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稿:2021年5月 [中图分类号]D8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21)08-0106-28 一 引言 主导国与崛起国的竞争是国际关系中引人关注的议题。崛起国因面临主导国的打压遏制,其崛起之路绝非坦途,并为此采取不同的崛起策略。在国际关系史上,主导国应对崛起国的策略同样复杂多变,既有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对德国、日本等法西斯国家的毁灭性打击,也有冷战期间美国复杂机巧的对苏遏制战略以及冷战后美国对华“接触加遏制”政策。那么如何解释主导国应对崛起国的行为差异,其行为逻辑是什么? 既有对主导国与崛起国竞合关系的讨论主要从崛起国的角度出发,讨论崛起国采取的策略、面临的挑战以及历史经验。实际上,主导国与崛起国的竞争并非两者单打独斗,而是呈阵营竞争态势,通过获得更多盟友来提升本国影响力是理想的选项。同时,崛起国影响力的扩张基于实力又不同于实力扩张,影响力的竞争并非全然零和博弈,而是存在合作的可能性。主导国与崛起国的影响力分布格局是双方竞争的焦点之一。对影响力的衡量主要基于社会性联系。社会网络的理论与方法不仅能够展现双方阵营的竞争态势,同时对网络的界定也是基于社会性联系,因此在解释影响力竞争时更具优势,且具备实证研究的可行性。本文在影响力制衡理论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四个历史案例发现,主导国应对崛起国的行为除了基于后者的实力,制衡后者的影响力也是其行为的核心变量。这一研究为认识主导国的行为逻辑与策略选择提供了佐证,为理解当前的中美竞争关系提供了可供探讨的视角。 二 主导国何以应对崛起国 主导国是国际体系中的“极”或霸权国家,在实力上具有绝对优势,也是国际规则制定和利益分配的主要行为者。然而国际关系中不存在永不衰落的霸权,大国兴衰是国际政治的普遍规律,权力更替要经历漫长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在此期间,主导国全力应对崛起国的挑战、打压或遏制,甚至不惜一战。面对崛起国的挑战,主导国的反应行为主要受多种因素所影响。既有研究主要从实力对比、国内政治和国际规则三方面进行讨论。 (一)既有理论解释 大国间实力对比变化是主导国做出不同反应的首要原因。实力分布是大国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崛起国实力提升带来的权力对比变化是主导国判定崛起国带来的挑战并做出反应的主要依据,将决定主导国应对崛起国的政策选项。如冷战时期的美苏两极格局,美国和苏联均将彼此认定为最大安全威胁,除直接对抗以确保安全外别无选择。①同时,两极格局也通过影响竞争的成本和收益使美苏竞争处在有限区间内,有利于避免双方直接使用武力。②然而,国际体系中大国的实力对比是动态变化的,在体系结构发生改变前,大国关系可能已经因实力对比变化而发生剧变。在权力转移理论看来,当崛起国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主导国的态度与策略会相应转变,以应对挑战者的方式处理与崛起国的关系。③原因在于,在主导国实力优势更显著时,崛起国带来的安全挑战更小,相应地主导国的政策选择更多,而随着崛起国与主导国实力的接近,主导国的选项减少,打压甚至使用武力成为理性选项。当然,不同领域的实力差异会导致主导国的不同反应,表现为大国关系在不同领域上的显著差异。④主导国对安全领域的实力对比更加敏感。若主导国对其他国家的发展过度担忧,投入过多资源加以遏制,就会出现过度扩张,导致霸权衰落。除直接影响主导国的威胁感知和策略选择外,实力分布也会影响体系中盟友的可获得性:在两极体系中主导国更难获得盟友,在应对其他大国挑战时联盟选项的难度更大;反之,在单极体系下,主导国在应对崛起国的挑战时更容易获取盟友,在改变实力对比上具有更大的政策灵活性。⑤ 基于现实主义的实力因素在解释大国战争时更为有力,能用来解释权力对比与大国冲突间的关系。然而,在主导国与崛起国互动的过程中,崛起国成长为主导国前双方的实力差异始终存在。在此期间双方的互动如崛起国如何实现崛起、主导国如何应对等,权力的对比无法给出更有效的回答。更为重要的是,主要大国间的权力消长为何发生变化,即权力对比变化的根源是什么?基于国内政治视角的解释回答了这一问题。在此类观点看来,国家的政治能力是国家发展速度和竞争优势的内在原因。大国的对外行为受到国内政治的影响,是政治体制和创新能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政治体制差异决定了政策制定和输出的过程与结果,同时体现了一国政治能力的限度。政治能力或领导力集中体现在改革创新能力上,它决定国力增速的差异。主导国的领导能力往往弱于崛起国,为避免被取代需要同后者在物质和意识形态上展开竞争。⑥如当前中美在数字经济领域竞争激烈,拥有更高领导能力的国家更可能获得技术优势,从而更快地积累财富。⑦在古希腊,斯巴达对雅典的主要恐惧在于后者的技术创新能力更强,积累财富的速度更快,抵消了斯巴达部分农业和军事优势。⑧而当崛起国发展的增速和潜力超过主导国时,后者就会对其打压遏制。 基于国内政治视角的理论解释了崛起国与主导国实力的差异,但未说明主导国如何应对崛起国,只是提出主导国会对崛起国施加压力。部分原因在于,实力差异在转化为主导国的安全感知上并非线性,可能存在相应的实力门槛,⑨并且主导国与崛起国的行为也受到规则等因素的影响。 基于规则的解释则给出了主导国行为的外部制约因素。国际政治中的主导国拥有超然的实力地位,但不意味着主导国在国际事务中能够随心所欲。主导国的实力优势无法自动转化成其他国家的顺从,相反,各类制衡行为是国际关系中的常态。主导国在面对崛起国的竞争时,对后者的遏制需要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以获得更多支持。利用国际制度是获取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主要渠道,但主导国很难完全掌控主要国际机制,因此需要遵守相关机制,并尽可能表现出受制度所约束。⑩虽然接受规则的约束,主导国的行为却并不完全受规则束缚,甚至会破坏相关规则。(11)即便如此,考虑到声誉等因素,主导国的行为总体上遵守规范。 对规则视角主要的批评认为,国际机制在影响大国行为尤其是安全领域的关系时,其作用总体较为有限,无法改变大国在安全问题上的战略与偏好。(12)同时,规则发挥作用主要是通过制度和规范本身施加影响,即规则具有自主性,作为独立于成员国的行为体而存在。但这一解释并未说明加入同样的规则后,成员之间如何相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