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1)01-0090-12 21世纪中国与世界形势发生了一系列极为深刻的变化,它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和理论去分析那些现实当中存在着的新问题与新现象。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梳理、解析近代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全球扩张而流行于世的各种意识形态话语,洞察其中的内在逻辑、历史流变、现实目的。这样才能更为清晰地从中外近代史入手,分析当代中国与世界,进而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理论性的思想话语体系。说起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话语,不能不提到“文明等级论”。对于深入认识近代以来的中国与世界来说,文明等级论不但是一个历史学的问题,更是一个我们反思至今依然在大众文化里头存在着的一些症结与弊病的极好切入点。基于这样的思考,笔者尝试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极大影响近现代历史进程的“文明等级论”概念之内涵及其在近代中国的流行状况与对中国人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影响进行一番整体的梳理。① 一、何谓“文明等级论” 雷蒙·威廉斯在《关键词》一书里,对“文明”(Civilization)一词的内涵与流变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在英文里,civilize比civilization出现得早。Civilize出现在17世纪初期,源自于16世纪的法文civiliser,最接近的词源为中古拉丁文civilizare——意指使刑事事件变成民事事件,并且由此引申为‘使……进入一种社会组织’。可追溯的最早词源为civil(公民的、市民的)及civis(公民、市民)。Civil这个词汇从14世纪以来就出现在英文里,直到16世纪其引申意涵一直是orderly(有条理的、有秩序的)及educated(受教育的)。1594年胡克提到‘公民社会’——在17世纪、尤其是18世纪时,这是一个重要的词。然而,civility这个词大体上是用来描述‘井然有序的社会’,其最接近的词源是中古拉丁文civilitas——意指community(共同体、社区)。17世纪及18世纪,civility这个词通常被当成我们现在所用的词civilization来使用”。②到了启蒙运动时期,“文明”(Civilization)这个词“背后潜藏着启蒙主义的一般精神,强调的是世俗的、进步的人类自我发展”。它“凸显了现代性的相关意涵:一种确立的优雅、秩序状态”。③ 值得注意的是,“文明”的概念在近代早期的西方历史当中,并非只是简单作为一个描述某种社会状态的名词,而是有着较为明确的政治意涵。伴随着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进行海外殖民扩张活动,宗教势力与政治势力结合,以是否属于“基督教文明”为标准来划分世界,凡是不属于信仰基督教的地方,都可以由基督徒进行占有。在著名的《大地的法》一书里,施米特指出了这样进行划分的政治意图:凡是被划分为非基督教的地区,“这里不存在战争的法律限制,所行的只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④在这些地区,作为海外扩张主力的基督徒们享有充分的“自由”。而这种自由的本质,“是因为这条线划定了一个可以肆意使用暴力的区域。该界线的潜台词是,只有基督教欧洲的子民,才能成为参与新全球占取的协约伙伴”。⑤可见,在这样的话语体系下,那些非基督教地区在政治上是属于“非文明”的,他们生活的地方可以被视作“无主地”——因为那里的人不懂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不知私有财产观念、缺乏成熟的政治组织(当然,这些事项的具体标准都是由西方人定的),因此规范欧洲国家之间行为的法律在那里不起作用,为了传播基督教的义务,为了建立一种高级文明的秩序,象征着“文明”的基督徒可以对那些地方任意进行殖民活动。⑥ 到了18、19世纪,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飞速提高,开始进一步将自己的政治与经济力量扩张到全世界,资本主义体制看起来蒸蒸日上,欧洲文明的正面形象被有意识地形塑。与之相对,作为对比或参照对象的非西方地区,就呈现出一种更为“低劣”的样貌,西方人斥之为“半文明”人,后者应该心甘情愿地接受一个高级的文明即欧洲文明的统治。⑦同时许多滥觞于19世纪的所谓“科学”或“学科”,比如人种学、博物学,甚至历史学与政治学,用各种“证据”来“论证”这一点。比如非西方地区的文字如何缺乏逻辑、生活习俗如何“低劣”、政治制度如何“落后”、伦理道德如何“野蛮”、缺乏像基督教那样的宗教信仰等。许多近代西方知识分子都不约而同地参与到不断完善这一意识形态话语的过程之中。在这其中,“种族”被视为一个绝佳的关键例证证明非西方文明低于西方文明。正如马兹什利所论: 他们认为欧洲文明是优越的,有一个不变的实体:种族。因此,文明之门,或者至少是西方模式之门关闭了,紧紧地将野蛮人关在门外。因此,文明与野蛮的二元之分又以一种新的形态保存下来,大多数欧洲人视此为理所应当。现在,若要消除“其他民族”的野蛮性,唯一的途径是以欧洲文明的名义将他们扫到一边,不予理睬,文明可能是欧洲人独占的产业。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