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为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仿效。美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总统制共和国,“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最主要的原则。美国在立国之初,受孟德斯鸠和洛克的分权学说影响至深。1787年的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行使。这三大权力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形成鼎立之势。 1、国会。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代表各州,共100个席位,每州不论大小, 都有参议员2名,以体现各州在联邦中的平等地位。参议员任期6年, 每两年改选1/3。众议院代表人民,共435个席位,按各州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分配,但每州至少应有一个议席。众议员任期2年,届满后全部改选。 因此,美国国会以两年为一届。美国宪法没有限制议员的任期届数,议员长期连任的现象十分普遍。据有人统计,众议员连任5—9次的人数,占其总数的30%以上,连任10次以上的人数,也达15%左右。根据规定,年满25岁,成为美国公民满7年, 当选时是选举他(她)的州的居民者,方能担任众议员;年满30岁,成为美国公民满9年, 当选时是选举他(她)的州的居民者,方得担任参议员。实际上,议员桂冠基本上为上层社会所垄断,普通百姓是很难进入国会的。 从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的关系来看,在今天世界各国中,美国国会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立法机关了。总的来说,美国自立国到本世纪20年代,国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2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以总统为中心的行政部门的职能和权力逐渐扩大,取代国会成为美国政治的中心,但国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发挥着重大作用。根据宪法,国会的主要权力是立法权、审议权和监督权。立法权就是制订各种法律或修改宪法的权力,包括立法的创议、讨论和通过。审议权,即国会对总统、政府官员、各行政部门等制定和提出的政策、计划,有权加以审议,有权认可、修改或拒绝。事实上,国会对国内事务的影响,要比对外交、军事政策的影响大得多。因为有关外交、军事事务,行政当局往往是在国会没有直接参与下作出决定的,只是在事后才通知国会。这类情况如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基辛格秘密访华等。监督权是指国会对总统、政府的行为以及立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有质询权、弹劾权和国政调查权。如对严重犯罪、违法失职的总统、政府高官、法官等提出弹劾案,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举行各种听证会等。 2、总统和联邦政府机构。 美国宪法明确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美国总统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力量总司令三大职务于一身,享有广泛的立法倡议权和重要的立法否定权,又是执政党的当然领袖。总统提出和执行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并对这些政策最后负责。总统有权任免高级官员;批准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宣布紧急状态等。美国的一切行政机构都对总统负责,政府官员若与总统的政见不一致,便应自行辞职或被解职。由此可见,总统在国家权力机构中占据着突出的地位。按规定,当选总统的基本条件是: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并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的公民。总统候选人一般由各政党在大选前的几个月确定。总统选举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即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的选举人。再由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团,按每州“胜者全得”的相对多数计票方法,选出总统和副总统。总统任期每届4年,连任次数开始并无限制,只是到1951 年第22条宪法修正案才规定,总统连任以两届为限。当选美国这个世界超级大国的总统,不仅权倾一时,而且待遇丰厚,除年薪20万美元外,还拥有专用车队,“空中一号”专机,游艇以及豪华的白宫官邸和戴维营别墅,即使离任后仍享有许多优待。 美国的政府机构分为三种类型:总统办事机构、政府各部和独立行政机构。总统办事机构以白宫办公厅为中枢,包括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情报局等18个单位。政府机构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等16个部。独立行政机构是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政府部门”共有60多个,它对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最直接的管理和干预,如联邦调查局、移民归化局、人权委员会等。 3、法院。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 司法制度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两套法院系统并存。一是联邦法院系统,二是州法院系统,两者各有其管辖权,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所以,美国共有51套法院系统。第二个特点是,美国联邦和州法院,都拥有司法审查权。司法审查理论的提出者是被誉为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之父”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和执法的基础和根据。任何其他法律和法令从形式到内容,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旦法律、法令和行政行为出现违宪时,司法机关应进行审查,并宣告其无效。目前世界上约有60多个国家采用司法审查制度,但却只有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的法院能有效地行使司法审查权。因此,美国的法院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法院系统之一,它与国会和政府鼎足而立,并对两者进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