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军体制首创于苏俄,特点是军队服从政党的领导,以文制武,中央集权。完善的党军体制强调以意识形态为纽带,注重党性,实施义务兵役制,部队普遍开展政治工作。国民党政权1924年师俄而起的党军体制,包含党代表制、政治部制和特别党部制。理论上,三者相互连接、相互支持,统一于党领导军队、以文制武、中央集权的大目标。“四·一二”和“七·一五”之后,大批政工人员被杀或被遣,党军体制一时淹没在血泊之中。蒋介石下野后,掌控南京政权的桂系进一步打压军队政治工作。①尽管泥足深陷,但连续多年打倒列强、除军阀的革命宣传,早已深入官兵的骨髓,党军体制的若干原则并未因分共、蒋下野而迅速消散。 1928年初蒋介石复职后,提议召开二届四中全会,求同存异,合力北伐。在既大敌当前又权争剧烈的时局中,1928年2月1日,二届四中全会军事提案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相互矛盾、很难持续的政治工作原则,即“不恢复党代表制”,但“提高各级政治训练部、处之职权”②。在“因清党而党失权威”③、军权强势的权力架构中,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和李宗仁四个集团军的总司令均看重私人关系对部队的掌控。军权分立,党代表制缺损,致使政工机构各行其是。党军体制各为其主,又加固了军权的派系化。但孙中山、国民政府、国民党、三民主义等的正统性,也得到四大集团军的一定认可。在共同的敌人奉系军阀等面前,各为其主、名不符实的党军体制在脆弱中维持着一定的平衡。 对二次北伐中的党军体制,学界探讨不多。④这既不利于弄清党军体制的演变轨迹,更不利于理解国民党政权从激进到保守的转变线路。学界习惯认为,1927年“四·一二”和“七·一五”之后,国民党政权的革命色彩因清共而迅速消散殆尽,实则二次北伐时期国民党军队仍旧保有激进的革命余绪,只是经过1928年2月二届四中全会、4月徐州政工会议、7月政训部主任联席会议、8月二届五中全会等一系列重大变故之后,在军政向训政转变、军事编遣的托辞之中,及政工人员抗争无效的情况下,革命意识才逐渐归于平寂。本文无力探讨整个二次北伐时期的党军体制,仅仅截取二届四中全会前后的一个短时段,作为研讨的中心。之所以这样选择,是因为弄清下面的几个核心问题,更有助于加深理解该时期残缺不全、各为其主的党军体制:一是黄埔同学会与蒋的复出及影响,二是二届四中全会党代表制缘何成为国民党的弃儿,三是军事实力派对党军体制的联合抵制。以上三个问题,步步决定着党军体制的命运走向,急需加以细致的分析与梳理。 黄埔同学会与蒋介石的复出及对党军体制的影响 1927年蒋下野后,黄埔学生切身体会到与蒋介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联。而在蒋与黄埔生之间,黄埔同学会⑤充当了联络各处学生、拥蒋复出、维护蒋威权的重要角色。1927年8月蒋下野,所有的军队和有关的军事机构等统交何应钦接掌,唯独黄埔同学会交由朱绍良指导,并令迁往杭州进行会务。这一时期,同学会主要任务是团结在职同学,保持和发展力量,以备蒋复职所用。其次是收容失业同学,集中杭州,施以军事和政治训练。同学会共收留1000余人,编成一个总队。⑥黄埔六期生是同学会收容的重要对象。留在黄埔的六期生与蒋没有见过面,正受李扬敬⑦的压迫和排挤。许多学生读了蒋的《告同学书》后痛哭流涕⑧,纷纷逃往杭州和南京等地。⑨因东征北伐的赫赫战功,蒋在黄埔享有很高威望,被许多学生视作孙中山的继承人。⑩即使未曾谋面的学生,对蒋也有相当强的认同感。蒋的政敌原希望通过打压黄埔学生,如同灶中取薪一般,断掉蒋政治力量的源泉。但对黄埔学生的打压,反而强化了学生与蒋的抱团意识。事实表明,在国民党政权宗法派系深厚的政治土壤中,蒋与黄埔学生已经成为政治力量的统一体。除了黄埔势力和亲戚,能帮助他的,仅朱培德等寥寥数人,“腐化老朽,贪位误国,官僚不除,何以革命。除益之与亲戚外,几乎全体抑制我”(11)。在冷酷无情的民国官场,蒋如果不想被时局淘汰,只能利用信奉自己的黄埔师生强化实力。 不仅一般黄埔在读学生感到蒋的可亲与政敌的可恶,统兵的黄埔毕业生对政界的炎凉生态更为敏感。蒋下台后,胡宗南、酆悌等黄埔系军人不仅受到桂系李宗仁白崇禧的打击与排挤,还受党内其他派系的攻击与嘲骂,他们更是感到维护蒋、拥戴蒋、全力支持蒋的极端重要性。诚如勒庞所言:“领袖成为大众情感与意志的源头,如果没有一个领袖,大众就是一盘散沙,他们将寸步难行。正是领袖赋予群众一个同一的意志,并且要求他们无条件地服从于这一意志。”(12)黄埔学生在蒋下野后受到多方排挤,这使他们认为只有追随蒋、服从蒋,自己的政治旅程才不会遭遇坎坷。胡、酆等许多学生在蒋闲居奉化期间,不断给蒋写信,或者亲自找蒋报告情况,请示机宜。为避免嫡系部队被桂系置于死地,蒋立电杭州黄埔同学会负责人曾扩情,通知团长以上同学开会筹商对策,胡宗南在会上发言最多,成为会议中心人物,他挺蒋的分析得到绝大多数与会者的同情。会议给何应钦重大打击,决定了他不能领导黄埔系。会议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在黄埔同学内部达成拥戴校长复出的共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