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编码:10.19941/j.cnki.CN31-1957/F.2021.04.003 一、引言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随着社会结构变迁和经济发展,城市新贫困以其显著特征及其快速发展趋势,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凸现出来,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①不可回避和亟待破冰的社会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有学者提出了中国城市“新贫困”这个概念。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再加上国家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形成了大量和城市“三无人员”②性质不同的贫困问题,这种贫困和传统意义上的贫困相比较,其结构转型的特点比较明显。城市新贫困的出现与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相互联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分析城市新贫困群体产生的原因和城市新贫困群体的特征,可以发现解决这一难题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纵观城市新贫困群体的发展趋势,代际传递已经成为城市新贫困群体现阶段的新特征。城市新贫困群体的家庭背景使其子女丧失了起点公平,相对较低的受教育水平无法弥补先赋性因素的不足,随着老一代城市新贫困群体的老龄化,代际贫困的特征逐渐显现出来。教育对代际贫困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社会分层影响教育获得、教育机会,加速了代际贫困;另一方面,教育对促进社会流动具有显著作用。③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越来越注重效率的提升,传统的大众化教育体系逐渐被精英化和市场化的教育体系所取代,义务教育的公共物品属性不断减弱,不同地区和不同阶层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越来越大,贫困人口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持续减少,社会阶层逐渐分化,贫困家庭摆脱贫困代际传递的困难和挑战越来越大。与此同时,被国际学术界称为“影子教育④”的课外补习在中国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参加课外补习,导致中小学生课业竞争从校内向校外蔓延,从学校教育延伸到影子教育。⑤从社会流动的角度来看,补习教育更多的是针对发达地区和优质学校的学生,这不仅维护和加强了社会分层,而且不利于社会流动和代际教育的发展。⑥家长让孩子接受影子教育的目的是获得比其他孩子更多的人力资本,进而强化自己孩子在未来竞争中的优势。影子教育对于社会流动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社会流动的自致性因素,也是实现社会继承的重要手段。已有的相关研究普遍认为影子教育导致了阶层固化,让城市内部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但我们认为导致阶层固化的并非影子教育本身,而是具体的制度设计。转变影子教育制度化逻辑,变堵为疏,让校内外教育有序协同,同时采取照顾弱势群体的制度设计,可以达到削弱城市新贫困群体代际不平等传递的效果。 本文从文化再生产角度切入,分析影子教育和城市新贫困代际传递的关系。通过本研究试图回答“影子教育能否阻断城市新贫困代际传递”,希望能为“后扶贫时代”城市新贫困问题及影子教育治理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可能的创新路径,并提出能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乃至社会公平的相关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一)何谓城市新贫困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有学者提出了中国城市“新贫困”这个概念。一些学者曾指出,这种贫困和传统意义上的贫困相比较,其结构转型的特点比较明显,因此,把这种贫困现象界定为新贫困。⑦尹志刚教授在其主持的《城市居民贫困问题调查研究》报告中,也提出了城市新贫困概念,认为经济社会的调整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型引起了城市新贫困问题。⑧还有学者在此基础上对新贫困的内涵进行了扩展,认为新贫困主要还是机会贫困和能力贫困。 我国城市新贫困的界定在西方学者为城市新贫困定义的基础上日渐趋于成熟。西方学者Mingjone认为城市新贫困群体的范畴应该包括“长期失业的成年人、没有接受教育的年轻人、社会孤立的老年人及被社会网络隔绝在外的移民等”⑨。基于我国城市化的现状,我国的贫困群体有三大类——农村留守贫困群体、农村向城镇转移贫困人口和城镇居民贫困人口,⑩我们更倾向于将后两类人群划为城市新贫困群体。具体而言,本文认为:城市新贫困群体除“三无人员”外,还包括下岗职工、失业职工、停产或半停产企业职工、部分被拖欠养老金的退休职工(11)及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12)。 (二)何谓影子教育 “影子教育”(shadow education)又称课外辅导或补习教育,在国际上常被称为“private tutoring”,1992年史蒂文森和贝克在高中生中发现了这一问题,他们进行研究并首先提出这个概念。(13)马克·贝磊对影子教育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影子教育是指:“一系列旨在正规教育之外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教育活动”(14)。这个定义在很多方面都非常恰当:一是课外补习仅仅因为主流教育的存在而存在;二是主流教育体系的状态和规模发生变化时,教育补充的形式和规模也会发生变化;三是在现实生活中,公众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主流教育体系上,而不是影子教育;第四,影子教育的特点远不如主流教育体系明显。”(15)马克·贝磊的定义被学术界广泛认为是“影子教育”的经典定义,并被许多学者引用。 在我国,对影子教育的研究很少直接以影子教育的名义进行,基本上是建立在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如“课外辅导”和“补习教育”。王有升首先提出了课外补习的概念,他认为“补习是指中小学生在学校正规教育之外的私人参与,在文化课或艺术课方面的辅导和学习。它的主要形式是:聘请家教、参加假日或周末学校,以及参加课后补习班”(16)。彭湃在《“影子教育”:国外关于课外辅导的研究与启示》一文中引入了“影子教育”的概念,对其进行了比较研究。(17)叶澜在《新编教育学教程》中进一步阐述了课外辅导的概念,“课外辅导是课程的补充和延伸”,“学科教师利用学生自学的时间深入课堂进行辅导,也属于课外辅导”。(18)此时,课外辅导由学校组织,以提高学生的整体水平,并由主流教育系统的教师免费提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学生个体需求的差异和多样化,这种教育的性质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为了满足不同的需求,不再由学校教师免费提供,而是由主流教育以外的咨询机构或个人提供,学生和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并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