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2447(2022)02-0055-13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职责的政策文件和相关研究在2014年之后迅速增多。落实立德树人要求,关键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原则之一是“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1]大体上对所有教师而言,师德是指其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价值观层面的思想政治水平、道德观念和道德品质等。但对大学教师而言,其职责从教学拓展到研究,研究活动需要遵守学术道德;对研究生导师而言,其职责又从教学、研究拓展到指导研究生,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综合教学、科研、服务、培育人才等多项职责,师德的内涵更为复杂化了。为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健全高校师德评价制度、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已成为共识,但师德的考核评价成为推进中公认的难点。这可能是因为“师德”的概念停留在“弘扬高尚师德”的层面已久,形成了一种因抽象带来的飘浮感,在人才培养各环节对师德的要求不够具体,处理程序不够规范,评价较难落到实处,影响了师德建设效果的达成。美国高校从“专业伦理”的角度理解教师角色及处理不端行为的相应做法,体现出明确性、规范性、专业性的特点。通过与美国高校教师专业伦理进行比较研究,不仅有利于借鉴美国的经验健全我国高校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落实机制,还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传承中国优秀的“师道”传统。 一、重新理解“师德”的内涵 (一)辨析“道德”与“伦理” 在不同的语言和语境下,关于“道德”和“伦理”的阐释既有联系又存在区别。在汉语中,“伦”“理”二字在先秦著作中已分别出现。由汉代许慎撰写、清代段玉裁作注的《说文解字注》中说:“伦,辈也。”[2]段玉裁将辈解释为同类之次。[3]引申到人类社会指“人伦”,即人的辈分,人与人之间有秩序的社会关系。《说文解字注》中又说:“理,治玉也。”[4]意思是对璞玉进行加工,表示“纹理”“条理”,进而引申为“规则”“规律”。合起来的“伦理”一词早见于《礼记·乐记》:“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5]“伦理”实际上建立在“礼”这一宗法等级制的人际关系及其秩序之上。[6]可见,伦理是关系性的概念,强调社会性、外部性、规范性。关于“道”,《道德经》中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7]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说:“道,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德,则行道而有得于心者也。”[8]“道”体现于人伦之间,“德”首先要遵守伦理所规定的规范要求,但真正的有“德”更在于正心、修身,内化成心中的德性。由此,道德主要是个体对自我的要求与规范,强调个体性、内在化。 在西方语言发展历程中,希腊语和拉丁语不存在“伦理”与“道德”的严格区分,希腊语用ēthos“ēthos”,形容词形式是ēthikē,后来拉丁语用“mos”翻译了该词,形容词为moralis。在《尼各马克伦理学》中,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解释“ēthos”的含义是“社会共同体的共同的生活习惯和习俗在个体成员身上所形成的品质、品性”[9],与现代英语中“morality”的意思更为相近,在Harris Rackham英译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就将“ēthikē”翻译成“moral”,更偏重个体品格。而来自拉丁语的“mos”更多具有社会期待这层含义,与现代英语中“ethics”意思接近。在德语世界里,黑格尔则严格区别了“道德”和“伦理”,认为“道德”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即具有了对自由的自我意识,但这时人的主体性自由还不是现实的,必须以伦理的东西作为承担者和基础,“伦理”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伦理实体”体现为三种形态即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要而言之,“伦理”规定了道德,而自由意志的“道德反思精神”又可以通过变革实践的批判与继承,建构起新的伦理关系和新的道德。[10] 在我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表述中,“思想品德修养”“思想政治觉悟”“品行”等都是个人道德。在我国的文化环境里,要求为师之人将社会道德规范的价值观念转化为内在信念,更多是从“道德”的层面来理解教师职责和从“修身”的角度来规范教师行为,从而形成明确的“师德”概念。在英文中很难找出一个词与中文“师德”的概念完全对应,美国文化更倾向于从“伦理”(ethics)的层面看待和要求教师。比如具有影响力的美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Code of Ethics of the Education Profession),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制定的《专业伦理声明》(Statement on Professional Ethics),以及美国各高校撰写的《教师手册》等文件中常出现的也是“ethics”一词。 通过上述简要分析可以发现,“伦理”侧重外部社会的规范要求,“道德”则注重人内在的德性和意志。对两者的不同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教师角色的期待和规范。 (二)中国“师德”的文化传统 中国文化中存在着“经师”和“人师”之别,学有专长,专于一技,只是纯粹的教书匠,经师而已,而德才兼备尤其人格形象足以为人楷模者才是人师。[11]韩愈在《师说》中说:“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12]显然,“传道”才是教师重中之重的任务。传何道呢?如《学记》里说:“建国君民,教学为先”[13],意味着教师承担着按照社会核心价值对学生进行道德教化的责任。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教师还不止于传递社会价值这一层面,人们对教师抱有更高的期望,即教师自身须遵守最高层次的道德要求,并通过修身使之内化为个人德性。换句话说,教师必须培养内在的美德,而不仅仅是合乎道德的行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