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当代中国正处于快速变化的社会转型期。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和经济状况均发生了巨大变化。1979—2019年,中国人口城镇化率从18.96%提高到60.60%。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名义GDP)增长了241倍,而第二、第三产业(非农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从1979年的69.29%增长至2019年的93.11%(国家统计局,2020)。人口和经济结构的变化说明中国正在从传统意义上的“乡土中国”迈向更加现代化的“城乡中国”(刘守英、王一鸽,2018)。与此同时,转型期中国性别收入差距不但持续存在且有扩大趋势(李实等,2014)。研究表明,生育对女性收入和劳动参与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女性承担更多的生育和家庭照料责任是中国女性劳动参与下降和性别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Maurer-Fazio et al.,2011;Zhang & Hannum,2015)。 虽然已有文献针对生育对中国女性工作和收入的影响及其背后的社会机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探讨,但这些研究仍有三方面的不足。第一,已有研究大多关注生育的经济代价在个体层面的后果,却忽视了生育和亲职责任的承担是夫妻协商合作的过程。在家庭层面探讨生育前后夫妻之间劳动分工和相对收入的变化对于理解中国社会的家庭与性别关系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已有研究大多聚焦于中国城市的育儿文化与父职母职建构,但忽视了社会转型期城乡“二元”格局的现状,乡村人口仍然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西方学界建立的关于生育后果的理论和分析框架均是基于城市化已基本完成的高度工业化人口,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并不完全适用。此外,仅仅将城镇和乡村各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只能体现城乡之间的总体差异,却忽视了这种差异可能在不同阶层的女性中存在较大的异质性(申超,2020)。综上,我们认为有必要探究生育对女性家庭内经济地位的影响在城镇和乡村之间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在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女性中是否存在异质性。第三,已有研究大多从静态的角度研究生育的影响,很少从动态的角度研究生育的影响如何随人的生命历程发生变化。本研究拟探讨在生育前后以及成为父母后更长的生命历程中,妻子相对于丈夫的收入变化轨迹。 具体而言,我们将本研究分解为以下几个问题。首先,用妻子收入占夫妻共同收入的比例(简称妻子收入占比)来衡量妻子的相对收入,探究妻子的相对收入在城乡之间有何差异。其次,研究生育“事件”发生前后妻子相对收入随时间推移的动态变化模式,这种变化模式在城乡之间有何差异,以及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最后,探究对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女性而言,生育对其相对收入的影响在城乡之间的差异是否存在进一步的异质性。为了回答以上问题,我们统计了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y,CFPS)2010—2018年的5期数据,利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 methodology)和固定效应模型建立妻子收入占比的回归方程,从而识别出生育前后以及更长的亲职历程中家庭内妻子相对收入的变化模式。本研究通过交叉分析兼顾了中国社会的城乡、阶层、家庭和性别问题,对于综合理解中国社会的生育和家庭内性别不平等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二、文献回顾 国际上大量研究发现,生育对丈夫和妻子家务劳动时间、工作时间、职业特征和工资的影响存在差异。在家务劳动时间的变化上,部分学者发现生育会延长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但对男性的家务劳动时间几乎没有影响(Baxter et al.,2008);也有学者发现,男性家务劳动时间在子女出生后有所增加(Killewald & Garcia-Manglano,2016)。在生育后夫妻双方各自就业、工作时间和工资的变化上,绝大多数学者都得出类似的结论:丈夫成为父亲后继续工作的比例、工作时间、职业地位和工资不会下降,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随时间推移而逐渐上升;部分女性成为母亲后会退出劳动力市场,仍然工作的母亲的工作时间、职业地位和工资明显下降(Lundberg & Rose,2000)。丈夫和妻子对生育的差异性反应可能导致家庭内夫妻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削弱妻子在家庭内的相对经济权力(Sani & Dotti,2015)。 夫妻特征差异会造成生育对家庭内夫妻关系影响的异质性。有的研究表明,生育前妻子相对收入更高的家庭,生育后夫妻收入差距扩大的程度更小;绝对收入更高和持有更加平等的性别观念的女性,其生育后家务劳动时间的增加和工作时间的下降都更少(Angelov et al.,2016)。也有研究表明,生育前妻子相对收入的提高并不能减少妻子在家务劳动和子女照料上的时间投入(Kuhhirt,2012)。 在我国,基于家庭和夫妻层面分析生育对工作和收入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张玉萍和韩怡梅(Zhang & Hannum,2015)的研究发现,父亲群体和母亲群体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这从侧面反映出生育对父亲和母亲的工作与收入有不同影响。许琪(2018)的研究指出,生育后女性会大幅压缩工作时间和闲暇时间,将更多时间用于家务劳动和照料家人,相比之下,生育对男性时间分配的冲击要小很多。 三、研究假设 家庭现代化理论指出,家庭内部夫妻平等随着现代化进程而日益增强(唐灿,2010)。基于中国的经验研究也证明,非农化和城镇化使夫妻获得了对自己收入的全部或部分支配权。这种经济独立引发了家庭关系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个人(尤其是妻子)独立性的增强,家庭制度逐渐从父系父权向夫妻平权转变(杨善华,2009)。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城镇家庭妻子的相对收入比乡村家庭妻子更高。 改革开放后,社会性别规范也发生了转变。家庭领域“男人养家”“男主外、女主内”“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等传统性别角色观念在中国的城镇和乡村地区均出现回潮趋势(刘爱玉,2019)。女性作为子女的核心照料者被期待投入大量的情感和时间(陶艳兰,2015)。这可能导致女性改变原来在家庭和工作之间的时间分配,从而冲击她们的工作表现,收入亦随之降低。由此,提出以下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