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贸圣佳国际拍卖公司近来征集到一批与林纾有关的文稿,笔者有幸先睹为快。粗粗翻阅之下,可判定其来源应出自林纾的第四子林琮,因其中的训子书除一通外,均有“琮儿”(或称“阿琮”)出现,且包含了与其人经历相关的文件。林琮本是林纾最看重的儿子,期盼他传承古文大业,以此可以想见,这批由林琮保存的文献价值之高。唯其内容庞杂,诸如文章、诗词、译稿、书札、文论、启事等均在内,既有书稿底本,也有零篇散叶。笔者现仅就个人感兴趣的部分略做钩稽、考述,以见其对林纾研究的意义。 一、《韩柳文研究法》考原 林纾一生出版过三种文论著作:《韩柳文研究法》《春觉斋论文》与《文微》。三书的刊行年代,以《韩柳文研究法》最早,1914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余外二书分别于1916、1925年面世。且与后两种采通论形式不同,《韩柳文研究法》可谓之作家专论。 追索三书的编撰缘起,《文微》最明确。编录者、弟子朱羲胄自记,乃是其1919年(己未)在北京林纾所设的文学讲习会上听讲所得①。而朱氏编述之《春觉斋著述记》,则推测《春觉斋论文》“或谓其曾授京师大学文科生者也”②。陈平原撰《古文传授的现代命运——林纾与北京大学的离合悲欢》,又加入《韩柳文研究法》,称“按时间推算,这两种林纾最重要的‘专著’,应该是其在京师大学堂及北京大学教书时的讲义,或曰‘科研成果’”。③只是,这仍然是猜想,有待证实。 单说《韩柳文研究法》,在刊行本中,林纾本人对成书过程并无交代。卷首马其昶一序,也只称赞林纾“于《史》《汉》及唐宋大家文诵之数十年,说其义,玩其辞,醰醰乎其有味也”。撰写此书,与“世之小夫有一得,辄秘以自矜”不同,“先生独举其平生辛苦以获有者倾囷竭廪,唯恐其言之不尽”。故“后生得此,其知所津逮矣”④。马氏与林纾曾为京师大学堂同事,又以传续古文志同道合,亦未明言受益的“后生”中是否有大学堂学生,不免让人失望。幸好在中贸圣佳征集的这批林纾相关文献中,有两页题为《文学研究法》的残稿,足以为此悬疑问题给出答案。 初见此稿,便觉眼熟。正文部分列出小标题“研究韩文法”,以下第一则“韩氏之文,不佞读之二十有五年”,至所书最后一则“《讳辩》一首,已见之‘文章流别’”,经检出自藏之《韩柳文研究法》对照,此九条果然一般无二。最为难得的是,手稿篇首尚多出一段低三格书写的引言,先全录如下(因原稿破损而有阙字),再做解说: 本学原定章程有此一门,鄙见则谓“论文要言”即属研究古文之用。惟既立此课,若从宽博立议,转与“要言”复叠。虽然,文之有八家,古今之法备于此矣。若元之虞道园,明之归震川,前清之姚惜抱,皆源本经史,取法八家,而各臻其胜。今先从八家□□于元明清之三家。不佞不文,仅能举浅而易晓者著之□□□吾诸同学临讲时,各携专集入堂,用备研究。 林纾此处所言“本学”,毫无疑义为京师大学堂,因其所谓“原定章程”,即指1903年颁布的《奏定大学堂章程》。查该《章程》“各分科大学科目章”之第三节“文学科大学”内,下分九门,其中“中国文学门”的第一种“主课”,正是“文学研究法”,另有“古人论文要言”(又称“历代名家论文要言”),亦为“主课”之一⑤。由此可以明了,林纾此学期所讲科目乃是“文学研究法”,《韩柳文研究法》正是他为此课程准备的讲义。 不过,对照《章程》,林纾的授课内容显然不符要求。《奏定大学堂章程》关于“中国文学研究法”科目,列出了多达四十一款的“研究文学之要义”,其总体精神,恰是林纾所不屑的“宽博立议”。因此,最合格的教材,实属林传甲所编,也是国人自著的第一本《中国文学史》。此作凡分十六篇,从“古文、籀文、小篆、八分、草书、隶书、北朝书、唐以后正书之变迁”起,至“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止,各篇题目的出处即为“要义”前十六款⑥。应该承认,此科目的讲授设计新旧杂陈,具有新学特色的如“东文文法”“泰西各国文法”“文学与地理之关系”“文学与世界考古之关系”“文学与外交之关系”“文学与学习新理新法制造新器之关系”⑦,实在给予讲授者极为广阔的驰骋天地。只是对于林纾而言,这些多半是他不懂的学问。作为古文家的林纾于是只能以不变应万变,照样讲他最有心得的古文作法,并勉强辩解为“文之有八家,古今之法备于此矣”。无奈此“文法”并非彼“文法”,其不适应新式教育,于此已见一斑。 这里不妨稍微梳理一下“中国文学门”的相关科目,以为林纾的讲授定位。林纾认为与“文学研究法”内容重叠的“古人论文要言”,《章程》中有明确说法:“如《文心雕龙》之类,凡散见子史集部者,由教员搜集编为讲义。”可见两门课程在通论一隅虽有交集,但“古人论文要言”即为今日之“古代文论”,用意在知古,“文学研究法”归本于“务当于有关今日实用之文学加意考求”,着眼于通今,二者的分野实颇清晰。而林纾开讲的“韩柳文研究法”,从课程规制看,其实更接近另一门主课“周秦至今文章名家”。该课的讲习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