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2;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22)02-0148-12 一、何谓“当代创伤研究” 1990年代前后,以创伤为题目或关键词的著述在美国人文研究领域大量涌现,很快形成了通常称为“创伤研究”的研究领域。为了与弗洛伊德等人的创伤研究——弗洛伊德并非有意识地进行创伤研究,当下所说“弗洛伊德的创伤研究(或创伤理论)”其实是回溯性建构起来的[1]——相区别,笔者在“创伤研究”前面添加限定词“当代”①。由于创伤概念本身的晦涩性以及创伤研究的跨学科、跨领域性质,要在宏观层面准确描述当代创伤研究比较困难,不过,我们可以从理论来源、研究焦点、所属领域3个角度大致勾勒出当代创伤研究的轮廓。从理论来源来看,当代创伤研究大胆借鉴了心理学、精神病学、神经生物学等临床研究领域的概念和理论,批判性继承了后结构主义理论,广泛吸纳了其他各种文学、历史、哲学和社会学理论;从研究焦点来看,当代创伤研究最关注社会历史、主体经验与文化表征的或隐或显的关系[2];从所属领域来看,当代创伤研究横跨文学(文化)研究、史学理论、批判理论、哲学研究以及它们的叠合地带,就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而言,文学(文化)研究无疑是当代创伤研究的主要阵地。 相关学者对创伤的理解多衍生自精神分析、心理学、精神病学等临床学科对个体创伤问题的探究。从最基本的层面看,创伤由创伤性事件(最近的临床研究与人文研究将非事件性的刺激、压力、压迫也容纳了进来)和创伤后反应两部分构成。创伤性事件指特定的、引发惊恐的事件,因其极端性和压倒性,经历者的意识系统和理解框架无法完全吸纳事件的刺激;创伤后反应指的是事件发生后,经历者依然被创伤性过去侵扰,重复地体验事件发生时的惊恐和崩溃,甚至表现出与之相关的身体或精神症状。当代创伤研究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将创伤从个体病理领域转移到历史与文化领域——弗洛伊德在其晚期著作《摩西与一神教》中做过这样的尝试。换言之,在人文研究的视角下,创伤不仅在个体层面切断了心灵的意义生产能力,也在集体层面切断了文化的意义生产能力;而且,无论是在个体层面还是在文化层面,创伤都不会被叙事、记忆和意识形态等防御工作完全捕获,反而会“刺穿防御”[3],作为症候或剩余物留在心灵或文化中。 要注意的是,集体层面的创伤并非灾难的同义替换——虽然灾难一般都具有创伤性。灾难强调的是事件可见的破坏性,而在创伤概念中,“事件的影响可能以与事件没有明显联系的多种形式弥散和表现。并且,这种弥散的发生是跨时间的。因此,被体验为创伤性的事件可能在多年后才会产生其全部影响”[4]。创伤强调的不仅是灾难性事件的可见破坏性,更是它们对个体和集体在无意识、情感、行为模式等层面的长久的、潜在的、弥散性的影响。创伤研究不是高理论(high theory)研究,相关著作常常借助具体的个人和集体创伤展开论述。借助创伤概念,文学(文化)研究可以形成更为复杂的历史与灾难观念,可以形成更复杂的看待过去的视角。 在强势的欧陆学术话语下,创伤研究常常被吸纳进记忆研究②。虽然两者确有相互融合的趋势,但创伤研究与记忆研究实际上既有联系更有区别。两者的联系有二。其一,两者都是在后冷战背景下兴起的,是西方人文研究“伦理转向”的构成部分,代表着西方人文研究重新触碰历史实在(historical reality)的渴望与尝试。其二,两者都关心过去在当下的存在形态,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很快便相互影响、相互交织。创伤研究与记忆研究的区别有3个方面。其一,两者在北美、欧陆各自兴起,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二,两者的核心术语“创伤”和“记忆”分别来自临床研究领域和社会学领域;其三,创伤研究更关注灾难性事件,记忆研究更关注重要事件,灾难性事件常常也是重要事件,反之则不然。 在分析层面上,创伤研究与记忆研究分属不同的研究范式。历史学家赫顿(Patrick H.Hutton)回顾20世纪晚期出现的记忆研究(同大多欧陆学者一样,他将创伤研究吸纳进了记忆研究)时,认为“哈布瓦赫和弗洛伊德”两种“原型模式”(the prototypical models)之间的张力关系构成了记忆研究的总体面貌[5]。不妨将赫顿所说的两种“原型模式”转译为有关过去与当下关系的两种研究范式——范式的含义复杂多变,在本文中,笔者将范式视为被广泛接受与采用的理论或思想框架——即弗洛伊德范式和哈布瓦赫范式。弗洛伊德范式将过去与当下的关系视为由重复、返回、压抑、压制组成的复合关系,更关注过去以何种无法被意识和理性完全捕获的方式影响着、塑造着当下;哈布瓦赫范式将过去视为可以在历史语境和集体记忆中定位的他者,关注的是过去如何在当下语境中被建构为记忆。以此观之,创伤研究承继的是弗洛伊德范式,强调(创伤性)过去难以符号化的幽灵性内核,以及过去如何以间接的、无意识的、非理性的形式被编织进当下的社会文化肌体;记忆研究承继的是哈布瓦赫范式,强调以记忆形式(即对过去的符号化再现)存在的过去,以及记忆如何在当下的政治语境、权力话语和集体需求中被建构、塑造。 当然,笔者对创伤研究与记忆研究的区分是分析性的,而非二元对立式的。创伤研究兴起于美国,但美国社会学学者亚历山大(Jeffrey C.Alexander)的文化创伤理论(Theory of Cultural Trauma)遵循的是哈布瓦赫模式,更多被视为记忆研究;记忆研究兴起于欧陆,但法国学者鲁索(Henry Rousso)的著作《维希综合症》(Le
de Vichy,1987)常常被回溯性地视为创伤研究的经典之作。“弗洛伊德”与“哈布瓦赫”并非是二选一的关系,创伤研究与记忆研究的边界也非泾渭分明,很多富有启发性的研究常常会将两者巧妙结合起来。事实上,在西方学界存在两种不同的文论书写方式。在威立·布莱克威尔出版社出版的《文学理论手册》(2018)中,巴拉维(Michelle Balaev)撰写的“创伤研究”词条将创伤研究视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在同一出版社出版的《文学与文化理论全书》(2011)中,怀特海德(Anne Whitehead)撰写的“创伤与记忆研究”词条则将创伤研究与记忆研究视为一个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