(data triangulation),试图提供“一种能产生可信度的汇合证据”[16]。数据来源包括学界的文献、政府的政策文本和实践个体对创业型大学的理解。如图1所示,分析框架展现了相互对照的三维证据:首先,学界的研究会主动向政策靠拢,以政策为论据并宣传、解读政策,反过来,虽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学界的研究也会影响并部分被吸纳到政策话语中。其次,学术研究常常解答实践中的困惑,并从实践中归纳经验、生成理论。最后,政策执行是文本经实践者阐释后的再情景化,政策并不是静态的事实,而是一个“编码—解码”的动态过程,是基层实践者对文本的阐释以及将抽象的政策想法付诸实践的过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