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22)02-0099-13 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高速发展,某种程度上应验了庄子在两千年前对技术所抱持的警惕,那就是《庄子·达生》中借抱瓮老人之口所描述的“机械—机事—机心”的连锁反应造成对人之“身体”/“肉身”的持续伤害,并进而摧毁人的“心灵”/“精神”维度。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发展是西方自古希腊以来的形而上学科学哲学主导发展的必然结果,即技术被看作是人类自由精神的创造和理性的可计算产物,它也证明了心灵通过自己的创造所实现的对物质世界乃至自己肉身的主动控制。现代技术发展到今天,人们越来越关心这两个问题:人工智能是否能够完全拥有与人相似的情感、意识和精神?如果可能,它是否应当获得人所具有的权利?这两个问题的被讨论本身,就隐藏着巨大危险,因为它挑明:人本身是可以被替代的,人不再是独特的存在。当人在肉身上不再能与人工智能相媲美、情感和意识上也不如人工智能强大时,它就可以被淘汰了,于是,人的生存不再具有独立的价值——这无疑是令人忧虑和恐惧的。 从庄子的视角出发,智能技术将导致人的异化,即远离自然生命的纯素和整全性,包括身体的被宰制和心灵的被奴役。庄子并不是简单地反对技术,而是看重技术是否有助于保持身体的感知觉的丰富性,并进而保持心灵和自然生命的亲密性。庄子既以鲁侯养鸟、抱瓮老人等寓言来表明一种智能机械的危险,又并非完全反对技术,庖丁解牛、咸池之乐的寓言就表明了技术与身体及精神和谐运作的可能。由庄子所开启的东方美学对技术的反思维度,不同于从古希腊柏拉图以来所开启的身/心、灵/肉的二元对立态度。在中国思想史上,身、心也构成二元关系的存在,但却可以在某种观念技术(儒家的礼乐)和身体技术(道家的手工)的训练中达致和谐。如果说,儒家是以礼教的观念技术来规范“身”,以实现身教、礼教、名教的合一,那么,道家的“身体”则在否定“礼教”/“名教”的观念技术中向着“手工技术”发展。庄子批判那种抽空身体经验的观念技术,肯定激活身体感知觉能力的手工技术,而这就促进了身心和谐的艺术创造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发展。 庄子以身体技术(艺术)为本位的生命伦理建构,可看作是20世纪海德格尔、德勒兹、伽塔利等学者关于技术、机器或人工智能问题思考的先声。海德格尔将技术垄断所形成的强索技术命名为“座架”,德勒兹、伽塔利称之为“欲望机器”(Machines dé sirantes),它们使人不得不“受命”去无止境地开发、发掘、剥削、掠夺自然,从而远离了庄子所肯定的人类早期“技”“艺”所共同指向的本质。在西方思想的源头处,“技术”(techne)原本也指向美的艺术的创作,但在其历史发展中,这一层意涵终究被形而上学的科学哲学所遮蔽。而在庄子这里,一种非工具化的注重直觉体验的身体的技术是与艺术合一的。我们从庄子的技术思想中,可以区分出“感性生存—身体技术—智能机械”这三个层次:感性生存是纯然的赤子和婴儿状态,以“浑沌”为代表;身体技术是维护感性生存的,以庖丁解牛为代表;智能机械以取代人力为目标,以被子贡(复姓端木,名赐)所赞赏的槔为其在古典时期的萌芽形态。智能机械的现代形态是人工智能,其发展趋势虽无法阻止,但从庄子的视角重新审视,却有助于清理形而上学科学哲学观主导的技术逻辑与现象学科学哲学观主导的生命逻辑的差异,并为守护现代人的丰富生存体验提供来自中国先哲的独特经验。 一、警惕“技术”“机械化”中的“身体”观照 人工智能的最大危机在于对人之身体的否定性发展倾向。这种否定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高度依赖,导致人的身体的感知觉能力不再与万物相感触,从而失去其先天活力;二是人工智能的情感和理性模仿能力或再生能力可能远远超过人,从而导致人被视作废物或冗余。二者都是形而上学科学哲学观发展的结果,即把身体贬低为客体或物质质料,视一切取代身体劳动的技术发明为人类文明的进步,认为人只需要专注于精神或情感世界的享受、休闲或自由创造。这种从消极角度来看待身体与物的依赖性关系的思想,是被庄子所批评的。庄子始终关注着那种契合身体感知觉的身体技术(艺术),并使其构成了自然本能/感性生存与机械技术/智能机械的生成论与存在论之维,身体也由此成为具有审美价值与伦理意义的审美主体与伦理主体。 (一)“身”与“体”和谐:抵抗机械装置的无机化发展方向 人工智能的发展,特别是以智能机器人的完美形式与超强智力形态为终极发展目标,将会对人的身体予以抽象化抹平或贬低,那种基于生命的自然感知的技术与艺术的合一形态也终将被消灭。这个问题在美国哲学家杜威那里曾经有过探讨。他虽然还没有完全进入对人工智能的思考,但他指出了依靠发达技术所完满保存的博物馆的展品或音乐厅里被观看的艺术演出,都不再与具体的动态的身体经验有关,而成为一种形而上学的静观的艺术,这是工业化社会以来技术与艺术分离的结果。身体的感知觉运动是艺术创造的重要动力来源,在庄子那里,身体的感知觉活动或技术演练就形成一种美的艺术或对美的发现,并呈现出令人满意的情感性质。它拥有如杜威所说的“内在的、通过有规则和有组织的运动而实现的完整性和完满性”,即“一个实践”与“一个经验”①。 从词源学上看,作为现代汉语合成词的“身体”,其中的“身”与“体”是有差异的,前者意味着混沌化的生命感性存在,后者意味着具体化的感知。庄子的技术寓言注重“身”之“体”的感知觉和谐,避免“体”的单极过度开发导致“身”的整全性的消解。《说文解字》说:“身,躬也。象人之形。”“身”本义指人的躯干,是人的感觉器官之所依附。又说“体,总十二属之名也”,包括:顶、面、颐,首属三;肩、脊、臀,身属三;肱、臂、手,手属三;股、胫、足,足属三。“体”既为感觉器官总名,又分出具体器官名。“身”与“体”合而成词,就有了从人之躯干到人之体属的具体化展开,就有了十二属的首属、身属、手属、足属的各种知觉;这些知觉使“身”通过“体”来实践(“技”)而后实现与“物”贯通,从而就有了“万物同体”的“一体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