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696/j.cnki.11-4090/d.2021.04.010 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外交是国家意志的反映,外交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并非是一个恒定常数,决策者需要根据国情和世情的发展变化、国家能力和国家意志的变动,调整国家利益的结构和优先次序。①中国共产党外交中的人权主张的演进,取决于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于人权在国家利益结构中位置的认识,并与中国共产党是否作为执政党的身份密切相关;与中国所处国际环境和国际地位密切相关;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治理模式密切相关。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争取民族解放、国家独立的时代背景中诞生;在捍卫真正完全的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成长;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壮大和成熟。历经百年风雨,中国共产党的外交哲学逐步完成了从维护整体化利益的国家中心主义向关切民众个体化权益的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理念的转变。与这一历史进程同步,中国共产党不同历史时期的人权保障目标和重心紧跟国家利益结构的变化并随之调整,中国共产党外交中的人权主张也从其创立初期主要以主张、实现和捍卫民族自决权为核心的集体人权观,逐渐转向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并重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外交主张中的人权思想萌芽 中国共产党诞生之际,中华民族正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黑暗统治之下,国家四分五裂,民族备受凌辱,军阀混战不已,人民在苦难中挣扎。救中国,救人民,实现国家独立、统一、民主、富强,成为中国各族人民不懈追求的共同理想。②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是依靠工人阶级和巩固的工农联盟,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首先争取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确立劳动人民的主人翁地位。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外交哲学的主题思想是“革命求生存”,中国共产党号召和组织的反帝、反殖、反封建斗争就是为了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同时也是通过革命求得自身的存在和发展。③中国共产党有关外交的理论和主张主要体现了一种反帝、反殖、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自由、平等、解放、国家独立的集体人权观。这一时期,尽管还不存在集体人权的概念,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有关外交的理论、主张及其所确立的革命目标、任务和实际采取的行动,无不饱含着强烈的集体人权意识,并与后来国际人权法所确立的民族自决权的内涵和外延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我们有理由说,《联合国宪章》之所以将“各民族平等权利和自决”确立为联合国的宗旨;民族自决原则之所以后来被确立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反帝、反殖、反侵略斗争及其所取得的胜利,无疑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实践范本和道义基础。此外,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对战争受难者的保护、新中国成立前夕对外国侨民的保护,也与当代国际人权法对某些特定群体个人人权的保护制度具有某些相似性。 (一)建党初期到土地革命时期 建党伊始,中国共产党站在反帝、反殖、反抗外来侵略斗争最前沿,启蒙、组织、发动民众反抗帝国主义侵略、殖民主义压迫,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主张民族自由、平等、独立。2017年,陈独秀在《赤的运动与中国外交》中这样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目标:扫荡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政治、经济、统治权,没收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侵略机关,收归国有;立即撤走各国驻华海陆军,取消治外法权,收回租界及租借地,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海关自主权,取消庚子赔款及不正当的外债,取消外国人铁路、盐务、邮政管理权,没收外资银行、矿山、铁路、航业、工厂及外人所购土地,收归国有。④陈独秀指出,只有这样,民族革命才算彻底,才能摆脱外国政治的经济的统治和侵略,才能建设独立的经济势力与文化,才能开始和一切平等相待的国家建立互利的经济合作。⑤ 1921年,因广州政府拟收回海关用人管理权,英美派兵占领海关,军舰进逼省河,派遣陆战队上岸游行,向广州政府示威,中共中央委员长陈独秀、秘书罗章龙遂联合签发《中央通告第十一号》,要求“各区及地方同志应即召集全体紧急会议,筹备联络各团体发起剧烈的排斥英货运动,并通电全国主张收回全国海关,以恢复国家应有之主权”。蔡和森亦发表《为收回海关主权事告全国国民》呼吁,“现在中国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永远屈服为奴;一是起来与外国帝国主义奋斗”⑥。1922年,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看法》,指明中国共产党十一项奋斗目标的首要目标是,“改正协定关税制,取消列强在华各种治外法权,清偿铁路借款,完全收回管理权”⑦。1923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在党纲第1条明白写道:“取消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所订一切不平等的条约,实行保护税则,限制外国国家或个人在中国设立教会、学校、工厂及银行。”⑧1925年,陈独秀发表《列宁主义与中国民族运动》一文,称赞列宁领导的第三国际党,不但“绝对没有人种的限制”,而且其主要目的是“联合全世界所有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与所有被压迫的弱小民族,推翻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对于全世界之统治与剥削,跻全人类于真正平等自由之地位”⑨。陈独秀指出,世界上一切被压迫殖民地及被压迫国家(即半殖民地)的民族运动,只有依照列宁的意见行事,才能够彻底的解决,才能够得着真正自由。⑩1925年,五卅惨案爆发,陈独秀立即撰文疾呼,“惩办凶手;撤换驻上海英、美、日领事;取消各国领事裁判权;收回全国租界;撤退驻在中国境内外国陆海军,禁止外国陆海军在中国境内自由登岸”(11)。陈独秀指出,“中国的反帝国主义运动即民族自由运动”,此次抗争的性质“乃是全中国人民为民族的生存与自由反抗一切帝国主义之争斗,而不是哪一个地方哪一部分人对某一件事某一国家之争斗”。他呼吁“中国国民应该运用自己的团结力”,“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12)。瞿秋白进一步撰文指出,废除不平等条约,就是要“根本推翻列强帝国主义者对于中国的统治地位,具体说来,便是要求收回一切租界,收回海关管理权,废除协定关税的制度,取消领事裁判权,撤退外国驻华的海陆军,废止外人在华得自由设立工厂等等的特权”(13)。1932年,中央苏区第一次反帝代表大会通过《反帝斗争纲领》,提出“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统治,驱逐帝国主义海陆空军出中国”等19项斗争任务,并成立苏区反帝总同盟。(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