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再次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通过以上气候变化目标新承诺,中国明确了到21世纪中叶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的目标愿景,还强化了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实施力度。不仅如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都作了相应部署。中国正以国内国际一致的逻辑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引领世界经济绿色复苏,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新活力。 碳达峰是二氧化碳排放轨迹由快到慢不断攀升、到达年增长率为零的拐点后持续下降的过程。碳达峰以经济增长与二氧化碳排放脱钩为前提。何建坤等提出需同时满足碳生产率年提高率大于GDP年增长率、单位能耗二氧化碳强度年下降率大于能源消费年增长率两个达峰必要条件[1]。这是一个研究与实践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领域,前期相关文献围绕2030年左右碳达峰从总量、强度、人均等角度解析中国达峰时间和峰值水平[2][3],从部门和区域视角对达峰路径作了大量模拟研究和经验总结[4][5][6][7]。柴麒敏和徐华清模拟测算出二氧化碳排放将在“十五五”期间达到120亿吨总量水平的峰值[8]。早在2030年前碳达峰气候目标提出之前,已有大量研究通过假设未来经济增长、能源结构等社会经济参数,基于KAYA恒等式建立了自下而上的模型模拟中国碳达峰时间,结果显示碳达峰时间区间为2020-2030年间[9][10][11]。尽管参数的不确定性导致研究结论存在差异性,但中国具备提前达峰的能力成为学术界普遍共识,为党和政府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提供了重要研究基础。中国尽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实施路径研究课题组首次提出,中国在经济上、技术上具备提前达峰的客观条件,可以在2025年以前、甚至在2022年左右实现碳排放峰值[12]。尽管如此,2030年前碳达峰仍是一项艰巨且紧迫的任务,政策驱动以及能源脱碳在碳达峰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胡鞍钢在定性解读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的基础上,分析中国与工业化国家在发展阶段、经济增速、产业结构、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结构以及碳排放增量等方面的差异性,明确碳达峰目标的挑战性,所提出的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速约束性目标等20条实现路径和政策建议中的半数与能源相关[13]。Qi et al.评估指出,为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峰目标,有必要将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提升至25%,同时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5亿吨标准煤以下[14]。可以说,碳达峰的本质是能源转型。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能源结构低碳化、终端能源节能与再电气化的速度和力度决定了能源脱碳进程,进而决定了碳达峰进程[15][16]。值得注意的是,经济社会的动态性、复杂性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发展置于社会综合目标框架下进行全盘规划[17]。协调可再生能源发展在社会经济规划中的地位,以多重经济社会目标加强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实现。 在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开局之年,有必要解读新发展格局下碳排放达峰的内在逻辑,从基础性、系统性、全局性视角分析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的实现路径。 二、新发展格局下碳排放达峰的内在逻辑 在新发展格局下,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涉及经济、社会、环境、能源、就业、安全等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系统性协调规划,与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逻辑一致,在国内外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新发展格局与碳排放达峰的关系 在新发展阶段,我国力争于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进程中,面对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格局动态变化和国内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表现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模式,需要碳达峰和可再生能源在其中发挥约束条件和发展动力的作用。碳达峰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一环,将充分贯彻新发展理念,加速能源、经济、社会全方位绿色低碳转型。转型速度和力度不仅关系提前达峰目标的实现与否,也决定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方向、进程和结果。 构建新发展格局涉及能源、经济、社会全方位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多目标衔接协同,多角度系统性规划促进、保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同时,明确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等2035年远景目标。2035年远景目标与新发展格局相互呼应,并具体描绘了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的成功构建也以2035年远景目标为标志和基准。一方面,2030年前碳达峰作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的前提和阶段性目标,其实现面临诸多制度和技术挑战,需要新发展格局中其他目标的支持与巩固;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环境、能源、就业、安全等问题是一个大系统,“为碳达峰而碳达峰”不仅会阻碍其他目标进程,也可能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存在的实质问题的有效识别[15][17]。新发展格局的系统规划将为2030年前碳达峰的政策支持方向和力度找到恰当的平衡点,保障碳达峰和全局目标的协同性。 能源、经济、社会、环境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系统,亟待统筹安全与发展、当下与长远、自强与开放,以整体性、系统性的视角落实碳达峰目标,布局新发展格局。在新发展格局下,2030年前碳达峰意味着中国能源体系以及社会经济运行方式的深刻变革,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带来战略机遇期。碳达峰的深层次问题是能源问题,要求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发展,加快建设以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第三代核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呈上升趋势,在碳达峰目标约束下,未来能源需求增量必须由可再生能源满足。发展可再生能源是降低单位能源碳排放强度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推动新发展格局中能源、环境目标的实现。同时,在新发展格局下,“新基建”、乡村振兴、旧城改造等政策也将倒逼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落地,形成良性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