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日本对华战争转入长期持久态势,为了加强对占领区的控制,在华北和华中地区分别发动了“治安强化运动”和“清乡运动”。伪太原市长叶灵原说:“华北的治强运动,与首都的清乡运动,遥遥相对,同出一辙,因为全面和平的实现,必须从局部的和平工作做起,于是南北当轴,才发动了此种工作”,“南北政权,同样以清除‘匪共’,搜检不良,安定地方,确立民生为努力依归。”①虽然这些话带有污蔑性质,但从中可以看出,两者基本目的相同,不过因华北和华中的地理环境不同、运动的发动者不同、针对对象不同,具体内容有着不同的特点。 目前,学界对于“治安强化运动”和“清乡运动”都有一定的研究。江沛的《日伪“治安强化运动”研究》是一本研究华北“治安强化运动”的综合性著作,从军事战、政治战、经济战、思想战四个方面对运动进行了详细论述。②此外,还有论文对“治安强化运动”的经济、宣传活动进行研究。③关于“清乡运动”的研究,余子道等人的《汪伪政权全史》有一章专门论述“清乡运动”的谋划、发动与过程。还有一些相关论文对“清乡运动”概况、运动中的政治活动、经济掠夺、“清乡运动”与日本等作了专题性质的研究。④国外学者也有对“清乡”的相关研究,日本学者古厩忠夫从民众史的角度考察了汪伪政权“清乡运动”与新四军、国民党的冲突⑤,加拿大学者巴雷特(Barrett)认为“清乡运动”是汪伪政权建立国家政权、改造意识形态的“三大支柱”之一。⑥ “治安强化运动”和“清乡运动”都是在1941年开始进行的,运动的基本目标一致,体现了综合运用军事、政治、经济、思想手段的总体战策略,但在具体的政策手段上各有特点。本文尝试利用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相关史料等中文资料以及日本《战史丛书》、亚洲历史资料中心档案等日文资料,分析“治安强化运动”和“清乡运动”在政策手段上的差异,并探析影响这种差异的因素。 一、“治安强化运动”和“清乡运动”的背景 1938年10月,日军攻占广州、武汉后,中日战争转入相持阶段,日本无力进行大规模全局性军事行动,放弃“速战速决灭亡中国的战略”,确立了“以政治诱降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方针,逐渐停止了对正面战场的战略进攻,集中兵力对占领区实行“治安肃正”。12月6日,日本陆军省和参谋本部制定了《昭和十三年(1938年)秋季以后对华处理办法》,规定“最重要的是在其内部进行基本工作——恢复治安”。⑦ 1939年9月,德国入侵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日本更加注重推行“以华制华”的政治战略和“以战养战”的经济侵略。12月28日,外务大臣野村吉三郎、陆军大臣畑俊六、海军大臣吉田善吾共同署名通过了《对外政策的方针纲要》,宣布日本的对外政策“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基本目标”,对待“中国事变”的方针,政治策略上“以建立中国新中央政府的工作为中心”,经济建设上“以尽快推动日满华经济建设取得实效为目标”。⑧ 1940年5、6月份,德国在欧洲迅速扩张,刺激了日本“南进”的欲望,认为是千载一遇的“南进”良机,叫嚷“不要误了公共汽车”。7月27日,日本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制定了《适应世界形势变化的时局处理要纲》,提出“适应世界形势变动,改善内外形势,在促进迅速解决中国事变的同时,捕捉良机,解决南方问题”,正式确立了“南进”政策。⑨11月13日,御前会议通过《中国事变处理要纲》,提出“继续引导一般形势,适时转换为长期武力战的态势”,即“确保‘蒙疆’、华北的重要地区和从汉口附近到扬子江下游的重要地区,以及广东一角与华南沿岸各重要地点,并保持用兵的弹性,在对占领区的治安彻底进行肃正的同时,继续进行封锁和空战”。⑩1941年1月中旬,中国派遣军司令部制定了《昭和十六年(1941年)以后长期战现地政治策略指导》,正式承认中国战场“1941年秋后转入长期持久态势,并在数年后确立在华50万兵力的体制”,作战目的“以维持治安,肃正占领区为主”,“不要进行大规模进攻作战,必要时可发动速战速决的奇袭战,但以返回原驻地、不扩大占领区为原则”。(11)另一方面,日军的战略也开始从纯粹的军事进攻转向政治战、经济战、思想战等方面,“治安强化运动”和“清乡运动”就是在这种政策转变下实施的策略,但华北和华中的具体情况有差异。(12) 在华北,1938年起华北方面军开始实施“治安肃正”。7月,华北方面军司令部制定了《军占据地域治安肃正要纲》,规定“治安肃正”的目的在于“剿灭占领地域内的残敌和匪团,以使民众安居乐业,经济发展,新政权基础巩固,摧毁敌方的长期抵抗”。在具体实施上,分期进行讨伐肃正,“以威服为第一要义”,加强对铁路、水路等交通要衢和重要资源所在地的控制。同时,成立治安维持会,协助改编伪政权的军队和自卫组织,强化地方自治机关,加强伪政权的自卫力,安定民心。(13)1938年9月24日,开始进行对山西北部的“肃正作战”,“扫荡”中共抗日根据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