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5 与视觉相比,对触觉的哲学研究一直较少。不过由于现代哲学重视身体问题,而身体同时具有空间性与感觉性特征——尤其是触觉又在身体感觉中扮演着基础角色,这就使得触觉与空间在如今也成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个议题。关于二者的关系问题,可以分成两个互相关联的方面:一是触觉是否具有空间性的问题,二是对空间的触感知(tactile perception)问题。心灵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在这两个方面都作出了富有意义的探索。然而,心灵哲学家们在对触觉与空间关系的解释上产生了明显的冲突与疑难。本文将要论证的是,胡塞尔通过现象学还原界定了触觉的基础地位及其双重立义特征,并且分析了空间如何原初地被构造,它们在方法和结论上都要优于心灵哲学,并且可以解决后者在触觉与空间问题上的疑难。 基于此,本文的基本结构安排如下:首先,引入心灵哲学中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两种典型的触觉观,指出它们就“触觉是否具有空间性”而产生的争执与疑难,并从胡塞尔所说的“触觉的双重立义”出发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其次,探讨心灵哲学中关于空间触感知的表征主义与反表征主义之争,然后根据胡塞尔思考触觉的路径,指明它们各自的不足;最后,沿着胡塞尔空间构造的触觉线索,阐明客观的三维同质空间是基于触觉被构造的,同时指出触觉揭示了一种非同质的原初体验空间。 一、触觉的空间性问题——解决内、外主义之争的一个现象学方案 触觉,顾名思义是由接触所产生的感觉,但这还不足以说明它的特性,比如我们可以追问,触觉是一种内在的心灵状态,抑或是外在的、位于身体上的感觉?两者似乎都对,又似乎都不太确切,这恰恰表明触觉是有歧义性的。与触觉的歧义性相应,在心灵哲学中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触觉观,分别可称为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 内在主义的基本观点是:触觉是完全内在的、主观的心灵感受,这种心灵感受没有外在于身体的空间特征。这里我们以里德(Thomas Reid)①的触觉观为例作一简要分析。 里德认为,与通过触觉所感知到的空间物不同,触觉作为一种感觉,其本身是内在于心灵的;并且在他看来,拥有感觉与注意到感觉是两码事。在日常经验中我们虽然拥有感觉,但一般不会注意到它。我们的注意力会直接朝向与感觉截然不同的所感物,如果要将感觉作为对象来考察,就需要一种事后反思。(参见里德,第60-61页)他举例说,当用手按压桌子时,我们会说在我们的心灵中产生了硬的感觉。但一方面,“硬”这一名称被用来表示桌子的性质,而不是用来表示触觉自身的性质,因为“硬”是指广延部分紧密结合在一起,而触觉作为一种心灵状态是不具有广延性的;另一方面,这表明凭借这种触觉我们直接注意到的是桌子的性质,而非触觉本身,“我们太习惯于把此感觉当作一种符号使用,直接把它看作是它所表征的硬,以致只要它出现了,就从没被当作思维的对象”(里德,第61页),“桌子的硬是结论,感受是引导我们得出这一结论的介体。……其中一个是心灵的一种感觉,它只在有感觉能力的存在者中才存在,也只能在被感受到的那一刻存在。另一个在于桌子中,……在被感受到之前就已在桌子中了,即使感受消失了,它仍然继续存在于桌子之中。其中一个没有隐含任何类型的广延、成分、结合;而另一个则隐含了所有这些”(同上,第72页)。 由此里德提出了他的“自然符号说”,即他认为触觉是一种先天的自然符号,这种自然符号正如人工符号一样,在符号与其所指之间既没有相似性,也没有必然联系,“一种触觉暗示了硬,尽管它与硬既无相似之处,而且就我们所能知觉到的而言,它与硬也没有任何必然联系”(同上,第64页)。尽管如此,他并没有像休谟那样,纯粹由感觉出发否认外物的存在,而是如上述引文中所看到的那样,将外物视为不依赖于感觉而自在存在之物。至于我们为什么有外物存在的信念,并且这种信念所指与感觉符号结合在一起,是因为我们心灵的原始构造,也即由于“一种初始的人性原则”(同上,第68页),这种自然的人性也就促成了我们人类所共有的常识。 与之相反,外在主义认为,触觉固然是一种心灵状态,但它并不是单纯内在的,而是位于空间性身体中的。这种立场的代表人物是尚格南希(Brian O'Shaughnessy)和马丁(Michael Martin)。 在尚格南希看来,触觉是一种位于身体上的感觉,而且是生命体必备的感觉,比如不可能假设人在身体上没有任何触觉时,还可以操控自己的身体。他对该观点的大致论证是,动物的心灵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在行为上表达自身的能力,即通过身体性的、然而是意向上可操控的物理行为来表达自身;而要想操控身体,就需要有身体感觉,比如通过肢体反复向前移动来确认肢体的活动界限,而这种肢体训练其实就是一种触感知能力训练,因此他得出结论,只要身体行为必然需要身体感觉,它就同样必然需要触觉。(cf.O'Shaughnessy,pp.38-40)他进而认为,触觉与身体的这种紧密关系还在于,通过对外物的触摸我们可以直接获得自身身体的触觉属性,如空间性与固体性,而身体的这些触觉属性又直接为我们在这种触摸中感知外物的大小、软硬等空间与物质属性提供了通道。相比之下,在视觉或听觉中,我们无法像触摸那样,通过看或听我们自身的属性来看-感知或听-感知到其他物体的特性,而是需要借助光线、空气等环境中介来间接地感知外物,因此,触觉相对于其他类感觉在认识事物上具有优越性。(cf.O'Shaughnessy,p.38) 马丁延续了尚格南希的触觉理论,并明确批评了里德的触觉观。他举例说,当我们的手指绕着一块玻璃边缘滑动时,除了对玻璃有一种感知以外,我们确实在手指处也感受到了一种触觉,这种位于手指上的感觉和通过手指所感知到的玻璃一样,都属于客观世界,“感觉自身有一个被感受到的位置(location),并且它不是某种隐喻性的‘内在于心灵’的位置——它被感受到处于内在于某人身体的某一位置上。这种感觉被感受到处在某人的手指内,而某人的手指如同它触摸的玻璃一样,是物理世界的一个微小部分。”(Martin,p.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