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的辛亥革命,以“五族共和”而成民国。这个历经龃龉而达成的共识,从现代国家的意义上,将中国少数民族群体纳入“民国”之“民”的主体。有意思的是,随后“五四”开启的现代汉语文学,以“立人”为旗号,却未及考虑“人”与“族群”的异同,大概与此相关,新文学传统中少有关于新疆的书写。日本侵略者触发中国知识分子转向对族群问题的集中思考,其中包含的“民族”问题开始浮出水面,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表述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宪法的条文,这个共识的达成,过程复杂,却堪称多方意见和知识汇合的最佳结果。简言之,“蛮戎夷狄”最终改称“少数民族”,成为“人民”不可或缺的部分,被绘入了新中国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蓝图。历史学家蒙文通在1957年出版的一本民族史研究著作的序言中,表达了由此产生的兴奋:“而今则敌寇已降,失土尽复,海内一统,固若金汤,宇内殊俗异语之族,悉乃同胞兄弟之伦。”①五六十年代文艺的“百花齐放”是这一蓝图的生动实现,而其中大量的少数民族题材作品,是最为绚丽欢乐的部分。在这些作品中,关于新疆的描写大致有两种模式:以诗人闻捷《天山牧歌》(1956年)为代表的,写新疆各少数民族生活的诗歌,把风俗人情与历史文化素材,转写为社会主义工农建设的壮怀激烈;另一种模式,以1963年面世的著名电影《冰山上的来客》最为典型,它把延安文学传统中“革命加恋爱”,变形为五十年代打击边疆敌特分子,保卫民族团结与具有新疆民族特色的爱情故事三者间的嫁接。这两类模式,遍布于“十七年”时期的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上述“新疆”书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形象的构成部分,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但历史地看,显然缺乏主体性,没有足够的深度和广度。真正对新疆各民族的生活和习俗有精细描写的作家,是六十年代赴新疆,并在此生活工作十数年的作家王蒙。他七八十年代所写的关于新疆的一批小说,可能是当代汉语小说里,关于新疆少数民族生活最为“主体化”的描写。这批小说对维吾尔族以及新疆其他少数民族六七十年代日常生活,进行了丰富而不失历史反思精神的呈现,从语言风格到故事主题,都深受维吾尔语言文化的浸染。由此,则可引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一个令人困惑甚至深感遗憾的汉语文学现象:中国几大少数民族区域里,关于藏族和藏区,从扎西达娃、马原等到新世纪的阿来、范稳、杨志军(这个名单可以列更长)等作家的作品,可谓蔚为大观;关于蒙古族,自张承志七八十年代之交的一系列草原题材作品开始;到新世纪出现的《狼图腾》《蒙古往事》,有大众影响力的作品也连绵不断;但关于历史文化、民族语言、自然地理等都广袤多元的新疆,在当代汉语文学中,为何没出现类似有影响力的地域或民族主题的书写传统? 背后原因复杂,笔者无意也无力解答该问题,却有个朴素的念想:尽管文学表达有种种局限,但通过文学而形成的不同民族或文化之间的理解和仁爱,却具有“文章胜于甲兵”的特别意义。比如通过读扎西达娃、阿来等的作品,读仓央嘉措诗歌或陈渠珍的回忆录《艽野尘梦》,汉语读者对西藏形成了形象具体的认知;但关于新疆,即使《福乐智慧》《突厥语大词典》《玛纳斯》等各民族的文化经典,或者纳瓦依、阿拜等新疆备民族的大诗人,在汉语世界似乎都只停留在专业知识层面。哪个汉语作家若能写出一部改善或加深大众新疆认知的作品,那真可谓“文之为德也大矣”。法国哲学家朱利安曾描述过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应有的“共享的智性”:“每种文化每个人都让他者的价值在自己的语言中变得可理解,然后再根据这种价值观来反思自身,亦即‘用它们工作’。”②同理,以文学作品增进汉语文化对少数民族的理解,进而促进文化的反思与优化,显然是“共享的智性”之体现。 或许由于上述缘故,我对诗人沈苇的写作一直有特别的关注与期待。1965年出生的沈苇,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新疆工作,至今已三十余年——这是人生与写作的盛年。多年与新疆各民族一起吃羊肉烤馕,吃无花果葡萄干,喝砖茶、伊力特和穆塞莱斯,长期浸泡在新疆少数民族语言里,久久行走于沙漠、绿洲和废墟之间,让一个翩翩江南书生,变成草莽西域汉子;也让他的诗远离了江南的亭台烟雨,却变幻出“柔巴依”“格则勒”“刀郎”,博格达峰、胡杨林、木乃伊、麻扎、大盘鸡等等缤纷的“西域”图案。可以说,他新世纪以来关于“新疆”的写作,突破了固化的意识形态宏图,写下了具有切身之感的诗行。在主题及其呈现方式上,他的诗都有值得深思的特性。 在当代文学史上,关于新疆的文学作品,常与保卫边疆、社会主义建设、阶级情感、民族团结、历史浩劫后的新生等主题相关。把上述既定主题与少数民族生活、自然地理元素与历史文化感喟熔铸为文学话语,不同作家风格有异,但总体区别不大。一个共同点是,这些作品展示的,都是既定历史主题孕育的积极个体形象。或曰,个体形象只是演绎既定历史主题的玩偶。到了沈苇开始书写新疆的二十世纪末,孕育积极个体形象的历史主题大多已失效,两者都处于剧烈的解体和重构过程中。九十年代汉语诗歌重要内在逻辑——修复历史与个体的隐喻性关联,在沈苇的新疆书写中衍变出新形态。换言之,沈苇是九十年代汉语诗歌写作整体风格中溢出的一分子。1998年写的《混血之城》,算是他早期“新疆”写作的宣言,也是修复历史与个体隐喻关联的典型作品。在这首诗里,“边疆”不再是家国意义上的,个体也不再依附于家国而直接获得意义感。我们在诗中所见的,是一个诗人的语言梦想:诗人试图在个体写作与乌鲁木齐这座“混血”的城市之间,建立隐喻关系。他不惜笔墨地呈现乌鲁木齐的“混血”特征,但目的却是将“混血”喻为诗的质地:“无论是汉人、维吾尔人、哈萨克人、蒙古人/是时间中的兄弟姐妹/被同一种夜色覆盖眼帘/又被同一种晨光唤醒”,③城市地理环境和季候特征,现代化的速度,以及多民族多文化的交融状态,都成为诗歌丰富性的隐喻。“异乡人”在此的生根成长,乃是诗人接近写作梦想的象征。总之,整首诗推进的过程,是一个年轻诗人把个人处境转码为写作神话的过程。将个体写作神话化,是现代主义文学的重要主题。沈苇这一代的诗人作家,成长于卡夫卡被大规模谈论、鲁迅被重新认识的历史氛围里,以此来构造写作主体形象,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我们可以将沈苇关于新疆的写作,视为上述写作神话的放大或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