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利益,美国也有美国的国家利益。应该说,美国的国家利益同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的国家利益一样,都是一般国家利益的具体化。 一般国家利益所具有的许多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1〕,也都为美国国家利益所具备。但是,当我们从共性转向个性,考察美国国家利益的个性特征时,却不难发现,美国国家利益有着浓厚的霸权主义色彩。霸权主义是美国国家利益最显著的特征。 一、强权利益是国家利益中的霸权主义 何为霸权主义?“霸权主义”一词源出于古希腊,原指个别大的城邦对其他城邦的支配和控制。现指一些强国凭借军事实力蹂躏别国主权,对别国进行干涉、控制、甚至统治,力图在世界或地区范围内称王称霸。因而,霸权主义在国家利益方面,就主要表现为一种强权利益。 强权利益是相对于主权利益并与主权利益相对立的一种利益。 主权利益,主要是指建立在主权基础之上,以主权为依据的主权范围之内的国家利益。主权利益包括:1、国家的安全利益, 即国家维护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人民生存不受侵犯的利益;2、国家政治利益,即独立自主管理内政外交,维护各自社会制度生存和发展的权益;3、国家经济发展权益,即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权益;4、国际社会中的平等互惠利益。因而, 主权利益主要是向内的,它是一国之内阶级利益和民族利益的统一,是本国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正当体现。主权利益在国际社会中是本国利益和世界人民利益的结合,以不损害别国正当利益为前提,并以国际法为依据,为国际社会所公认。同时,主权利益还不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制约,更不由权力来决定,不同实力相对称。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在享受国家主权利益上,一律平等。主权利益之间一般来说是基本相容的,其利益间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当然,如果掺杂意识形态因素,或主观判断失误,也会产生摩擦。 当前国际社会中有两种论调,一是“主权原则过时论”,二是“限制国家主权论”。本文认为,这两种论调都是与主权利益不相容的,因为它们都是对客观存在着的国家主权的一种否定。否定国家主权的存在,是企图从根本上打破国家主权观念这个法律障碍,来建立由强国主宰操纵的世界法,为干涉别国内政作掩护。至于当前国际政治经济中出现的联盟和地区共同体,加入国家协商确定在关税、市场、外贸等方面彼此让出一部分主权,以取长补短,互相协作,实现共同发展,这同我们所主张的尊重国家主权利益又是不矛盾的。主权的要害是独立自主。我们所强调的国家主权利益,主要是维护独立自主原则,反对别国干涉。 与主权利益内涵和特征相反,强权利益在国家安全、政治、经济等利益方面,其立足点主要是向外的。它以实力为标准,由权力来限定,以追求霸权,热衷干涉、迷信武力为特征,它奉行“强权即真理”的哲学。它与当前国际社会中出现的为了长远、整体利益,在自愿基础上让渡部分暂时、局部主权利益也是毫不相干的。所以强权利益之间是不相容的,其利益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甚至于同主权利益之间是完全相斥的,其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国际社会中的动荡和危机,主要都根源于强权利益。甚至可以说,强权利益是过去、现在、以至将来国际社会一切动荡和危机的总根源。因此,看一个国家在国家利益方面是否搞霸权主义,就主要是看它奉行怎样的利益原则,即是奉行主权利益原则还是奉行强权利益原则。凡奉行强权利益原则的,就是国家利益中的霸权主义。我们说美国国家利益最显著的特征是霸权主义,就是因为长期以来美国在其国家利益方面所奉行的正是这样一种强权利益原则。 二、把美国利益说成是他国利益以至全人类的利益,是美国国家利益中早期霸权主义的主要特征 美国在国家利益方面的强权利益即霸权主义,最早可追溯到美国的殖民地时期,那时候就有一种倾向,把美国几乎所有的外交政策都解释为有利于全人类。比如耶霍舒沙·艾里利(YenoshuaAYieli)就曾这样指出:“清教徒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自己是上帝的特选子民,美洲是希望之乡。他们以救世主自居的倾向用历史和进步的哲学表达了出来。未来是人类经由历史前进的目的,美国将成为最后一站,在这里人们受治于‘上帝的圣谕、律令和制度,不仅在教会的管理方面,而且在所有人类现世事务的行政管理方面都是如此’。”〔2〕 把美国利益说成是他国利益以谋求霸权利益最典型的例证,在历史上是美国的门罗主义。 门罗主义,是1823年美国总统门罗(James Monroe)在国会咨文中阐述美国的对外政策原则时提出的。当时,美国还只是一个地区性大国,其实力和权力范围还仅限于美洲,因而谋求美国在美洲的霸权就成为当时美国最现实的国家利益。于是,当英国建议与美国联合警告神圣同盟不要干涉美洲,同时两国承担停止在新世界进行领土扩张的义务时,作为对英国建议的答复,美国单独发表了门罗主义。其主要内容是:1.美国的国家利益促使美国劝告欧洲列强,不应把美洲大陆看作将来可供任何欧洲大国殖民的地方;2.美国关注欧洲的事态, 但它既无意参加欧洲列强的战争,也不愿参与任何只涉及国家的事务;3. 神圣同盟的政体与美洲的共和政体有着根本的不同。因此,任何要把欧洲的政体扩展到美洲的企图都将被认为是对美国和平与安全的威胁;4. 任何欧洲国家想控制美国已承认的新近独立的国家的企图都将被视为对美国不友好的行为;5. 将欧洲的政治制度扩展到美洲任何地方都势必威胁到美国的和平与幸福。在这里,从表面看来,美国是为了维护拉丁美洲新国家的利益,但实际上都是用巧妙的辞藻掩盖了把美洲划为自己势力范围的真实意图,用“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的口号掩盖了美洲是美国的美洲的实质。对此,美国学者福斯特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国“国会中有些诡计多端的人早已在为美国策划如何控制西半球了。……这就是美国制定门罗主义背后的动力”。〔3〕正是依据门罗主义的基本理论, 美国在“共同利益”口号的掩护下,最终将美国的国家利益全方位地扩大为全美洲各国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