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了30年的发展,创造了不小的经济总量。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让私营企业主群体地位有所上升。与此同时,履行社会责任是党和政府倡导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通过这种方式能实现市场向社会的福利输送,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在学术界,越来越多的研究关注如何推动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主流视角有两派:闲置资源假说认为企业拥有的闲置资源越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投入也会越多(McGuire et al.,1988);组织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制度环境施加的合法性压力越大,企业越倾向于履行社会责任(Jennings & Zandbergen,1995)。如从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视角(Granovetter,1985)来理解两大理论流派,新制度主义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是制度情境下完全被动的行为,该观点更像是“过度社会化”(oversocialized)的理解;而“闲置资源假说”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完全是经济因素的结果,又显得“社会化不足”(undersocialized)。 在两大视角外,有不少学者尝试从企业家个人因素的角度去寻找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发现企业家个人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都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但是,鲜有研究回答这样的问题:个体因素究竟更多是通过改变行动者个人的价值倾向还是策略动机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原因可能在于,现有文献中讨论的个体因素的作用往往关注单方面,比如女性管理者更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投入(Williams,2003),体现的是一种价值观念的驱动;而政治关联程度高的企业社会责任投入更多,则更多体现为一种战略的需要(韩飞,2017)。相对而言,较难找到一个合适的自变量,在统一的框架下讨论乃至比较两种不同的社会责任动机。 另一方面,作为社会责任行为主体的中国私营企业主群体,其本身的阶层地位认同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相关研究发现:私营企业主的地位认同虽然历经波折,但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开始有上升的趋势(范晓光、吕鹏,2018)。我们不禁想问:这种趋势究竟会带来怎样的社会后果?在私营企业中,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因为创业初期的违规操作、不正当获利而被认为具有“原罪”嫌疑(唐松等,2017),它们在实力增强、地位提升后会想办法摆脱这种历史包袱,履行社会责任就是一种常见的“赎罪”行为。然而,有研究发现,很多私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纯粹是为了达到某种工具性目的(高勇强等,2012)。因此,我们有必要讨论企业主自身的阶层定位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更有必要讨论这种驱动力究竟是出于真心实意还是另有目的。 本文将对企业主地位认同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索性分析。首先,回顾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主地位认同相关的文献,对二者的关系提出研究假设,继而讨论影响机制问题。其次,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并采用2014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最后,基于数据分析结果,讨论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视角 鲍文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定义为:经营者根据社会标准和价值观制定政策、做出决策并采取行动的义务(Bowen,1953)。该定义实际上隐含着经营者个人特征会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行动的意涵。较多学者认同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中同时存在着纯粹利他的动机和战略需求动机,也有学者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自愿性社会责任和强制性社会责任(许金花等,2018)。归纳现有文献,结合韦伯对理性行为的理解,本文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大抵有两种:一种是行动者自愿地秉持利他主义的价值理性行为,可以称之为价值性企业社会责任;另一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主动或被动地履行社会责任的工具理性行为,可以称之为工具性企业社会责任。过去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大部分只讨论了其中某一种动机。近几年,“究竟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更多是由利益驱动还是由价值驱动”则成为一个新的探讨方向(Wang et al.,2016)。 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关注点已由企业是否应该履行社会责任转变为如何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闲置资源假说认为在正常经营之外拥有的闲置资源越多,企业越有可能将这些资源用于解决面临的社会问题(McGuire et al.,1988),绩效越好的企业越有可能进行社会责任的投入。新制度主义理论则认为制度环境在塑造“企业应具备社会责任,注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共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Jennings & Zandbergen,1995)。事实上,闲置资源假说和新制度主义理论都有一定的解释局限性,前者更多针对的是自愿性的社会责任,后者针对的主要是强制性的社会责任。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高层梯队理论(Upper Echelons Theory)强调企业管理人员会根据自身价值和经验做出决策和战略选择,从而对组织结果产生影响,并认为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应该和管理者的个人特质联系起来(Bénabou & Tirole,2010),基于不同动机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都反映了管理者个人的偏好与价值观(Hemingway & Maclagan,2004)。在此视域下,国内外学者发现,管理者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都会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愿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