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社会治理。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我国当前的社会治理模式能否为新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共同体的实现提供坚实的支撑,这或许是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突破的重要议题。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以上问题的探索做出了大量的努力,但研究依然薄弱,并未形成清晰的认识框架,也未提出明确的实现路径。有学者指出:当下的研究还停留在理念宣导层面,更多是对官方概念的再解读,尚缺乏深入的理论探讨与体系化的理论建构。[1]同时,对社会治理模式的理论类型划分也非常少。[2] 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的社会团结理论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提供了重要启示。尽管这一理论已提出近百年,但丝毫不能遮蔽其灿烂的理论光芒。本文简要梳理这一思想,以此为理论基础,探讨社会团结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尝试发现社会治理新格局和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理论前提和实现路径,以期对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有所助益。 一、社会团结理论与社会治理的关系 (一)涂尔干的社会团结理论 作为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的涂尔干,在其代表作《社会分工论》中提出了社会团结概念,并将其划分为两种类型: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机械团结建立的基础是个人相似性和社会同质化,社会团结依靠集体意识吸纳个体人格而形成,集体意识越强、越有控制力,社会团结越强;而有机团结建立的基础是个人差异化和社会多元化,个体人格和意识保持独立性,自臻其境,相互间确定关系组合形成社会系统。个体自由越广、分工越专门化,社会团结也越强。[3](P.89-91)社会团结理论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现实意义,继而引发众多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的关注和思考,该理论对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社会团结与社会治理的契合性 社会团结理论,尤其有机团结,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内涵具有很高的契合性,对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及建设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第一,多元主体的社会深度分工是有机团结和社会治理的共同理论源泉。涂尔干所在的19世纪末期,欧洲社会长期陷入分化与失范,处于社会转型的现代化危机中,亟需新的社会整合机制。他敏锐捕捉到劳动分工蕴含的巨大社会整合价值,强调分工是有机团结和道德秩序的基础。另一方面,治理理论于20世纪90年代兴起,顺应后现代社会,知识、信息、科技促进了社会分工日益深化,社会力量崛起,传统的官僚体制力量减弱,政府、市场与社会主体分工合作,形成公私伙伴关系,共同实现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与治理。 第二,有机团结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内涵相似。有机团结强调多元主体、社会分工、共识达成而非集体人格支配,相互依赖与相互作用;治理以调和为基础而非控制与支配,涉及公、私部门与多元主体,治理取决于持续的互相作用,是一个动态过程。[4](P.270-271)由此可见,这两个概念的内涵特征高度相近。治理理论的发展可以从涂尔干的社会团结理论中汲取营养,将社会作为有机体网络,充分整合,解决“碎片化”问题,实现整体、系统的治理。[5] 第三,社会团结和治理中的“共同体”概念密切相关。共同体概念来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最初含义是指城邦中的市民共同体,但将其上升到学术和理论概念,则是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滕尼斯、涂尔干等均对其做出阐述和理论贡献。马克思强调“共同体”的最终价值目标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其基本特征是有机的联合或统一;[6]滕尼斯的“共同体”则主要强调血缘、地缘和精神的纽带连接;[7]涂尔干吸收了滕尼斯的“共同体”思想,进一步提出社会团结理论,他指出高度分工、个体自由发展的社会是有机团结,基于自然情感、集体人格的共同体是机械团结。随着现代社会劳动分工的深化,不同利益和价值诉求的多元,社会治理的共同体不应回到滕尼斯所认为的基于自然情感连接的共同体,而是追寻马克思和涂尔干所言的基于个体自由与发展、分工合作的共同体和有机团结。 第四,社会团结为社会治理提供了目标参考,即追求新时代的有机团结。治理是针对政府“一元管理”的缺陷而提出的,“一元管理”符合机械团结的特征,即强调命令控制,压制个体个性,要求整齐划一,形成“铁板一块”;而有机团结强调多元分工、协调互动,尊重和发挥个体价值,人人共建共治共享,形成有机互动系统,这是社会治理的发展目标。因此,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和实现前提是:社会重视个体价值,多元主体分工协作,以平等、自愿、自由的方式进行互动,形成一个充满活力而又团结有序的有机互动系统,从而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建成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社会治理模式新划分:“机械团结型”与“有机团结型”治理模式 目前,学术界对社会治理模式的代表性划分如下:张康之(2002)认为社会的发展依次产生了统治型、管理型、服务型的治理模式;[8]唐文玉(2011)将治理模式划分为权威型(政府选择性建构、权威依附关系)和民主型(社会选择性建构、民主平等关系);[9]吴春梅、石绍成(2013)认为农业社会到后工业社会,分别经历了等级统治、科层管理与网络治理模式;[10]朱前星、黄辰呈(2020)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经历了动员群众参与、打造多元主体体制、夯实体制、和谐社会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变化。[11]以上社会治理模式的研究,对思考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中的政府角色定位与职能变迁、社会治理模式差异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但这些研究对社会治理模式划分的时间跨度大,不利于理解当前我国社会治理同时呈现的多面特征和多面挑战,且这些划分主要依据经验判断,尚缺乏成体系、理论化的对社会治理模式研究的分析框架。如今,实现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打造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塑造充满活力和凝聚力的社会,建设治理共同体,呼吁一种内涵更丰富、更科学、更切合社会变革需求的治理模式划分。研究基于涂尔干的社会团结理论,从以往对社会治理模式的研究中吸收有益营养,笔者认为“机械团结型”治理模式与“有机团结型”治理模式不妨作为一种新的观察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