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21)01-0119-10 全面抗战之初,国民党丧失对敌后区域的统治权,日军短时间又难以深入乡村,基层社会因此出现权力真空。敌伪、国民党、中共都曾试图重建秩序,最终脱颖而出的却是军事力量、社会根基最为薄弱的中共政权。究其原因,武装斗争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但根基却在民众。那么,中共军队,也就是中共敌后游击队是如何在根据地扎根的?宏观地讲,是因为中共代表人民的利益。但这个回答显然有些太笼统,尚有深挖之余地。第一,从资源配置上看,军队靠人民养活,二者天然存在紧张关系,如何保持利益一致?第二,客观地讲,中共的武装力量并不足以保证根据地群众稳定地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中共如何赢得群众政治拥护? 现阶段的研究有以下几种解释:第一,利益导向。中共通过重新分配社会利益,赢得多数群众拥护[1]。第二,军事体制优势。中共通过民兵、自卫队、正规军这三级体制,可以有效控制基层社会[2]。第三,文化教育。中共通过各项文化活动,使得群众在新型人际关系中获得参与感、分享感、权力感、平等感,从而赢得认同[3]。这几种解释都有一定道理,但它们忽视了源头问题,即中共如何进入基层社会。从某一横切面看,中共扎根基层社会,是综合手段的运用;但从纵向时间轴看,它也有一个起承转合的过程。本文试图从源头讲起,厘清这个起承转合。这并不是否定某一种手段,只是更专注于时间性,更专注于革命手段的变化。 一、纪律是第一张名片 民众与中共游击队并不天然亲近。敌后战场,武装派别纷繁林立,民众遭受各方面盘剥,对军队极为畏惧。新四军初入江南,粟裕就观察到:敌后军队混杂,有些所谓的“游击队”,如朱永祥、陈德功、韩吉祥之类,大部分是流氓、地痞、土匪、散兵游勇等,纪律很坏,每每花天酒地。“他们的本领,莫过于蹂躏人民,不仅是敲诈、抢劫、奸淫,而且是大肆烧杀。”民众恨之入骨,称为“游吃队”“小日本”。中共游击队初来乍到,与“游吃队”混杂在一起,群众很难区分。粟裕说,起初,“群众不惟看见我们就跑,而且实行坚壁清野,有些强悍的地方,则不准我们住房子、买粮食,甚至向我们开起枪来”[4]。群众惧怕军队,主要是吃亏太多。国民党散兵游勇“抗日不足,扰民有余”,导致中共连带着受误会。据浙东金萧支队队长蔡群帆回忆,1941年6月,他率部从浦东渡海到姚北相公殿,一进村,除了老人和小孩什么人都找不到,家家户户门窗紧闭,小孩嚎啕大哭。经打听才知道,散兵游勇多次洗劫此地,听说有部队过来,青年人立即外出躲避[5]。八路军在北方也面临同样的状况。1938年3月9日陈赓记载,“我们到达宿营地上豁村,群众不察,纷起逃跑。经过我们宣传,知道我们是八路军时,又均返回居地,一时絮乱才告平静”[6]。敌后民众受战乱所害,早已是惊弓之鸟。如何赢得信任,独树一帜,是中共游击队面临的首要问题。 应该说,纪律是第一张名片。中共对此有清醒认知,1939年陈毅明确说:“纪律就是最初的见面礼。这个见面礼弄不好,以后的话就十分难说。”[7]八路军115师政治部主任萧华也说:“没有模范纪律的影响和保证,一切群众工作就无法进行。因此,必须首先在纪律上要群众辨明我军和其他一切军队不同的政治面目。”[8] 中共自红军时代起就特别注重群众工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自不必说。全面抗战爆发后,纪律问题更是被着重强调。例如,八路军方面要求驻军每周检查纪律一次,至少一个月应大清查一次。“损坏遗失者,不论贵贱大小,一律按价赔偿。私用损坏私人赔,公用损坏或无人负责者,均由公家赔”。“借物一律要给借物证”,针线、碗筷、菜盘等日常用品,“一律应自买备”[9]。新四军方面也有类似规定。当然,抽象地谈中共军纪好坏,意义不大。因为对于遵规守纪、严禁扰民,国民党军队、日伪军队也有相关文件指令,关键在于执行,相较于国民党军、日伪军,中共军队维护军纪的手段特别有力。 以下试举几个例证,从微观层面,看看中共军纪的执行情况。1937年10月,陈赓率领386旅奔赴前线,部队出发时,骑兵践踏农民麦田。陈赓记载:“沿途麦田践踏不堪,察其足迹多系骑兵,今晚对各团、营严格纠正此事。”[10]1938年2月28日,陈赓发现771团行军纪律甚差,“特别是军容不整”,立即给团长徐深吉、政委吴福善写信,“具体指出其缺点,并告以怎样纠正的办法”。第二日,陈赓观察:“771团经过我们批评后,今日大事整顿,部队有焕然一新的气象。”此后几日,陈赓仍特别注意军纪问题。3月4日记载:“部队经过整理后,军风纪、群众纪律有了大的进步。”[11]又比如金萧支队,这是一支活跃在浙东的中共抗日武装。据政委杨思一记载,1944年3月,支队被顽军追击,行军非常紧张,即便如此,3月2日,部队出发前,为严肃军纪,仍抽空召开一个公审大会。起因是,一个小战士拿手榴弹向牛贩子拦劫,结果被牛贩子捉住送回游击队。杨思一记载:“经过公审之后,根据大家的意见枪毙了。”[12]可见,中共士兵并非不犯错,对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不是总能丝毫不差地遵守。只是说,中共军事将领有着严格的自律意识,而且能够通过强有力的组织系统迅速纠错,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李钟玄是八路军的一位连长,他在日记中提到的一件小事,最能反映中共军队“有错就改”的特性。1943年11月21日,李钟玄记载,“在此次行动中,小炮班长破坏纪律,拿老乡一条围巾,经发觉后,追出来还了人家,在连里进行了教育”[13]。1939年美国记者贝尔登考察新四军时,也特别注意到中共军队“有错就改”的品质。他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每个士兵都要遵守的,“然而一法既立,就总有违法的人”。“不过新四军的士兵,都已受过多年的训练,他们在军官教导之下,已晓得什么是正当的行为”。而这对中国军队来讲,“不是一桩轻而易举的事情”[14]。诚如贝尔登所言,在中共军队中,价值标准、纪律准则都是很明确的。有了这些东西,虽有个别士兵一时犯错,但军队整体风气不会严重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