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293 言说与显示之分对《逻辑哲学论》具有全局重要性。要理解这个区分,不是分别解释言说与显示就够了,还必须明白为何显示的东西不能言说。言说与显示之分就是通过这个“不能”来划定的。对显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言说需要给出依据,进行论证,才能说我们对言说与显示做出了恰当的解释。因为显示的东西之所以不能被言说,这取决于什么是显示和言说。 为了说清楚什么是言说,就要理解逻辑图像论,该理论是维特根斯坦得以汇聚其他思想的基础。而对显示的理解则决定了如何解读整部著作。维特根斯坦在前言里宣称,这本书的目的是要为语言和思想划出界限,即在可说的东西与不可说的东西之间划出界限。在言说与显示之分的框架下,这样的界限只能在显示的层次上确定。究竟什么是显示,这个问题关系到划界究竟是什么意思。 然而,尽管学者都承认言说与显示之分的重要性,但对于这个区分的依据却鲜有正面论述。皮尔斯抱怨说:“[维特根斯坦]在文中好多场合都用到[这个区分],却从未真想过要去论证它,也不正面解释其意义。若想从他提到的那些只能显示而不能言说的东西中抽引出这种意义与论证,那肯定会无功而返。被归于其中的包括像被命名对象的存在、世界与我的世界的同一性,以及有价值之物的价值,这样一些了不相干的东西。这真是谜一样的思想谜一样的表达。”(Pears,pp.142-143) 皮尔斯采取一种经验主义策略,即从具体的情况入手论证显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言说。比如他自己就着眼于句子与其所描述的可能性之间的描述关系给出过一个论证,但这个论证不能推广到其他情况。如果维特根斯坦做出的是一个统一的区分,其背后有先天的理由,那么皮尔斯就弄错了方向。如果这个区分不是针对所要表达的东西,而是针对表达的方式,那么皮尔斯可能就连发现自己错误的机会都没有。在下文我们将详细说明这一点。我们将证明维特根斯坦心目中关于显示和言说的区分非常直观且自然,但从理论上表述时,却又非常精细。 在下文中,我们将以皮尔斯的解释为起点开始讨论,然后过渡到摩尔的解释。之后通过评析摩尔的解释并与之对照,来说明我们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一、基于必然性的论证 在皮尔斯看来,之所以显示的东西不能言说,最终的理由只能是:如果要言说显示的东西,那就要诉诸必然为真的命题;但必然为真的命题不可能是命题,因此显示的东西不可能被言说。(cf.Pears,pp.143-146)这就是基于必然性的论证,它要求承认命题既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即命题具有偶然性。 在《逻辑哲学论》中被归于显示的东西很多都可以说具有必然性,比如对象的存在、有价值的东西的有价值性等等。但一些属于显示的东西却很难说是必然的,比如命题的结构。(参见《逻辑哲学论》6.12以下)①不过,如果必然性的确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一些情况下显示的东西不能言说,那么它就应该让我们看到,它为什么在这些情况下构成解释,这样我们才有机会推广它。 皮尔斯论证说,至少在一些情况下,要言说被显示的东西就要诉诸必然命题。这就是句子与事态之间的描述关系。他给出的论证可列述如下: (1)只有确定了所描述的事态,才能确定句子与事态之间的描述关系; (2)至少对于基本命题来说,只有使用相同的名称,我们才能确定原来的句子所描述的事态; (3)只有借助语言才能思考,我们不能从某个“外部视角”来确定句子所描述的事态; (4)由于(3),使用同样的名称来确定句子与事态间的描述关系,就将导致重言式; (5)基于(1)、(2)与(4),对于基本命题,要确定句子与事态间的描述关系,就需要借助重言式。(Pears.,pp.143-146) 要看到(3)的作用,我们只需要考察如何理解像“‘雪是白的’意味着雪是白的”这类陈述句子与事态关系的句子。这是一个元语言句子。元语言句子可以与对象语言句子重合。如果外部视角是可能的,那么句子中第二个“雪是白的”说什么,即它描述的那个事态,就可以不是通过那个句子来确定,因而“雪是白的”并不意味着雪这个事物是白的,也就是可能的。而如果外部视角不可能,那么在没有其他名称来替代的话,我们无需知道“雪是白的”表示什么,就知道“‘雪是白的’意味着雪是白的”是真的。因此这个句子必然为真。 对于(2)来说,皮尔斯也有文献支持。维特根斯坦要求在逻辑中去掉等号(5.53以下),而这意味着同一个对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鉴于基本命题承担了语言与实在间的界面功能(4.25,5),而基本命题又仅仅由名称构成(4.22),那么在基本命题的水平上讨论描述关系就是合适的。 言说与显示之分最初出现在《逻辑哲学论》2.172。那里还在讨论图像,之后才开始讨论语言和句子。而皮尔斯在论证中却使用了一些在后面才出现的结论(4.462才断定重言式不能算命题)。至于命题的偶然性,在2.224有个借助图像的表述,即“但从图像自身不能看出其真假”。这些资源在建立言说与显示之分时都不能直接使用。《逻辑哲学论》显然具有一种逐层推进的结构,观点引入的顺序是值得尊重的。如果使用晚些出现的观点来论证较早的观点,在运气好的情况下也只能说明较早的观点被维特根斯坦所接受,但不能解释它为何被接受——我们很可能是在使用结论来论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