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保障公民的健康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意。中国于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根据该《公约》第十二条之规定,中国在减低死胎率和婴儿死亡率,改善环境卫生,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以及提供无障碍的医疗照顾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但在地区差异和群体差距、关注特殊群体健康需求、提供健康保健服务,以及通过保护环境以促进健康权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需要通过消除健康权保障的地区差异和群体差距、满足社会特殊群体的健康需求、完善国家保障健康权的制度、明确健康权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路径来促进健康权的充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