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012(2021)03-0014-10 一、问题提出 教学和研究是提升大学创业水平的重要基础,大学参与经济的创业活动与教育和研究功能的支持密不可分。自创业型大学产生以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建构了多种创业型大学的理论模式,深刻剖析创业型大学的内涵,发展出以亨利·埃兹科维茨(Henry Etzkowitz)和伯顿·克拉克(Burton Clark)为代表的两条理论路线。创业型大学这一术语首先由埃兹科维茨于1983年提出,最初用于描述那些成功完成服务使命、通过知识商业化获得收入并对区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大学[1]。这意味着大学“除了教学和研究,知识转移已成为第三项使命”[2],创业在大学逐渐取得存在的合法性。以埃兹科维茨为代表,他认为“创业型大学是一个天然的孵化器,为教师和学生开创新的事业提供支持;它致力于发展专利、合同研究,积极与私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3]。詹姆斯·克里斯曼(James Chrisman)更直接地指出:“大学运行的‘内在逻辑'已经从知识传承、知识创造扩展到知识的商业应用。”[4]因此,创业型大学是在研究型大学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并将以创业活动和实质性贡献引导新时期大学发展的新方向[5]。这种理论路线将创业作为研究型大学新的拓展业务,大学只有具备较高研究水平才能有效开展创业活动,诸如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美国研究型大学被视为创业型大学成功的典范。以克拉克为代表的第二条理论路线立足于大学的组织变革,认为创业型大学是将创业作为主要发展定位或从逆境中取得突破性变革的大学,“它积极探索在业务领域中的创新,并寻求组织特性的实质性转变”[6]。与埃兹科维茨的创业型大学相反,这类大学一般是新建院校或处于重要转折时期渴望变革图存的弱势大学,因较少受到强大制度惯性的干扰而容易成功转型。他们在兴建之初即将创业作为核心使命,以期与传统上拥有教育、科研优势的大学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7]。 总的来看,两种理论路线在创业水平上呈现两极化的二元倾向。前者将创业作为大学研究的延伸活动,创业包含在研究的范畴之内,是科学研究的实践环节,混淆了“大学创业”和“创业型大学”的深层内涵。因此,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典型研究型大学在一定意义上不能被认为是创业型大学,而只是具有一定学术创业精神的大学。后者在新建院校中将“大学—产业”关联的创业活动作为主要发展业务,因忽视创业的教育和研究基础,面临丧失作为学术组织的合法性危机。从根本上看,两种理论路线均未能正确处理大学三大功能的本质关联,将直接性的商业活动作为创业型大学的核心,忽视创业型大学在教育和研究领域对社会的贡献。国内创业型大学理论以西方两种路线为基础,并根据中国大学具体实际进一步发展。首先,关于创业型大学的变革主体,研究型大学和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成为国内研究的主要关注对象;其次,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焦点依然是对创业型大学的内涵进行阐释,试图立足中国语境探讨创业型大学的本质和组织特性。付八军认为,中国创业型大学的本质特征是“学术资本转化”[8];以宣勇和张鹏为代表的一批学者致力于对学术创业、商业活动与“学术资本主义”进行质疑和澄清,提出大学参与市场化经济活动也要注重学术导向[9]。中国创业型大学研究在强调创业的同时注重大学的传统功能和学术特性,但却未能进一步提出新的理论框架。 由此可见,目前创业型大学建设在理论层面依然存在局限。现有理论模式受传统认识论惯习的影响,将创业型大学定位于主要关涉创业功能的机构,忽视教学和研究变革的作用,创业型大学接近于新自由主义下强调市场力量的经济机构。与此同时,在实践层面,由于中国创业型大学理论是在西方理论路线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源起于西方的创业型大学理论在指导中国创业实践的过程中存在水土不服的现实问题,阻碍了中国大学的组织变革。因此,如何立足于知识经济的新背景,突破传统理论模式的局限,从大学功能内在关联性的视角重新建构创业型大学功能模型,成为指导大学组织变革的关键所在。 二、功能变革:创业型大学的生成逻辑 大学功能的演进推动了创业型大学的产生和发展。大学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三大基本使命:教学与知识的保存、研究与知识的创新、社会服务与知识的应用。当前,全球处于知识经济的新背景之下,大学的教育、研究和服务功能面临重大挑战。知识经济的主要目的是将知识作为资本进行价值创造,经济对知识的大量需求将知识生产的边界从大学校园扩展到包括企业在内的整个经济区域,建立共同的知识创新网络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创新系统成为趋势。知识生产边界的扩大挑战了大学在组织和提供“显性”知识方面的垄断[10],大学需要超越传统的教育、研究和服务功能,发展新的功能以维持组织的持续发展,由此激发大学创业活动的兴起。 (一)大学服务功能的拓展 19世纪之前的大学以教学为主要功能。19世纪初,洪堡在大学进行改革,从而使科学研究成为大学的另一重要功能。19世纪末,为满足社会需要,美国率先建立起一批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应用型大学——农业机械学院,开启了大学为社会服务之门。19世纪之后,大学逐渐由单一教学功能发展为集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机构。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是最早尝试探索大学性质和形式变化的人之一,他首创“多元化巨型大学”(multiversity)一词,描述大学积极满足社会在经济和文化上不断变化的需求,关注大学的社会服务使命[11]。创业功能从大学的服务功能发展而来,是大学服务功能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它关注大学与外部社会和其他机构的联系,尤其是大学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创业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是创业型大学区别于传统大学的重要标志。传统大学对社会贡献的核心方式是在基础研究中产生新的知识以及培养大批毕业生,这意味着知识转化需要较长的周期。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间接的服务方式已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大学对传统基础研究的投资并不能保证技术创新、经济增长和竞争力的提升。知识生产效率的提升使大学为社会的服务更倾向于直接机制,大学改变了通过公共服务为当地经济做出间接贡献的方式,通过正式转让技术参与经济增长。直接的知识转移方式使那些通过出版物维持和传播知识的精英群体受到挑战,减少了传统中通过学术期刊将新知识带入公共领域所花费的时间。这种直接的“知识转化”成为大学创业功能的核心,它将大学与知识使用者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大学本身成为一个具备经济功能的行为体,以保存和传递知识为主要任务的学术组织已经转变为不仅创造知识而且将知识运用于实践的多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