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5月29日,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定派出联合国停战监督机构,监督阿拉伯国家和以色列之间的停火。这一天被认为是联合国维和行动开始之日。今年5月29日, 负责维和行动的联合国副秘书长伯纳德·米亚特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米亚特副秘书长是法国人,从事维和工作虽仅一年半,但对现在的工作却很有感情。他说,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稳定的重要手段。50年来,联合国共进行了49次维和行动,其中17次仍在进行。这些行动遍及亚非欧美四大洲。从总数看,非洲共16次,居首位;其次是中东、欧洲各9次,美洲和亚洲分别为8次和7次。 仍在进行的维和行动中,欧洲占6次居首位,非洲、中东各4次,亚洲和美洲分别为2次和1次。米亚特强调,由于地区性的武装冲突仍不断发生,为了减少冲突对世界和平稳定的威胁和对经济社会生活的破坏,减轻当地人民的苦难,联合国的维和行动仍将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米亚特认为,80年代末以来,联合国的维和行动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从1948年到1988年的40年间,联合国共进行了13次维和行动,而从1988年到1998年的10年间,安理会批准进行的维和行动就达36次之多。这反映了联合国作用的提高,各国政府越来越多地寻求联合国帮助解决地区的种族和民族冲突。维和行动的内容也由过去军事上监督停火、隔离敌对武装、维持缓冲区,发展到同时包括政治、军事和人道主义的活动,民事警察和选举观察员等非军人也参与了一向被称为“蓝盔部队”的维和队伍,从事诸如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物资、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遣散前武装人员、训练当地民警、组织和监督选举、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开始重建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 联合国维和行动既有成功,也有失败。联合国为之专门建立了“教训汲取小组”,对索马里、卢旺达、海地、安哥拉等国维和行动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米亚特表示,维和行动的成功,需要明确和实际可行的授权,总部和现场的有效指挥,联合国成员国的政治和财政支持,以及冲突各方的合作。后者可能是最重要的,也是多次维和行动未能奏效的根本原因。米亚特还提醒我们注意维和行动同联合国授权一些国家执行的强制实施安理会决议、缔造和建设和平行动的区别。后者如1991年海湾战争、波黑部署北约部队都不属于联合国维和的范畴,维和仅在于冲突各方有结束冲突的意愿及存在和平的机会时去维持和保护和平。 米亚特说,联合国维和行动是一项真正国际性的集体行动。50年间共有111个国家的75万人先后直接参与了维和行动,仅1993 年一年间就有77个国家的8万人加入维和部队。自1948年7月6 日第一名法国士兵在巴勒斯坦触雷身亡以来,已有1530名联合国维和人员以身殉职。在格鲁吉亚等地还发生了联合国维和人员被绑架作人质的情况。维和费用也由联合国成员国分摊。1997—1998年度联合国维和经费约10亿美元,虽比1995年时的30亿美元减少了2/3,但迄今仍有约16亿美元维和经费被应交费的成员国拖欠。米亚特说,经费不足是目前联合国维和行动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 米亚特说,不久前安理会决定向中非共和国派遣联合国小组,结束了索马里、卢旺达维和失败之后非洲维和行动连续5年的沉寂。 这说明联合国的维和行动已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开始了新的发展。联合国维和行动需要加强快速反应能力,需要培训维和人员熟悉当地情况和应付当地环境,更需要世界各国和冲突地区各方的支持。联合国维和部门正在认真努力,以使维和行动能对维持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发挥更有效的作用。(本报纽约6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