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在中国是一种源于注经而普及于注子、史、集各部的悠久学术传统。中国古籍的注释实践在先秦时期就已开始,两汉走向兴盛。在中国漫长的注释史上,形成了众多不同的注释名目和样式,现在都通称之为注释或注解。“注释”“注解”成为一个词,始见于南北朝时期。如,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论说》有“若夫注释为词”句,北朝北周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中有“刘芳具有注释”句,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杨伦传》中有“郑玄注解”句。在这些文献中,这两个词或指对于典籍原文的解释活动,或指这种解释的文字成果。在古籍注释实践中,已形成了更为专一的以研究语义为主要内容的训诂学。20世纪70年代以后,朱星、许嘉璐等学者开始倡导建立比训诂学范围更广的注释学。目前已出版了汪耀楠的《注释学纲要》(1997年版)等专著。中国现代文学的注释实践尚不能形成所谓注释学,更不宜成为单一的语义学,因此,本文主要是把注释视为现代文学文献史料整理中的一种处理方法和著述形态。 一、旧注、新注与今注 注释,单称为注,有新旧、古今之分。大体说来,古代学者对古籍的注释都属于旧注。而新注与今注,严格说是有语义交叉的,但我们可在此作一限定:即现代学者用文言注古籍的,属于新注的范畴,如,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等。而现代人用白话文注释古籍则是今注,用白话文注释白话著作更是今注。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也都可以称为今注。除了语言上的文言、白话之分,旧注、新注与今注在名称、范围、类型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旧注有悠久的历史,各朝各代也有不同的注释名称和样式。旧注肇始于先秦,当时称传、说、训、诂。两汉则有注、解、释、笺、章句、解诂,解谊等。魏晋出现了音义、集解。南北朝时“义疏”大兴。唐代的义疏官修者称“正义”,私撰者仍称“疏”。后世注释还有其他名称,但“注疏体例,汉唐已大备。唐宋以后的注疏基本是沿袭,清疏只是更加细密,基本没有创新”。① 旧注的各种名称和样式都有其特定的内涵且注释的内容也各有侧重。对它们有所了解也可为现代文学的注释实践提供借鉴和启示。我们可择些主要的旧注名目作一些简释。一类是诂、故、训:诂,亦作故,诂(故)即是用今语释古语;训,就是用较多的文字解释语言的具体含义或疏通义理。诂、训或故、训连言即为诂训、训诂、故训,训诂最通用。训诂简言之就是以今语释古语,以雅言或通语释方言,以解说释难语。二类是传、说:传,是传述解释的意思,重点是在传授;说,是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说之。“古代的学术承传与学术研究靠的是师承和家学的口授承传,形诸文字就是‘传’、‘说’,成为注疏的内容。”②三类是笺:本义指插入简策中表识疑难的补充文字,引申为注疏。以笺为注,始于东汉郑玄。因郑笺是对《毛诗诂训传》的发微、订误、补充,并兼下己意,自谦称为笺。即笺是引申前人说法和加入了自己识见的那种注释。四类是义疏、正义:书或文的意旨即是义,探求这些意旨即是义疏。疏是对注而言的,注而未畅通,就必须再疏通。义疏源于佛家讲论经典。南北朝后期,由于对魏晋笺注感到古奥难懂,就出现了佛经讲义式的义疏。特点是逐字、逐句、逐章讲解古代文献,往往依据一家之说,疏不破注。正义,即前人的或官修的义疏,始于唐孔颖达《五经正义》,强调学有宗主,对旧经有所引申发挥,但亦不能另立新说。义疏异名极多,除正义外,还有义注、义章、义赞、章疏、注疏、讲疏、讲义、述义、别义等。五类是章句:是一种以分章析句方式来串讲文献的注释方式,包含明句读和篇章结构,明句意、段意和全篇大意。六类是微、隐:微,藏匿谓之微,幽深不明谓之微,细小谓之微,微妙、精妙亦谓之微。指作注释时,旨在探求书中的微言大义、深藏精蕴、精微义理。常与其他动词连用,有发微、阐微、明微、见微、解微、穷微、参微、指微等。微义为隐,隐可训微。不易发现、不被注意的意义即隐,所以注释中又有表隐、发隐、索隐等。仅举以上几类,即可见旧注名目众多,其他还有注、解、诠、释、音义、集解等名目,也有将记、订、校、证、考、述、学等纳入注释之名者。这些注释样式在内容上各有侧重,但总合起来看,旧注涉及古文献的内部和外部内容,包括训字词、校文字、释音义、析句读、明章句、说典制、订史实、推义理、解官职,还有注地理、注人物、注出处等等,可见旧注的内容广泛。旧注一般都遵从文献的文理、义理和事理而释文,但也有过度注释的情形,如,作政治化、道德化的比附。 进入现代以后,既有现代学者继续使用文言注释古籍的所谓新注,如,余嘉锡的《世说新语笺疏》等,也有现代学者用白话注古籍的所谓今注,如,杨伯峻的《论语释注》、钱锺书的《宋诗选注》等。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些新注多是专深的注释,而今注则往往是古籍普及版的注释。③新注仍然有沿着旧注继续向前拓展的学术动力和学术价值,或更多出现综合性的注释,即胡适所谓“总帐式”的注释,如“集注”“集释”“汇注”等;或是对前人已有注释的“补注”;或如钟泰《庄子发微》式的独到;或如钱锺书《管锥编》式的集锦。不过,带普及古籍目的今注,更应是现代社会的注释主流。因为随着白话文的推广、汉字的简化、文言教育的减少,古籍原文甚至其旧注和新注都已成难懂的古文。对古籍的学习,首先要扫除的是语言的障碍,所以,今注,即用现代汉语注释古籍,就成为主要任务。这也带来今注的一个重要特点:注释内容减负,或者说注释重点转移,即,语言转换和学科基础知识是今注的主要内容,而排比资料、引证甲说乙云、阐释义理等等均为辅助内容。即“今注是宜简不宜繁,紧紧扣释原文,帮助读者读懂古书即可”。④被减去的其他内容可以交给古籍注释专著、古籍研究论文和论著,甚至一些工具书,如人物、地理、典故等辞典。现代文学文献主要是白话文,其注释自然也是今注,但不像己“减负”的古籍今注那样范围小,也不像古籍旧注那样范围广。 二、全而细的“灌注” “注”,从其本义说,就是“灌注”,文献的注释也就是对文献文本的文字“灌注”和意义“灌注”。从古籍旧注的范围和内容看,最主要的特点是全面的细部“灌注”,它扩散到文献的语言文字细部,仿佛是对文献的“精雕细镂”;同时全面覆盖文献的诸多内容,可谓是关于文献的“百科全书”。对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也基本上具有这样的特点,只是范围略有伸缩。如,关于作品结构、技巧、章法等的评点已经交给了文学批评,不必进入注释范围。又如,作为白话文献,不必进行语言的直译式注释,但白话文献中的古籍引语等又可仿旧注处理。另外,可能会增加文学流派、社团、作品的本事等方面的注释。所以,总体上说,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也必然是全面的细部“灌注”。 如果从现代文学文献的文本构成角度说,注释应该包括题注、本文注和引语注。题注是对文献的书名、篇名、章名等的注释。一般会注明文献的初刊名称、时间,初版时、地、出版社名,作者笔名、文章数量、文本演变情况等。有的甚至注明文献的写作背景、动机及其效果等。如《鲁迅全集》(1981年版)对《“醉眼”中的朦胧》一文的题注就说明此文是针对创造社、太阳社的批评而写,并述及革命文学论争及其结果等。王风主编的《废名集》(2009年版),每文的题注还说明了所据底本、校勘原则等。引语注包括正文中的引语和题下、文前引语或扉页引语的注释。引语注一般会说明引语的出处。如果是古文,就会涉及如同古籍旧注一样要进行的训诂问题。如鲁迅的《流氓的变迁》一文中引语“儒者,柔也”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