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71;K2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21)05-0145-05 一 清理“生产垃圾”等若干问题 综观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上海城市环境史,1963年上海黄浦江首次出现22天的“黑臭”,并持续至90年代,标志着上海城市水系的全流域污染。①1964年10月,上海桃浦化学工业区发生五人硫化氢气体中毒、一人致死的工伤事故,是大气污染出现的标志。上海市环境卫生局的事故报告承认:工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有毒害的废气,“对城市环境卫生和人民生活、身体健康安全的危害影响还是相当严重”。而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情况,也是城市环境史系列研究中的一个方面。② 1961年8月,上海市人委组建了“上海市处理生产垃圾工作组”,各区也先后建立相应组织,③以开启一个全市性的清理“生产垃圾”行动。8月19日,上海市肥料公司抄送市委、市农委、市爱国卫生办、市建委的报告称:近年来由于工厂生产的不断发展,产生的煤渣、废料、废物之类的生产垃圾也有增多。④1958年以前生产的垃圾数量为“几百吨一天”,至1962年增加为“二万吨一天”。⑤这一时期工业废渣的构成主要是:“其中钢渣约六千吨,煤渣约七千六百吨,其余为化学工业废渣,建筑垃圾和其他另星工业废渣”。⑥ 如此规模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增量,势必造成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城市景观的后患。尤其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生产垃圾“因地制宜”随处堆置便成了常态。重工业企业如“上钢一厂、三厂、五厂内积存的钢渣估计已超过二百万吨以上,上钢三厂堆放在黄浦江边上的钢渣高达32米,巨大重量已有发生坍坡的可能”(被称为“钢渣山”);甚至有些厂区“堆积的废渣,几乎把车间包围了起来,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将因‘渣祸’而被迫停止生产”。⑦众多中小型企业则因厂内空间逼仄,便将废弃物倾倒在马路边,据有关部门1961年9月的调查,“堆积在市区以内马路上及马路两侧的工业垃圾估计约有20万吨”,⑧且全市“每日尚有经常产生的一万多吨无适当地点堆放”而不断蚕食路面。⑨如中山西路一带因“暂时堆放有几个区的工业垃圾”,“原系五车道,现仅能两车行驶”,⑩以至道路褊狭,交通拥挤,下水道、窨井堵塞,积水泛滥,事故频发,市民纷纷写信上访。 据统计,1961年9月中旬,在市和各区工作单位的努力下,清理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已清除的工业垃圾达10万3千余吨”,“其中由运输、房管、工业等部门协作清除的大堆垃圾有8万6千吨左右。由肥料公司所属各区清洁管理站清除处理的约有1万7千吨”。(11)至1961年11月上旬,“除了中山路(自虹桥路至宜山路)两侧及杨浦区部分道路(周家嘴路双阳路等)尚未清除外”,沿路的生产垃圾“已经清除了约15万吨”。(12)至该年年底,全市“已清除堆积在路面的生产垃圾35万吨以上”。(13)这次清理“生产垃圾”的行动是成功的,不仅整顿了市容,而且减少了隐患,同时提出了现代工业生产和城市管理必须面对的环境问题。 清理“生产垃圾”行动的关键,是解决垃圾转运点和运输路径问题。1958年之前,上海的生产垃圾多是“结合改善城市卫生,填塞洼地及臭水浜之用”,基本上是各厂“在其本区自找洼地”,“自行组织劳力、工具进行运除”。(14)此后,因大搞爱国卫生运动,沟浜填平工作大有进展。至20世纪60年代,苏州河以北各区,仍有机会“与公社挂钩填低洼地和提高工厂、仓库、部队等单位场地”,以就近解决生产垃圾的出路;苏州河以南各区,“都是集中送往市解决的垃圾汰地”,“除了长宁、卢湾、南市等区采取水陆联运外,其余的采用卡车及劳动车等转运方式,有的区还设立了中转站以发挥车辆潜力”。(15)然而,因日日生产而日日产生的巨量工业垃圾,仅靠各单位自寻出路,终究不是久远之计,更不是现代工业的方向。所以,市有关职能部门合计从“郊区5—10公里距离内指定地点,能容纳垃圾数量需填面积及高度,此项出路以能适应卡车运输”等条件出发考虑,谋划生产垃圾转运点的用地问题。(16) 据1961年11月7日的《关于本市工业垃圾基本情况及今后处理意见的报告》,全市每天产生的总量7 600余吨煤渣,除各电厂自行处理外,其余由建筑工程局和各区制作煤渣砖和硅酸盐砌块,“暂不能利用的部分,由清洁管理所负责处理”,主要用来“铺路,填平场地”等。鉴于煤渣的可利用价值,有关职能部门提议以不征农田为原则,即利用原砖瓦厂取土的洼地、空地,“在市区的南部(吴泾)、北部(吴淞)、西部(苏州河上游)”设立若干个煤渣基地,以求布局合理,节省运能。钢渣的堆放则有一定难度,因场地必须有超大容量,且是“对城乡工农业生产、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安全无害的堆场”。经与港务局和宝山县人委研究,“初步选定吴淞口波堤,宝山县城以北,以西长江沿岸滩地(海塘以外)”。此地优点是距离上钢一厂、五厂较近;缺点是距离上钢三厂很远。解决方法是或利用水运,或是通过现有的铁路线将钢渣送至上钢五厂后,再组织短驳。此外,从更长远的考虑,可“在川沙、南汇一带沿海滩地”,为上钢三厂建立堆置钢渣的基地。报告认为“现在着手研究并作这样的打算和规划是必要的”。(17)这里显示管理者的眼光难能可贵,对一座城市来说,工业生产垃圾的处置,不只是生产本身的问题,还关涉环境的改善与城市的品质和发展。 垃圾转运点有了着落,谁来承接运输,又如何公平收费?其间的问题也很纠缠。上海市化工局强调本局“仅能承担全局运输量的30%左右,且皆系原材料及成品的运输”。化工局大量生产垃圾(如电石渣、硫铁矿渣等)的运输,“必须用较特殊的船只”,所以,“70%的运输量还得由市、区运输部门解决”。(18)同时,清理行动中还遇到某些单位的废弃物堆积时久、数量集中的问题。如徐汇区内燃机厂积存生产垃圾800吨左右,闸北区中兴街道熙安生产组堆集生产垃圾700吨左右,均表示一次性清除付款困难。(19)更为恼人的是个别单位借口推诿,如上海机床研究所与大林机器厂对积压在象山路的500多吨垃圾互不认账;大理石厂的工作人员更是态度蛮横,对积压在龙水路上的25 000多吨垃圾坚不承认。(20)而各区收取生产垃圾管理费的标准亦很不一致,杨浦、普陀、虹口等区每吨的管理费为0.1—0.2元不等。(21)为此,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肥料公司分别表达意见:一次付款确有困难,“可采取分期付款办法解决”;各区统一规定,收取生产垃圾“管理费每吨0.01—0.15元”。(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