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3年美国国会通的《彭德尔顿法》和以此为依据建立的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曾对世界不少国少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产生过较大的影响。100多年来,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经历了不少次调整和改革。为了了解和研究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的最新变化和改革状况,笔者近日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一个赴美国考察团,对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进行了较深入的考察。现将了解到美国联邦政务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最新情况综述如下。 一、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原因和目标 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是克林顿政府1993年开始的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在1978年和1987年曾进行过两次大的调整和改革,克林顿上台后再次对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进行改革,其直接原因有以下几点: (1)美国联邦政府的文官制度虽经多次改革, 但仍然是“百孔千疮”,在许多方面都无法适应当前美国社会对政府的要求。一方面难以录用到出色的人才,另一方面又难以清除不称职人员,同时,对雇员又缺乏足够有力的激励手段。显然,在进、管、出三个方面都出现了问题。 (2 )由公务员制度的弊端导致的政府管理的效率低下已引发了公众的明显不满。 (3)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使政府的财政压力不断增加, 政府管理的成本过大。 为此,克林顿政府把行政改革的目标定位为高效低耗,要求通过对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的改革,达到节约资金,提高效率,对纳税人和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简化法规和制度规定,增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灵活性。 美国是一个法制化国家,政府和公民都崇尚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和制度规定也在不断地增加,在一些领域,过于繁杂的法律和制度规定反而又成了影响这些领域发展的阻碍因素,这种现象在联邦公务员管理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美国公务员制度,除了《公务员法》和有关的单项法,还有许多人事管理的具体规定,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美国联邦人事管理手册。该手册对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的管理作了全面详尽的规定,厚达一万余页。在美国,长期支配人事部门的一个基本管理思想是,应该通过种种条文规定,使所有的公务员都采取同一种行为方式。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在克林顿政府实行行政改革的过程中,联邦人事总署采取了一个大胆的举措,取消了厚达一万页的人事管理手册。随后,联邦政府的一些部门也相应取消或减少了本系统过于繁杂的条例和规定,如美国劳工部已废除他们本部90%的人事管理规定。 为了有效推动简化人事管理规定和程序的改革,联邦政府还允许更多的部门进行一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试点,以寻找更佳方案。这样,就出现了一些联邦机构和组织游离于现存公务员体制之外的现象。这种种改革试点和种种“例外”,打破了美国公务员制度法规严密、整齐划一的传统格局。 2.下放人事权,使一线管理者有更大的实际权力,负起更大的责任。 在旧的体制下,由于繁琐的制度规定的束缚,一线的管理人员很难在人事管理上有所作为。他们既不能及时录用出色人才,又很难及时清除不称职人员。克林顿的行政改革,要求联邦政府机构的运作模式必须从过去的控制命令模式转为信任和责任模式,给一线管理者以更大的人事管理的实际权力,给各部门以更大的灵活性,即在大的原则得以遵循的前提下,各部门可以自主设计符合部门实际的人事制度。比如,绩效管理,过去的规定很僵硬,绩效评估等次必须分为五等。现在在不少部门,一线的管理者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他们在进行绩效评估时,可以在2—5等之间任选。 3.裁员。 克林顿1993年开始的行政改革,其中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缩减人员,当时提出,要在未来5年内缩减28万联邦雇员。自克林顿上台以来, 已有24%的联邦雇员离开了政府。裁员并不是各部门平摊比例,重点是裁减采购、财政和人事等部门的雇员,这些部门裁员将近50%。联邦政府主要采取丁以下措施: (1)提倡和鼓励退休。在美国,公务员退休的平均年龄为61 岁,但是这只是自愿而不是强制的。到此年龄的公务员可以退休,也可以继续工作下去,因为规定到某个年龄强制退休被认为是搞年龄歧视。为了使有退休资格的公务员愿意退休,政府在公务员退休上提供了较多的咨询和各种方便。 (2)化钱买离职。过去的5年里,已有约3 万人在政府付给一定的代价后离开了政府。付费的标准依不同岗位的职级责任和任职年限而定。 (3)机构合并裁员。把几个职能相近的机构合为一个, 多余的人员或调至较远的工作条件较差的地区工作,或推荐到其他系统工作,如不想去,可以在得到一笔费用的补偿后离职。 (4)成建制转为企业。如人事总署原有一个700人的机构,其职能主要是调查公务员的市场需求,现在该职能已由政府转给私人企业了。这个机构也就脱离政府序列,按照雇员股份制的方式重新组合,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运作。 (5)进行再就业培训。在裁员过程中, 及时进行被裁人员的再就业培训,使雇员有能力到其他系统或部门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