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缘起 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妇女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女性在教育和劳动参与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家庭领域,性别平等的发展却始终处于“停滞”状态(England,2010)。大量研究发现,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女性都会承担比男性多得多的家务劳动(Bianchi et al.,2000;Hook,2006,2010),且这种状况不会因为女性参加全职工作或者对家庭经济贡献的增加得到明显改善(Greenstein,2000)。换言之,女性需要兼顾工作和家庭,而男性却依然只需承担“养家者”的角色。这种不平衡的性别发展状况会导致很多严重的社会后果,其中之一就是引发女性对婚姻的不满,进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和离婚率上升(Coltrane,2000)。国外学者已经对家务分工和女性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很多研究,他们大多发现,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Greenstein,1996;Lavee & Katz,2002),但这一结论是否适用于中国却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首先,现有研究发现,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性别角色观念(Greenstein,2009)。具体来说,在性别观念比较传统的国家,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较小;而在性别观念比较现代的国家,丈夫的家务贡献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较大。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性别观念非常传统的国家(刘爱玉、佟新,2014;杨菊华等,2014),且近年来,女性的性别角色观念还出现了向传统回归的趋势(许琪,2016;顾辉,2013)。在当代中国,如果大多数女性依然认可“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模式,那么即便丈夫不做家务或很少做家务,也不会引发妻子的强烈不满(Zuo & Bian,2001)。 其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已经逐渐赶上甚至超过男性(叶华、吴晓刚,2011;张兆曙、陈奇,2013),在劳动参与方面,中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也始终位于世界前列(Wu&Zhou,2015),但女性在教育和劳动参与这两个方面的迅速提升并未显著缩小她们与男性的收入差距。很多研究发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一直存在且呈扩大趋势(李实等,2014;王天夫等,2008)。男女之间不断扩大的工资差距会强化婚姻关系中妻子对丈夫的经济依赖,进而巩固“男性养家”的传统观念(刘爱玉,2019)。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相比做家务,丈夫能否扮演好“养家者”的角色可能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更大。 最后,与西方家庭漫长的现代化和性别平等的发展过程不同,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东亚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和性别平等的发展都表现出明显的“压缩型”特征。这一方面表现在时间上的进程短和变化快,另一方面表现在空间上的差异性和多元化(Chang,2014)。由于中国家庭的现代化和性别平等的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都高度“压缩”,各种传统的、现代的和后现代的因素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在同一个时空维度内相互交织在一起,并形成了一幅复杂多样的如“马赛克”般色彩斑斓的图景(Ji,2017)。基于上述关于中国家庭和性别关系变迁的理论思考,我们认为,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也会表现出传统与现代相互交融的特征。具体来说,我们认为,丈夫挣钱养家这一传统角色要求与分担家务这一现代角色要求会共同影响妻子的婚姻满意度,且二者的影响在具有不同现代性特征的女性群体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在中国的情境下,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与妻子婚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厘清上述关系对于探明当代中国家庭的性别角色分工,进而更好地理解婚姻、家庭和性别关系的现代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粗离婚率已从1978年的0.3‰上升到2019年的3.4‰①。在离婚率不断攀升的背景下,特别是在大多数协议离婚和离婚诉讼案件都是由女性提出的情况下(徐安琪,2007),从丈夫的经济贡献和家务贡献这两个角度研究妻子的婚姻满意度对于探寻离婚发生的原因与构建和谐家庭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使用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y,CFPS)数据,研究经济和家务两个维度的性别分工对妻子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以期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与解决转型期中国社会凸显的各种婚姻家庭问题贡献绵薄之力。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设计 (一)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及其变迁 婚姻当中的性别分工是婚姻、家庭和性别研究中的一个经典议题。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夫妻之间会采取一种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即男性在婚后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而女性将生活的重心转向家庭(Ferree,1991;Baxter et al.,2008)。对此,学术界提出了两种不同的理论解释。 一是以贝克尔为代表的新家庭经济学理论。该理论认为,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是夫妻双方基于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Becker,1993)。与女性相比,男性在挣钱养家方面更有优势,因而从经济理性出发,他们应当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而女性在家务劳动和子女照料方面更有优势,因而她们应当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家庭(於嘉,2014)。这样,通过专业化的劳动分工,夫妻双方各司其职、各尽其用,整个家庭的经济福利也会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