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1)10-035-08 [DOI]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1.10.006 从2014年出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比较两个文件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对媒体深度融合提出了四个措施:一是互联网媒介资源的重新配置,二是用户参与内容生产与传播,三是媒体组织流程再造,四是四级媒体分级融合发展。这四大措施对推进媒体融合从传统的技术融合、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信息采集和分发融合向构建新型主流媒体与全媒体传播体系的新闻分配形式和内容组织方式的深度融合转变提供了方法论。但对于如何实现媒体深度融合的价值追求、导向目标以及如何解决新的传播链条的公信力、影响力等,留下了需要进一步讨论的诸多问题。 一、个体化与集体性之间的媒体结构选择 新兴媒体的蓬勃发展建立在个体与智能设备的互动关系基础之上,智能终端设备和互联网成为新兴媒体适配个体需求的重要基础设施。智能设备通过互联网被链接在一起,这又使得基于智能设备的媒介使用成为网络节点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使用的过程就成为网络交换关系中相互联系的共同行为,这种共同行为是建构新群体的重要链接。互联网将时间和空间上相互独立的个体通过可以共享的信息重新组织在一起,这种新的集体性显然摆脱了传统部落和族群依赖空间聚居的特征,形成了以价值观和知识为纽带的新群体。因此,个体化与集体性的两种张力,使得新兴媒介具有社会统一和社会分裂两个不同趋向。 当个体主张被放大时,新兴媒介呈现出技术赋权所带来的个体表达自由的一面,突出了每一个体在网络共享时代个体言语的自由表达。正是这种自由表达的欲望,催生了主流文化之外诸多的亚文化圈层,每一亚文化圈层都受到一定的价值取向和认知阈限的影响,形成彼此割裂的不同群体,催生了社会被不同观点和态度撕裂的风险。另外,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新兴媒介,所有的言论表达和信息传递又建立在公共网络相互链接与交换的基础之上,每一个体只是公共网络上的某一个点,其观点和态度要想谋求最大化的认同就必须能够代表或捕捉到某个群体的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性的意识更趋向于寻求社会同一性的建构。 很显然,媒体深度融合须同时面对个体化与集体性两个维度的不同张力,并在两者之间谋求兼容和均衡发展的路径,一方面需管控为满足个体自由表达欲望而衍生的社会撕裂的风险,另一方面需规制为谋求最大化共识而趋同的社会统一的诉求。因此,如何借助互联网思维与发挥新的传播链条的特性,放大新的传播手段在谋求共识上的积极作用,最大化实现社会群体在认知和思想观念上的统一,对多元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传统媒体时代谋求共识与实现社会统一的功能主要依赖排他机制,认为排他机制是实现社会共识与促进社会统一的一种结构条件。但排他机制只能在人们信息接受与自由表达相分离时才起作用,也即当人们不能直接表达自己观点时,就失去了其本应具有的话语权,因此被排斥在媒体主导的意见之外。这种机制直接导致传统媒体坚持“给人们看什么和不看什么”的选择权力,也成为传统主流媒体党的喉舌功能得以发挥作用的运行原理。但随身终端设备以及移动互联网的技术赋权,激发了群体意见表达的新机制,排他机制再也无法通过控制“谁在何时以何种方式获得什么”来实现话语权垄断。 尽管自由表达消弭了话语垄断的弊端,但难辨真伪的自由话语也带来了巨量的信息垃圾和各种夹杂着偏向的“信息烟雾”,造成新的困惑。因此,媒介形态的分裂其实是社会分化成不同群体和价值诉求的一种体现。新兴媒介也依据兴趣、关系、交易等基本需求开发了各种应用,用以发掘人们聚集在网络中的欲望,从而形成了一个个虚拟社区。社区分化越小,这个社区的深度、一致性就越趋同。建立在高度趋同基础上的个性化媒体将成为社会认知的“信息茧房”,对其他信息的屏蔽,会加深其偏见与误解,这是形成社会分裂的重要诱因。因此,媒体深度融合须解决个体化与集体性间的均衡问题,既能够维护个体实现自由表达的欲望,又能够实现维护社会统一的集体共识。“社会是在包含对人的技术性利用的事物和关系的技术集合体中再生产自身的。”[1]也就是在排他机制之外,构建适应新型传播的简化机制、信任机制以及由二者交互而建立起来的关系机制,实现和维护社会统一的集体性,建立新的新闻分配方式和内容组织形式,推动媒体与公众间建立新型的关系,吸引公众参与到新的利益共同体的建构之中。 二、调适与简化过程中的媒体制度设计 1.建立在调适机制之上的传播秩序 媒体深度融合和新的传播链条的形成,本质上是在新技术压力下提出建立新的传播秩序的要求,这个新要求体现为两个关键方面:其一是需找到媒体深度融合的内在动力特征,其二是新的传播链条如何实现效果最大化。这两方面都围绕着如何建立一个有意义的关系展开,也就是说,媒体深度融合必须能够满足人们“对融入、控制和爱的需要”。当周围的环境变得更加具有安全性和可预见性后,对周围人际关系的掌控无疑成为人们想倚重传播手段来解决的难题之一,这个见解很好地解释了社交媒体得以兴起的深层社会心理因素。社会学强调国家整体秩序依赖于对社会矛盾的外在解放方式,“关键在于社会必须对冲突进行适当调节,使冲突不以将会毁掉整个社会的暴力方式而进行”。[2]社会学家认为在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问题上,虽有多种手段,但通过传播的力量实现社会调适是现代社会通行的规则,“秩序存在于协调的过程之中”。[3](55)传播能超越冲突与矛盾本身,且不必借助于强力措施。恩格斯曾指出:“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之内。”[4]而传播体系的建设恰到好处地承担了这个秩序建构的作用,“调适是指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相互配合、相互适应的过程,经过调适,产生彼此和谐的关系,人们可以通过调适,部分地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或生活习惯,更好地适应环境变化”。[5]显然,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传播体系是作为一种社会调适机制而被日益重视的。随着建立在传统主流媒体基础之上的传统传播体系的分化,其社会调适作用已经明显弱化,建立新型的传播链条也就被提上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