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了三个多月的伊拉克核查危机,终于在今年3月2日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批准安南秘书长与伊拉克政府达成的协议而正式宣告结束。这次危机解决的过程不仅避免了一场新的大规模的军事打击,而且反映了多极化趋势和单极化倾向之间的一次较量,将对今后国际关系特别是大国关系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综观这次危机解决的全过程,前后经历了三个回合的较量。 第一个回合是动武还是外交途径之争。 这次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海湾战争结束以来,尽管联合国特别委员会七年来在武器核查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销毁了伊拉克拥有的绝大多数核武器、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及其制造设备和原材料,但美国不顾国际社会和联合国内大多数会员国的呼吁,仍然坚持继续对伊拉克的全面制裁,使伊拉克人民长期生活在极度困难的境地,并且又提出要把核查深入到象征伊拉克国家主权和尊严的总统府邸。伊拉克为了民族的生存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抵制对其总统府邸的检查并要求改组联合国特别委员会,以期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同情,争取尽早放松或取消对它的制裁。 以往伊拉克也曾多次与美国和联合国特别委员会在核查问题上发生分歧,美国多以单方面的武力恫吓或象征性的军事打击迫使伊拉克妥协。而这次危机发生后,美国迅速在海湾地区进行大规模军事集结,不仅一再扬言要动武,并声称它“有权(对伊拉克)进行打击”,“不需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任何新的授权决议”,其目的是企图通过整垮萨达姆政权,以维护美国在中东和世界的霸权地位。然而,美国这次却面临了与1991年海湾战争时很不相同的新形势。这就是七年来,多极化趋势有了很大发展,和平与发展更加深入人心。法国、俄罗斯、中国等一些大国都明确反对单极世界,这三个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内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反对动武的核心。同时,中东地区的形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种力量开始重新组合。因此,当美国兴师动众,调兵遣将,声称谁也不能阻止它动武的时候,当年海湾战争的积极支持者中除英国以外,几乎都反对动武或持保留态度,而主张通过外交途径和平解决。阿拉伯国家中当年除也门、约旦外都站在美国一边,而这次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情景,除科威特等个别国家无可奈何地勉强表示支持外,绝大多数阿拉伯国家均持反对态度,特别是美国传统的盟国沙特阿拉伯不顾美国国防部长苦口婆心的游说,始终未同意美国使用它的领土对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面对这种形势,尽管美国信誓旦旦地一再表示“只有我们(美国)的军事行动才能使联合国核查小组回到巴格达”,但它终于未敢贸然单独采取行动。 第二个回合是安南秘书长去不去巴格达之争。 请安南秘书长到巴格达进行斡旋和谈判,是法国最先提出来的,立即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安理会大多数成员国的支持,但却遭到美国驻联合国大使里查森的坚决反对,其原因是美国担心一旦安南取得成功,不但打乱了它的战略步骤,而且在政治上也将处于难堪的境地。那么,后来美国为何又勉强同意他去了呢?据美国《纽约时报》事后透露,在美国高层讨论这个问题时,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和总统国家安全顾问伯杰两人认为,如果美国反对安南去巴格达,美国将处于被孤立地位,并且按照联合国宪章赋予秘书长的权力,华盛顿无权阻止他的行动。他们两人终于说服了克林顿,说明美国不能不考虑国际社会和多数国家的立场。但克林顿强调安南不是去谈判的,他的任务只是迫使伊拉克无条件接受国际社会实际上就是美国的核查条件。(注:Michael R.Gordon and Elaine Sciolino:"A Wary U.S.Came Areound On Annan Trip But Sct Terms",New York Times,February 25,1998.)尽管如此,在安南动身的当天,白宫发言人依然断言:安南的巴格达之行“难以成功”。然而,安南并没有安全按照美国的意愿行事,他还是与伊拉克进行了长达13个小时的谈判,一方面,迫使萨达姆接受了无条件地允许联合国核查小组进入所有要检查的场所,并签署了书面的协议备忘录;另一方面,联合国方面也作出了一定让步,同意了萨达姆的某些基本要求,如在备忘录中明确写进了“尊重伊拉克关于国家安全、主权和尊严”的字句和包含了将提请安理会注意取消制裁的内容,并在检查总统府邸方面决定成立特别小组,确定特别检查程序等。美国尽管不太高兴,但鉴于国际社会和联合国安理会内大多数成员国都对秘书长带回的协议持欢迎和支持的态度,也不得不勉强表示了“有条件的支持”。 第三个回合是安理会关于安南与伊拉克协议的决议内容之争。 由于安理会1991年4月3日通过的关于核查和销毁伊拉克生物、化学武器以及导弹和核武器能力的687号决议,没有授权任何国家在伊拉克一旦违反决议时可以使用武力的条款,因而使美国在这次危机中,虽然声称有权单独动武,但仍感到师出无名。因此,在安南与伊拉克达成协议后,美国便立即策动英国和日本出面,提出了一个关于安南与伊拉克协议的决议草案,其核心内容是一旦伊拉克再次违反协议就将导致自动对其使用武力,以便为今后美国对伊动武披上合法外衣。可是,这个决议草案一出笼,立即遭到法、俄、中三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大多数非常任理事国的反对。于是,美国众议院议长金里奇于今年2月28日专门发表了一份声明,要求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否决任何没有列入“如果巴格达违反武器核查协议就自动引起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这句话的决议,并公然声称:“我们不能允许法国、俄罗斯或任何其他国家由于他们无耻地企图从伊拉克政权那里获得商业或外交方面的好处而削弱我们的正当努力。”但是,金里奇的谩骂和威胁没有奏效。最后通过的1154号决议还是没有按美国的意志办,决议把草案中使用的“最严重的后果”(The severest consequences)去掉了一个冠词"The",变成"severest consequences",法国对此修改解释说:“这就比原先的用词缓和得多。译成我们法文是de tres graves consequences”,等于英文中的'very severe consequences'。”即“非常严重的后果”的意思。这样的表述意味着并不一定是武力,而可以有多种选择,更主要的是决议最后一条说:“(安理会)决定根据宪章赋予它的责任,继续积极处理这个问题,以确保这项决议得到执行并保证这个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这就是说今后处理核查问题的权力仍在安理会,而不是任何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