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论:社会作为媒介 尤尔根·哈贝马斯1967年发表了题为《劳动与互动①:对黑格尔耶拿精神哲学的注解》(下称《劳动与互动》)的研究方案。在随后十几年间,它与包括《认识与兴趣》(1965)、《技术进步与生活世界》(1966)在内的其他几篇方案先后发展成为作者学术生涯基础阶段的代表性著作。在今天看来,这是一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它为批判理论重心的转移,即从工具理性逐渐转向以语言为媒介的主体间性关系,开辟了新的进程,标志着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一次代际转换,并预示了哈贝马斯交往理性时代的来临。 哈贝马斯在这篇方案中对黑格尔早年精神哲学的总体思路提出了新颖的解读。耶拿精神哲学文稿中关于“语言、工具和家庭”的学说被哈贝马斯看作黑格尔对(延续了自康德、费希特以来一贯的)意识哲学传统的短暂背离。“精神”(Geist)在人们所熟知的观念论哲学语境中,一般被理解为建构现实世界的先验的原则,即一种在自身之中蕴含了现实的潜在形态,并且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使其具象化的发生机制。而在耶拿时期的文稿中,它更多意味着经验现实在交互性行动中对自身的结构化过程。也就是说,并非从经验现实中抽象出来的某种“纯粹的思想”在自身的活动中赋予了现实世界以精神的维度,而是社会生活本身,即人类个体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和彼此之间建立的社会关系,两者通过语言交流构建出的总体性现实,构成了精神概念的实质(Habermas,1967:11-16)。“精神”在这一语境中确切的含义是上述社会现实的“媒介”(Habermas,1967:23),而“辩证法”(Dialektik)作为社会过程则发生在人们的互动当中,它的含义是“对话”(Dialog)(Habermas,1967:17)。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无法对《劳动与互动》的内容做详尽介绍,也无法全面顾及它所有的思想背景。我简要介绍国内学者对这个论题的研究,它们大多出自哲学专业的同行之手。李淑梅、马俊峰的论文对《劳动与互动》的主要观点和论证做了忠实于原文的梳理(李淑梅、马俊峰,2007)。李淑梅更为详细地解析了哈贝马斯在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下解读(和误读)马克思“劳动”概念的方式,梳理了后者在观念论以及唯物主义哲学脉络中的生成(李淑梅,2006)。翁寒冰介绍了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思路、他的生活世界概念和关于现代社会秩序形成的学说(翁寒冰,2009)。上述几篇文章同时也都在澄清,哈贝马斯批判马克思生产理论的方案基于与后者并不共享的思想背景。关于这场讨论的意识哲学基础,谢友倩的论文用平实的语言介绍了哈贝马斯对康德先验哲学的批判(谢友倩,2011)。吴开明则对基于同一性思维的(康德、费希特一流的)意识哲学遭遇的困难,以及黑格尔克服这些困难的尝试做了更为深入的梳理(吴开明,2001)。以上几篇论文可以作为关于哈贝马斯论题的非常好的导读。特别值得提及的几篇有趣的文章致力于挖掘该理论的现实意义。汪胤从现代社会发展模式的视角,将劳动与互动的对立解读为经济与政治的分离。他借助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以及对伦理意识的相应要求来解读哈贝马斯援引黑格尔早期精神哲学的动机,指出其独特贡献在于揭示现代社会劳动与互动互为条件的性质(汪胤,2001)。强乃社就此文探讨了现代社会秩序的基础(强乃社,2006)。哈贝马斯认为(异化的)劳动已经丧失了作为社会规范系统的物质基础的能力,主体间的相互承认成为规范性意识新的来源,这决定了从(单纯基于经济活动的)所有权出发的合法秩序在现代社会徒具空洞的性质。哈贝马斯和马克思对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的认知存在一定差异,这源于两人对法律的社会学地位截然不同的界定。总的来说,国内学者普遍觉察到哈贝马斯持有一个退化为工具理性的、偏狭的劳动概念,劳动与互动的二分法也因此与马克思“生产关系”的原理不相符。 本文呼应和发展将哈贝马斯的关系论还原到生产关系理论的思路,探究被解读为“媒介”的精神概念在“行动与世界的关联”这个问题上的深层结构,亦即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构想与他所援引的观念论哲学基础之间的关系②。我将首先回顾黑格尔早期精神哲学关于劳动的观念和他对机械劳动的批评(第二节),并梳理哈贝马斯将劳动与互动置于对立关系的思路的由来(第三节)。虽然哈贝马斯自己的方案构建依靠黑格尔的学说,但我必须指出,在一个关键问题的理解上,他与年轻的黑格尔缺乏共同的思想基础。要理解这个偏差,首先需要认识到哈贝马斯误读了黑格尔耶拿时期文稿与费希特的自我意识学说之间的内在联系。他将黑格尔对费希特意识哲学思维的批判性继承看作他们之间原则上的分歧(第四节)。这让哈贝马斯低估了青年黑格尔思想的复杂性,从而没有能够把握到他探究社会行动的一般性结构,亦即劳动与互动的共同基础的理论志趣(第五节)。这种误解典型地表现为将黑格尔早期哲学解读为与费希特自然观的截然对立,而这种流行的解读方式从根本上触及了批判理论对自身基础的认识(第六节)。哈贝马斯将黑格尔早期的“精神”概念解读为“互动的媒介”,并以此改良批判理论的总体方案。我会揭示这件影响深远的工作何以招致背叛者的恶名,以及在何种意义上给哈贝马斯自己创立的时代带来实质上的损失(第七节)。 二、黑格尔早年对机械劳动和抽象主体的批评 在劳动与互动的关系问题上,黑格尔耶拿时期的几份体系草案都没有提出过两者孰重孰轻的观点。这个论题在几份草案中有不同的表述:在1802/1803年耶拿《伦理体系》中,“儿童、工具和语言”被看作行动中主客观现实保持原初同一性的中间状态(Mitte)(Hegel,GW5:290-295)③;1803/1804年《耶拿实在哲学Ⅰ》则讨论“语言、工具和家庭”作为辩证关系在社会现实中呈现的几种等价的模式(Hegel,GW6:280-306)。虽然在两份手稿中的位置和含义略有不同,但作为精神现象,劳动与互动是对等的。哈贝马斯对上述手稿的解读方式却带有明显的侧重点:他重视交互性行动,而轻视生产性劳动。上述这两件事情都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它们相互矛盾的表象背后却存在深刻的联系。哈贝马斯重构出的耶拿精神哲学的总体思路,包含他对黑格尔早年哲学工作相当契合其原初动机的理解。站在他的立场上,我们首先必须认识到他立论的合理之处。 黑格尔早年关于自然伦理和精神发展的学说包含对机械劳动(mechanische Arbeit)激烈的批判。这个后来为人熟知的“异化”学说可以追溯到“自我在认识中对自身的对象化和疏离”的辩证法原理。主体在机械的生产劳动中与自身疏离的状态被看作黑格尔标志性的思想,激进的解读方式甚至将黑格尔哲学看作本质上就是关于异化的学说(Lukács,1954:389-419;Schmidt,1971)。事实上,黑格尔早期伦理学说首先关注的反而是生产劳动(作为精神活动)对自然伦理关系的形成所具有的建设性意义。劳动在几份耶拿体系草案中构成精神发展的理论基点。我们后来熟知的马克思主义学术观点,在劳动中探究人类的基本需求和原初思维模式,同样可以在这里找到初步形态(Marcuse,1978:509-555;Fromm,1977:28-48)。黑格尔的“精神”——有时被表述为“伦理”(Sittlichkeit),有时被表述为费希特式的“自我”(Ich),在其早期体系中始终是一个行动的概念,具体地说是在行动中生成和塑造自身的概念。精神不是“具有行动能力”的个体,因为行动的概念并非先于行动就已经存在,而是在行动中生成的。这个观念对哈贝马斯而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之所以失去了支撑人类个体自我意识的能力,是因为它的概念从直观经验中被抽离出来,在行动发生之前就已被确立,因而成为具有压迫性的东西。与此相应,法兰克福学派早期理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在于寻找能够重新支撑人类个体发展的行动方式④。哈贝马斯将注意力投入以语言为媒介的交往互动中,正是因为主体在其中并非预先给定,而是在言语行动和自我呈现的过程中逐步生成的(Habermas,19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