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31;B565.21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9-3699.2022.03.010 笛卡尔被誉为“近代哲学之父”,康德被誉为“近代哲学的集大成者”,他们二人及其他几位哲学家(包括莱布尼茨、斯宾诺莎、洛克、贝克莱、休谟等)共同奠定了近代哲学的基本框架,从而使近代哲学的讨论更为深入细致和卓有成效,正如沙赫特(R.Schacht)在《经典近代哲学家:从笛卡尔到康德》一书中所说:“这些经典讨论构成普遍性的参考背景和框架,许多当代讨论产生于其中。”[1] 然而,哲学作为一门最抽象的学问,其基本框架是较难把握的,其基本概念充满歧义性。当然,这也许是哲学的本性,基本概念的歧义性可能永远无法完全消除,哲学争论将永远继续下去。但是,以逻辑方法著称的分析哲学家应该力求减少哲学概念的歧义性,促使哲学命题更为明确、哲学讨论更为有效。为此,本文从康德和笛卡尔所共同主张的经验层面的心物二元论入手,分析其同异之处及相互关系,从而使哲学解释的框架更加清晰,使哲学讨论的问题更为深入。 一、哲学解释框架及其初步说明 现代解释学告诉我们,有效的解释或理解必须事先有一个解释框架,即所谓“理解的前结构”。当然,这个解释框架不是解释者随意而为,而是有助于解释者和被解释者之间的“视域融合”。 康德在其《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将哲学划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对应于《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所说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前者是关于认识能力的,后者是关于欲求能力的[2]5-6,尽管其具体含义不乏含混之处,但作为概念框架却是极具启发性和生命力的。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给出一个更为具体的哲学解释框架(见表1),其中的概念是范畴性的,大都出现在康德哲学、笛卡尔哲学以及现代哲学的视域中。
这个哲学解释框架由“话语结构”和“内容”两大部分构成,其中,从内容上分为认识论和实践论,这是对康德关于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划分的继承,但在内涵上有一定甚至较大的改变,由此出发,直到触及现代心灵哲学。不过,本文对于现代心灵哲学只是点到为止,不做深入讨论。 这个解释框架的必要性在于给出了一种比较康德和笛卡尔哲学的坐标系,粗略地说,康德是沿着纵向,从认识论(理论哲学)和实践论(实践哲学)的区分入手,深入到形而下学和形而上学、经验论和先验论以及实体和本体、经验自我和先验自我等基本范畴,最后得出经验实体二元论和先验本体一元论。与之对照,笛卡尔则是沿着横向,把自我作为首要的反思对象,从经验自我和经验客体深入到先验自我和先验客体。在经验自我和经验客体方面,笛卡尔与康德的哲学立场是大致相同的,均为经验实体二元论;在先验本体方面,笛卡尔与康德的立场是有所不同的,但并不像康德所说的区别那么大,其不同主要在于有关先验本体的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差异上。 需要指出的是,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了“目的论判断”(审美判断是其中的一个特例,即“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并说它所涉及的领域并不独立,“而只能在必要时随机附加于双方(理念理性和实践理性——引者注)中的任何一方”[2]2。然而,在笔者看来,目的论判断无疑属于实践论,甚至实践可以直接定义为有目的的行为,无目的的行为不成其为实践①。 还需指出的是,上面关于笛卡尔“横向”研究和康德“纵向”研究的说法是粗略的,事实上,笛卡尔和康德会根据需要而灵活变换研究方向。例如,笛卡尔曾对哲学领域进行这样的划分——哲学好像一棵树,树根是形而上学,树干是物理学,从树干上生出的树枝是其他一切学问,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即医学、机械学和道德学,道德学我认为是最高的、最完全的学问,它以其他学问的全部知识为前提,是最高等的智慧[3]70,笛卡尔的这一划分是沿着解释框架的纵向进行的,他所说的“物理学”(physics)相当于表1中的“形而下学”,除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以外的其他学问相当于表1中的“形而中学”,形而中学的项目皆与人们的生活实践有关。笛卡尔特别强调道德学的重要性,而道德正是康德所说的“实践理性”。须提及的是,康德最初所说的“实践”不仅包括道德,还包括技术,只是他把关注焦点放在道德实践上,而把技术实践归入认识论(理论哲学)[2]6。 笔者不赞成康德把技术实践归于认识论的做法,因为它使实践概念仅仅等同于道德而过于狭窄,为此,笔者把技术实践重新放回实践论,从而把功能系统方法论放在与实践论相对应的位置。在笔者看来,技术实践包括笛卡尔所说的医学和机械学等,它们与伦理学(道德学)一同构成实践论的主要内容。不过,哲学的实践论只涉及这些学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论,而不涉及学科的具体内容,例如,各行各业都有其独特的职业伦理,伦理学只涉及各种职业伦理的共性方面,而不涉及它们的不同细节,对于各门技术科学来说,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