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声死了”,是1970年代在高晓声的故交中流传的消息。①在1958年“探求者”四散之后,遣返回乡的高晓声音尘断绝,以至生死未知。因此到了1979年春天,昔日同人在南京再次见到高晓声时,确乎是恍如隔世。艾煊对众人说:“你们看,高晓声下去的时候,还是一个青年人,现在回来,已经是个小老头了!”②二十多年的时光,高晓声仿佛潜入了一条隧道,人们对他其间的生活不知其详,此时看到的只是一个土气的小老头,以及他随后陆续问世的,以返乡后的见闻作为源头活水的小说。③这些小说中的故事,大多发生在以其家乡高家头为原型的陈家村。④ 季红真在写于1985年的一篇评论中说,在同代作家中,“除了高晓声以民族久远的政治历史为背景,自觉地把农民的精神心理,作为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民族性格的典型来加以表现之外,多数作家都侧重知识分子的政治命运,把它作为独立的历史现象来认识”⑤。如其所言,在1980年代及其后的评论界,通常将高晓声视为“归来者”中绝无仅有的农村题材作家(甚至直接称之为农民作家),进而以作者和主人公共同经历的“苦难”为核心,阐述其以“陈奂生系列”⑥为中心的小说创作。与此同时,高晓声自己也在反复强调他与陈奂生们的互文关系:“我同造屋的李顺大,‘漏斗户’陈奂生,命运相同,呼吸与共;我写他们,是写我心。与其说我为他俩讲话,倒不如说我在表现自己。”⑦“我能够正常地度过那么艰难困苦的二十多年岁月,主要是从他们身上得到的力量。正是他们在困难中表现出来的坚韧性和积极性成了我的精神支柱。”⑧ 但在这个问题上,友人高燮初的回忆文章却提供了不同的视角。高燮初说,他与高晓声遭遇相似,都是1957年在南京“出事”,又有“血缘宗亲关系,共同姓高”,“他是出生在武进高姓聚族而居的大村里,落难还乡受到宗族的庇护,大家都保护这个不幸的落难才子,躲过了很多灾难,少吃了不少苦。我的命运差多了,我出生在无锡祖辈相承为高氏的小村里,大家本来以叔伯兄弟相处的人,一下子把我当成了仇人,乌眼鸡一样盯着我,我家中的老人都遭受到折筋断骨的糟蹋,我被打裂了三根脊柱,所以我告诉他农民也是分类的。……我说你在农村受到的恩惠,因此,产生了李顺大与陈奂生等形象,要是我能动笔写小说,可能是血淋淋的暴力形象”⑨。高晓声是否如其所言,是因为“宗族”的原因而受到庇护,将在下文讨论,但这段文字却已经提示我们,如果简单将高晓声看成是“受难者”,并从这个角度分析其人其作,可能产生若干误会,也将错过高晓声与陈奂生们交会的路口。 我将遣返回乡的高晓声,称为陈家村的“城里人”⑩,是基于一则并不算新,只是历来不为人重视的档案性材料:在遣返回乡的二十余年中,高晓声一直保持着国家户口(非农业户口),而并未在董墅村落户。由此我们可知,高晓声这段“隧道”中的生活,依然存在未被照亮的暗区。事实上,在这二十多年中,高晓声的实际生存状态与当地村民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在文学研究的意义上,高晓声之于陈奂生以及陈家村的身份意识与写作姿态,历来是争论不休的话题。特别是1986年王晓明在《在俯瞰陈家村之前》(11)中,指出高晓声完全把自己看作农民、“感受和思考的方式”与农民同化,是他写作的“严重障碍”之后,农民与作家(知识分子)的身份驳诘,始终是讨论高晓声及其“陈奂生系列”难以绕开的关节点。如果考虑到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体系,考虑到“五四启蒙”话语和“深入生活”话语的交织错动,考虑到赵树理、柳青、周立波等人在当代的写作实践,那么在今天仍有必要重审高晓声与其表现对象的关系问题,并且将其置于更具纵深感的参照系中讨论。无论是对于作家作品的理解,对于特定时代、特定题材的文学写作的认识,还是由此展开文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的交叉研究,在非常具体的生活经历与情感经验的层面,深入考究高晓声与陈家村、高晓声与陈奂生的关系形态,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就如同分析柳青与皇甫村、路遥与高加林的复杂关系一样必要。 一、重返“陈家村”的高晓声 1957年的“探求者”事件,已有多位学者做了客观详尽的梳理,本文不再赘述。(12)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探求者”的班底其实是江苏文联创作组,高晓声于1956年3月调入这个新成立的小组,专业从事文学创作。叶至诚时任创作组副组长,此外成员还有方之、陆文夫、顾尔镡、滕凤章等。也就是说,“探求者”的骨干力量虽然年轻,但多兼有干部和作家的双重身份,也与江苏省委、宣传部、文化局等领导机构关联紧密。后来被视为“探求者”集团分子的八人之中,艾煊是省委宣传部文艺处长,方之是团市委宣传部部长,叶至诚是文联党组成员,陆文夫、陈椿年、高晓声等也都是有行政级别的文化干部。(13)因此,即使“探求者”真正成形,也绝不会是自由高蹈的反体制组织。反而是,这一事件从动议到实践的每一步,都是对于“百花”时期“同人刊物也可以办”的中央文艺方针的响应。(14) 因此,在1957年夏季形势急转之后,据说江苏省文联(副主席钱静人等)、江苏省委常委(包括省长惠浴宇、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都有意保护,但由于中央具体指导江苏“反右”工作的专员点名提到“探求者”问题,才不得不公开审查、批判。(15)1957年底,“探求者”被定性为反党小集团,八位成员受到程度不同的处分。陈椿年的处分最重,但他的“罪状”首先是“在北京与林希翎共谋反党”,其次才是“在南京主谋组织反党集团探求者”。对于其他涉事者的处理,则牵扯到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最后高晓声成了顶罪的“首犯”。(16)具体的处分结果是:陈椿年划为“极右”,送进滨海农场劳改,后又送到青海劳动教养;高晓声也被定为“极右”,开除公职,遣返原籍监督劳动。艾煊(时任江苏省委宣传部文艺处长)、叶至诚(叶圣陶之子)戴上右派帽子又当场摘帽,留党察看,叶至诚行政降四级,艾煊下放宜兴太华山区劳动;陆文夫因在事发前给南京文联写过退出探求者社的信,被划为“中右”,行政降两级,下放到苏州机床厂当学徒工。方之、曾华、梅汝恺也都被划为“中右”。(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