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帝国①面临的根本问题在于处理有效统治和权威政治之间的矛盾(周雪光,2011,2014),即实现治理过程中效率与风险动态平衡(曹正汉,2014)。这对矛盾在央地关系上已得到较多讨论(曹正汉,2014,2017;周雪光、练宏,2012;周黎安,2014),但在其他领域比如兵制上还缺乏研究。“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兵法·始计》),由于传统中国的改朝换代几乎都是由军事斗争来完成,军事力量的维持和控制对王朝存续意义重大(刘敏,2010)。因此,本文聚焦于兵制——政府招募、训练、维持军队的制度安排(王晓卫,1997;黄水华,1998),探究帝国如何处理其中的效率与风险问题。 回顾中国政治制度史,从战国至民国近两千五百年的历史中,共出现了三种兵制(罗平飞,2005;熊伟,2008):征兵制、世兵制以及募兵制(三种兵制的详细解释请见下文)。其中征兵制和募兵制都属于职业化兵制,而世兵制则为非职业化兵制。 本文认为,兵制的职业化形态体现了军事效率与军队控制之间的张力。一方面,职业化水平越高意味着更细致的分工和更专注的训练,军事效率也就越高。另一方面,职业化水平提高的同时也意味着军事风险的增高,这里所说的“风险”主要是指对士兵的控制。从军事反叛屡次动摇中央王权的事实就可看出,职业化的军队在保证军事效率的同时也对统治者造成了威胁。因此,作为一种非职业化兵制,世兵制虽然军事效率较低,但军事风险也较小。而募兵制和征兵制都是职业化兵制,提升了军事效率,但也让军队控制问题变得十分棘手。 已有研究指出了在央地关系领域,中央政府拥有诸多策略应对效率与风险之间的矛盾。诸如对剩余控制权的分割处理,抑或是正式与非正式、名与实之间的动态转化等(曹正汉,2011;周雪光、练宏,2012;周黎安,2014),从而形成了一套基于能动性(agent-based)的帝国治理逻辑。依据这一逻辑,帝国能够设计一整套制度来应对兵制中存在的军事风险问题。 然而在帝国兵制的演变史中存在一个独特现象:历任王朝都无法处理募兵制下的军事风险问题。即每当国家实行募兵制以回应军事效率的需求时,总是无法有效解决士兵控制问题。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在兵制所引发的效率与风险的问题上并不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基于这一历史现象,本文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不同于央地关系,中央政府在兵制上往往缺乏平衡风险与矛盾的手段。这是因为国家对土地的控制力同时形塑了帝国军队的职业化水平(军事效率)以及对士兵的控制力(军事风险)。因此在募兵制下,帝国由于失去了对土地的控制力而陷入了两难境地:或者为了军事效率而失去对军队的控制,或者为了加强对军队的控制而舍弃军事效率。而无论做哪一种选择,最终都难逃政权覆灭的宿命。 二、中国历史上的兵制形态及其特征 中国历史上的兵役制度主要有世兵制、征兵制和募兵制三种。世兵制是强制居民世代为兵的制度,也被称为军户制或士家制,其具有三大特征。首先,民兵分立,指国家从户籍管理层面对军户和农户进行区分,以保证兵源。例如,三国时期就将百姓强制划分为三种身份——普通民户、屯田户和军户。军户也称士家、兵家,单立户口称为士籍或兵籍,由军将兼管或由州郡代管,专服兵役②。其次,身份世袭,即军人身份具有延续性。世兵制规定,一旦编入军户,脱离民籍,就当终身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以保证军人数量长期稳定。这一特点也在明朝的军民分籍制度以及清朝的八旗与绿营制度中得到体现③。最后,兵农合一。世兵制的士兵不是只从事军事训练和作战的职业兵。在日常的生活中,军人依然要从事农业生产,这一方面是将军人固定在土地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国家获得额外的劳动力,通过军户屯田的方式实现对军户的剥削从而降低治理的成本④。 征兵制指国家要求国民在一定年龄阶段普遍承担限时兵役且到期退役还民的兵役制度,类似于今天的义务兵役。战国时期,生产力的发展和战争规模的扩大都促使各国对传统的军事制度和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征兵制成为适应兼并战争的主要军事制度。各诸侯国大多以郡县为单位进行征兵,郡守和县令有权征集本郡、县适龄男子入伍,并可率领他们出征。男子16岁或17岁“傅籍”(或称“傅”),即进行登记,然后根据国家需要随时应征入伍,直到60岁才能免征⑤。征兵制得以实施的一大基础是户籍什伍制度。秦统一六国后,国家直接控制了以“户”为单位的“编户齐民”,按伍、什、里、乡、县逐级管理,籍隶于什伍的编户齐民是征兵的主要对象。汉循秦制,略有损益。与兵农合一的制度不同,征兵制的一大特征是士兵的职业化,士兵在服役期间只从事军事训练而不进行生产活动,即便复员归农也属于预备役,由于已掌握基本军事技能,战时可以随时应征⑥。 募兵制是一种职业兵制,指国家财政出资雇佣兵员。其形成于两汉,唐朝后期得到较大发展,到宋、明两代,招募的兵员已成为正规军的主要来源。募兵制最大的特征是士兵的完全职业化,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士兵筛选的高标准。例如,宋太祖赵匡胤就将强壮的军士选充“兵样”,分送各地,用作招募的标兵。后又改置“等长杖”,按身长尺寸招兵。其次是军事训练的专业化。士兵一经招募,就意味着完全脱离生产活动,专注于军事训练。例如战国时代吴起让录取之后的士兵完全脱离生产,将其按个人特长编队,职责与武器各有序列,并在此基础上采用由单兵到多兵、由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这些士兵成为专业“常备兵”。这种专业化军事训练大大提高了士兵的军事技能,使其在战争中发挥出以一敌十的实力⑦。最后是国家承担所有费用。国家不仅承担职业士兵的日常开销与作战装备,甚至会为其家庭提供口粮或是减免赋税以激励百姓参军。除了日常开销之外,战争期间还会对立下战功的士兵给予额外的奖励。这些军事开支都由国家负担,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士兵消除后顾之忧而激励士兵在前线作战,但也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不利于国家财政体系的健康运转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