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34 在西方对自然与自然科学进行哲学反思的历史上,谢林远非首开先河,但由于他建立了西方历史上最典型也最系统的自然哲学,因此尤其值得我们重视。整个前现代自然科学都是在“自然哲学”(philosophia naturalis)的名义下开展的。那时的自然哲学包含宇宙论以及作为有机物学说与心理学的目的论;18世纪以来自然哲学又有了“自然形而上学”“思辨物理学”等别名。(cf.Bonsiepen,S.13)单就近代范围内而言,波墨、莱布尼茨、康德、赫尔德以及同时代的歌德、冯·巴德尔等人均有自然哲学作品面世。但谢林自然哲学与这些作品最大的区别还不在于它的体系性,而在于它并非一般形而上学的某种应用或某种部门哲学。毋宁说,它基本上可被看作一般形而上学本身。它代表了谢林早期作品①中突破同时代主体主义先验哲学而取径于更原初同一性之思想规划的首次实施,甚至可被视作对他后期“肯定哲学-否定哲学”架构的某种预示,因而甫一出现便具备了撼动那个时代哲学整体图景的潜力。尽管在同一性哲学时期,谢林往往将自然哲学与先验哲学作为针对不同领域但又并行不悖的两种哲学,②但这并不足以撼动自然哲学作为一般形而上学的地位,因为自然哲学虽然表面上与先验哲学并行,其实还承担了更根本的奠基任务:它不仅是早期规划的证实者(相比之下,先验哲学则是这一证实的受惠者),还勾画了绝对者与实在世界(自然哲学的对象)、观念世界(先验哲学的对象)的基本关系格局,即绝对者的肯定活动与被肯定者的关系,或创生的自然与被生的自然的关系。换言之,自然哲学不仅描绘实在世界,还描绘绝对者的创生模式。③ 谢林的自然哲学绝不仅仅是他个人思想发展史与德国古典哲学史上一个即将被后续阶段代替的阶段,它提出的绝对者的自我肯定活动、“本质-形式”结构等是谢林此后一直坚守的一些原则性思想;它的意义也绝不仅是对那个时代相当粗朴的自然科学进行所谓“哲学总结”,而是对现代自然科学的观念性、主体性提出了根本挑战,对当今科学与思想的发展依然极有启发。由于谢林自然哲学演变复杂、版本繁多,我们需要先厘清其根本旨趣,才能依此统摄各个版本。本文将首先澄清这种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然后通过考察其与黑格尔哲学截然不同的构造模式来凸显其思想宗旨,进而以该主旨贯通各版本自然哲学的演进史,最后简要讨论这种哲学与当今思想的关系。 一、谢林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在深入谢林自然哲学的内容之前,我们先要了解它探讨何种性质的主题。这个问题又分为外、内两个方面。前者涉及当今读者在客观上的阅读障碍,后者涉及哲学家的主观立意与思想展开方式,也关系到整个谢林哲学的基本特征乃至它的影响史,本文第一、二节分别讨论这两个方面。从外部来看,身处21世纪的我们首先面对的是这种哲学的所谓“合法性”的问题:当今时代还有必要郑重其事地探讨自然哲学吗?抑或应当像克罗齐对待黑格尔那样,在谢林的整个哲学中生硬区分“活东西”与“死东西”,将自然哲学归入后一类别而弃之不顾?这类疑问大都基于一个似是而非的假设:自然科学是时代的领头羊,它的“进步”不容质疑;过往的哲学只要对这种进程缺乏足够的预测力与解释力,就应该靠边站。本文无意在此详细辩驳这种唯科学主义的立场。这里我们只需留意,反思科学的根基与边界的任务从来不是由科学本身完成的。科学演变的具体情形(尤其是由此衍生的某些高端技术的发展)并不能自动为这种演变提供依据和正当性,因此上述假设在根本上是将两个层面的问题混为一谈了。④自康德以来,德国古典哲学向来懂得划分经验性规律的层面和为近代自然科学的“哥白尼式革命”提供可能性条件的诸本原的层面,谢林也不例外。⑤ 但这还只是问题的表面。不同的哲学家可以提出不同的本原架构,而自然科学又没有资格充当不同自然哲学之间孰优孰劣的裁判,那么谢林自然哲学有何优胜于其他自然哲学之处?这一问题的解决只能诉诸德国古典哲学内部的深度争执。下面我们从谢林的成名作《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的若干论述入手,借助他眼中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为自然哲学定位。谢林在该书首版序言(作于1797年)中曾说:“我的目的毋宁是让自然科学本身首次在哲学的意义上产生,而我的哲学本身无非就是自然科学。”(Schelling,1857,S.6)谢林强调自己的自然哲学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言下之意是,还有一种非哲学意义上的自然科学。⑥而谢林在前一个意义上将哲学称为“科学”,这符合德国古典哲学家们继承自古希腊哲学的以追求真理与科学自任的一贯做法,但这里所谓的“科学”是广义的知识之学(Wissen-schaft)、真理之学,而非今天狭义的数学-自然科学。关于自然哲学的任务,谢林在后文某个地方明白揭示出科学的进展离不开形象化虚构之后,这样说道:“一种哲学自然科学的大部分事务正好在于,规定那样一些虚构的可行性与界限,它们对于研究和观察的进步而言绝对必不可少,而且只有当我们希望超出它们的界限之外运用它们时,才与我们科学上的进步相抵牾。”(ibid.,S.100)与那种认为自然科学可以确定自身发展方向,而且理当无边无际地发展的偏见相反,谢林认为它的发展带有人类表象能力的固有缺陷,而且一定的表象方式只能在自然哲学规定的各个概念(比如重力、磁、电等)中某个概念的范围内运行;任由某种表象方式无限扩大,只会与自然科学的新发现相矛盾,这无疑会使自然科学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自然哲学不能也不应当越俎代庖,预测或规定自然科学及其技术应用的发展;但自然哲学由于研究自然的理念以及自然这一实在世界的来源、层级结构与走向,因而有能力预先规定自然科学的各种对象所处的层面、运行的特殊方式和我们从中得到的知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