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首都圈基础教育阶段城乡师资共享机制的特点 韩国城乡师资共享机制是指教育者保持职务不变,只改变工作学校,实现同一工作系列和工作水平的师资共享的一种横向流动系统。 韩国城乡师资共享机制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全员化。全员化是指任何在职教育公务员都必须流动,即韩国城乡教师共享机制的目标是公立学校教师、学校管理者和教育管理者。第二,全境化。韩国城乡师资共享机制规定,韩国教育公务员将在全国范围内轮转。第三,常态化。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教师最长任职年限,韩国的教师队伍就需要在城乡以及学校之间进行师资共享。第四,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韩国法律不仅要求教师在城乡之间共享,还充分考虑教师自身的意愿,对特殊教师也有一定的政策保障。第五,奖惩激励性。韩国的城乡师资共享机制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激励作用。对于遵守教师分享制度、工作条件较差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学校教师进行鼓励,并设立奖金制度、晋升制度,这部分教师在之后的教师流转时也可以优先考虑学校[1]。而对于那些对师资共享机制存有疑虑、态度不端正的教师则加以限制,严重者甚至需要受到惩罚。第六,区域间和学校区域层次性。韩国城乡师资共享模式是根据各地区的地理条件和文化发展情况,将地区和学校划分为若干等级(而不是教育等级)后,在不同等级(地区和学校)之间进行轮转的模式。 二、韩国首都圈基础教育阶段城乡师资共享的类型与原则 1.师资共享机制的类型 (1)定期流动制度 定期流动制度是对在学校连续任期达到法律规定时必须在同一区域内流动的教师所实施的一种制度。即教师如果达到任期,就必须进行流动。一般规定教师持续就业时长为2~5年。韩国教师的定期流动一般是每年3月1日实现普通教师等人员的流动,而9月1日则为专职人员等的流动时间。韩国对这一法律的要求是:教师必须在城乡流动,体现教师的义务。 (2)不规则(不定期)流动制度 不规则(不定期)流动制度是指针对尚未到达同一地区规定年限的人而实施的一种流动制度。不规则(不定期)的流动制度面对的是同地区学校工作1~2年的教师。不规则(不定期)流动制度由委托人(校长)按照规定的程序预先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3)缓期流动制度(又称慢流制度) 缓期流动制度(慢流制度)是通过校长申请程序,对已达到在同一地区内学校的任职期限的最高水平、真正需要在同一地区学校流动的教师要求进行缓期流动的制度,教师可以继续留在学校。对缓期流动制度有以下限制:第一,先由校长申请推荐,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教师方可继续在本学校任职工作。第二,缓期流动制度不是无限的,教师最多进行3年的缓期。第三,教师在试用期后按规定工作,其年限不计入周转期[2]。 (4)特聘流动制度(又称专项流动制度) 特殊流动性制度(专项流动制度)是一种充分发挥校长绝对权力,从整体上把握学校发展趋势和实际情况,可以申请聘请高素质的教师到本校或指定学校任职的流动制度。 (5)跨级别、跨层次校级流动制度 韩国师资共享流动根据学校层面分为不同的级别和层次。由于学校之间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会以跨级别、跨层次的流动为主。如果教师享有跨级学校选岗权,必须由校长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按照教师的意愿进行跨级流动。如果学校由于某一学科师资力量不足,需要流动教师填补空缺,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过程,可以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实行跨级别、跨层次的流动制度。而对于已取得基础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得跨级转让,只允许同级流动。 2.师资共享机制的分配原则 (1)学校就业年度限制 韩国首都圈的基础教育阶段城乡师资共享机制有严格的校工龄(任职年限)制度,可以用来保证实现城乡教师流动常态化。根据全国各地实际情况,结合学校特点,韩国规定在一所学校中教师一般连续任期不得超过5年,教师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流动(各地的规定任职年限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规定为4年,有的地方是5年)。根据这一制度,教师在一所学校的任期达到该地所规定的就职年限后必须强制性地转去其他学校就职。 (2)区域内任职年份限制 韩国实行城乡教师共享机制的目的在于通过教师共享实现区域间教师供需平衡,遏制优秀教师向特定区域或学校聚集的问题,缩小师资队伍水平的差距,达到促进师资水平均衡的目的。为实现地区间教师定期转换,韩国出台了区域内任职年份的限制。所谓区域内任职年份的限制,是指根据人员区域的规定,综合考虑距离、交通、文化等地理文化因素,设立资源共享人员区域,制定工作年限标准的制度。 (3)教师同科资源共享 在韩国城乡教师分享制度实施之初,是教师到达任职年限后的统一流动,并不会区分学校的类型和项目。这种流动模式引发的问题是:教师到达指定学校后各科教师供需不平衡;受不同学校类型的影响,到达新校后没有教师教授的课程岗位,或者存在必修科目教师空缺等现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韩国根据教学目标分别设定岗位数后,采取了同科教师之间流动的方式[3]。 三、韩国首都圈基础教育阶段城乡师资共享机制的经验 1.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流动机制 在韩国首都圈的基础教育阶段,实现城乡教师共享机制的目的在于优化教师资源结构,充分解决城乡教师发展水平的失衡,从而实现教育公平。大量的乡村教师为了追求高收益,追求更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流入发达城市和地区。韩国的做法是不断完善城乡教育共享机制,不断减少教育质量的差异,均衡配置教师,实现良性循环[4]。而政府相关部门也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相应做出调整。由此可见,韩国对于教师的待遇保障以及流动机制的健全配套支持力度较大,对教育公平、全面、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韩国教师改革结合国家实际情况、教师特点以及城市与农村的差距,健全和完善整体流动机制,避免盲目共享,实现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