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战略新格局形成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立亚太地区新秩序,从而确立起新格局得以维系和运行的原则、机制和规范。纵观冷战后亚太地区各自力量的利益磨合和战略调整,其将会率先建立自己的地区新秩序。 一、历史的重任落在亚洲 当今世界格局的转换是在和平条件下发生的,国际新秩序的形成,将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充满着各种国际力量相互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斗争。而且这一较量将同时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一是全球范围,一是区域范围。无论从逻辑意义上,还是在实践中,后者总从属于前者,在前者的框架结构中展开,并推动前者的体系重构。因此,在世界几个主要地区能否建立起和平、稳定的地区新秩序,直接关系到未来的国际秩序。 回顾历史,国际旧秩序总是以某一地区秩序为基础,是区域范围内各种力量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调节机制和行为规范的扩大与衍生。西欧式的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秩序、美国式的强权政治、霸权主义秩序,都是先对地区秩序的界定,进而扩展为一定时期力量对比基础上的国际秩序。当地区秩序因力量对比组合被改变时,国际秩序也随之更迭。尤其是在全球化与分裂化同时进行的当今世界,地区秩序的率先建立,将是全球范围内国际秩序建立的先导,只不过以前总是发生在欧洲,而这一次是历史的发展将其重任落在了亚洲。这正如1996年1月25 日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发表的一份题为(美国对亚太地区的战略》的研究报告中所言:“21世纪将亚洲化”、“影响全球秩序的更多决定将由亚洲国家来做出”。〔1〕 二、建立亚太地区新秩序的有利条件 亚太地区国家情况复杂,有不同的社会制度差别,有不同发展水平差别,存在着种种矛盾关系。然而,各国都把致力于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互利合作、和平共处、平等协商已成为共识和对外关系的重要准则。而且,在亚太地区的各自力量之间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衡的格局,多方力量相对平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也不允许出现一家说了算的局面。这就为亚太地区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具体表现如下: (一)亚太地区整体局势稳定。世界两极格局瓦解以后,亚洲地区多极化趋势更加明显。与动荡加剧的欧洲相比,亚太地区政治形势相对稳定。过去曾相互对抗的各方有的已恢复了正常关系,有的正准备和解。同时,该地区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各大国及其他国家都致力于发展本国经济和国际合作,注重改善和发展彼此间的关系,这些都为亚太地区局势保持相对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一个和平与稳定、发展与繁荣的亚太大环境,就为建立地区新秩序准备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可以说,亚太地区业已较平稳地逐渐由冷战体制向新秩序过渡。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迅速。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趋势的发展,亚太地区多样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经济合作蓬勃发展,正在逐步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网络型区域经济。近年来,经过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以松散、非机制化为特征的亚太经合组织正在发生引人注目的变化。由西雅图的设想到茂物的规划,到大阪的落实,而今苏比克会议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的“马尼拉行动计划”〔2〕, 从而向把蓝图变为现实的方向迈出第一步。亚太经合组织的这种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协商而非协议的灵活合作方式,同开放的地区主义原则一起,〔3〕将共构亚太地区新秩序的主导框架。 正因为如此,我们已可喜地看到,对内而言,亚太经合组织内的“成长三角”、次区域合作和跨区域合作组织的经贸关系发展迅速,形成相互交织的局面;对外来说,亚欧关系以1997年的亚欧会议为起点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亚太地区这种对内渗透力和对外扩张力,正是形成地区新秩序进而促进国际新秩序建立的必备条件。 (三)亚太主体力量相互制衡架构已基本形成。冷战后,亚太地区力量对比和组合发生了明显变化,总的看来,当前亚太各主要力量间存在新的相对均衡状态,形成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以中、美、日三角关系为主导的多边制衡架构,为亚太地区新秩序的建立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在一个由几个主要大国和其他中小国及集团组成的国际体系中,新秩序只能建立在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基础之上,这是亚太地区应遵循的现实逻辑。因此,亚太地区新秩序的最终建立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主体力量间的制衡互动关系的走向。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亚太地区的战略力量制衡结构中,相互关系的走向是有利于亚太地区形成新秩序的。美国影响力下降,中国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高,日本受制于美日、美中关系,俄罗斯加大东方外交力度,东盟更加显示出独立自主的作用和倾向。这一切将明显增大亚太主要国家的战略平衡,从而奠定地区秩序赖以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尽管各国仍没有太多处理多国体系的经验,但正在形成和发展的这种制衡关系,将充分提供各国实践的机会和场所,并在探索中走向现实和成熟,建立全新的亚太地区新秩序。 (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业已成为处理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自中国和印度、缅甸于1954年倡导并奉行以来,已被世界各国所接受和采用,并被公认为普遍运用的国际准则。〔4〕 中国一贯主张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新秩序的基本准则,实践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其科学性、实用性和稳定性适合于作为国际新秩序的基本准则。因此,亚太地区率先建立新秩序,是有其理论标准与根据的。也只有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亚太地区新秩序的准则,才能真正建立起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公正、合理、民主、平等的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