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与“建设”两词,虽说自古就有与现在通常义项略同的用法,如“破坏”,在“摧毁”“破除”意义上,汉代《史记·匈奴列传》中即有匈奴“行破坏”、宋朝沈作喆《寓简》卷一中就有“破坏成法”之说;而“建设”,在“建立”“陈设布置”意义上,始成于先秦的《墨子·尚同中》里即有“建设国都”、《礼记·祭义》中则有“建设朝事”之用(参见《汉语大辞典》,北京:汉语大辞典出版社1997年版,中卷第4508页;上卷第1123页)。但是,这两词起码到晚清,在对应性使用上少有,是到资产阶级革命发端之后,才呈渐多迹象,而至民国初年,则愈形发展甚至成为争议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对此简作述论,所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 一 辛亥之前“破坏与建设”舆论的初兴 兴中会成立是资产阶级革命滥觞的标志。《檀香山兴中会盟书》中揭示,该会纲领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檀香山兴中会同盟书》(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0页],此中虽无“革命”与“建设”字眼,但显然包含着“破”“立”之义。其后孙中山及革命党人阐发的革命理论,实际即以革命统领下的“破”“立”为中心展开。并且,不乏有直接而典型的关于“破坏与建设”的论说。 邹容在1903年所作《革命军》中,明确作有专门论说:“有野蛮之革命,有文明之革命。野蛮之革命,有破坏无建设,横暴恣狙,以造成恐怖之时代……为国民增祸乱;文明之革命,有破坏有建设,为建设而破坏,为国民购自由平等独立自主之一切权力,为国民增幸福。”(邹容:《革命军》第三章《革命之教育》,周勇主编:《邹容集》,重庆: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114页)这是将“文明之革命”与“野蛮之革命”严格区分开来,以对应其所行的“破坏”有无“建设”和对国民的悬殊利害,宣明他们所行革命,乃“文明之革命”。随后又进而论说:“欲大建设必先破坏,欲大破坏必先建设,必千古不易之定论。吾侪今日所行之革命,为建设而破坏之革命也。虽然,欲行破坏必先有以建设之。”(邹容:《革命军》第三章《革命之教育》,周勇主编:《邹容集》,第115页)为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制度而竭力呼号的《革命军》,问世后深受欢迎,销量达百万册之多,成为鼓吹革命的响亮号角。而其中的“破坏与建设”,则成为当时对此问题要言不烦的典型论说,阐明其所行“破坏与建设”两者紧相关联、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是《革命军》中也是当时革命言论中相对具有理论深度的环节之一。 由江苏留日学生同乡会在东京创办的革命刊物《江苏》,于创刊当年(1903年)的第五、六期上,连载汉驹的文章《新政府之建设》。其持论“欲开共和政体,先必破专制政体;欲立新政府,必先倒旧政府”,而“非我先有共和政体之精神,何能破专制政体?非我先有新政府之模范,何能倒旧政府?故吾扬共和政体之精神,即为破坏专制政体之先声;我树新政府之模范,即为倾倒旧政府之根基”(汉驹:《新政府之建设》,《江苏》第5期,第22页)。又提出建设新政府的三大“定义”:“一、政府必由全国国民所组织,而以全国国民为政府之实体;一、政府必为全国国民之机关,而以全国公共事务为政府之职掌;一、政府必以全国国民为范围,而专谋全社会幸福为目的”,说照之而行,“此建设政府问题之所由解决也”(汉驹:《新政府之建设(续)》,《江苏》第6期,第31~32页)。显然,当时还没有推翻清王朝,而新政府建设的拟议和蓝图,已经在革命者的头脑中酝酿,成为推翻清王朝的先声,这也是他们建立在“破立结合”基础上的构想。 当然,在清王朝还没有推翻的条件下,“革命的破坏”在革命党人的言论和行动上无疑都是首要的,这时的社会经济“建设”只是在他们拟想当中,基本上还没有实施的条件。他们固然需要对此预先考虑和筹划,但限于条件也仅仅是初步而已。而此时他们头脑中的“建设”,主要还是侧重在政权建设方面,此乃其“破立结合”的当务之急,与新政权下的社会经济建设是有明显阶段性区别的。这也是革命派当时关于“破坏与建设”论说的一个突出特点。 与之相比,改良派则因为并不主张非推翻清王朝不可,而是认为在“立宪”而保留“圣明”皇帝的前提下亦可实现社会改造。他们在辛亥之前的言论中,虽说“建设”也并不特别多用,但实际上,其社会改造主要是说“建设”意义上的事情。特别是康有为在流亡海外后于1904或1905年写成的《物质救国论》中,持论中国“误于自由革命之说”,而“救急之方在兴物质”,诸如“自开工厂”[康有为:《物质救国论》(选录),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70、574、579页]之类。当然,这时改良派内部观点也并不统一,像康有为弟子和昔日维新同道的梁启超,对康氏主旨上是宣扬“建设”的《物质救国论》就不能认可,他“以为自由、革命、立宪足以为国”,而对康氏之说“深不然之,阁置久不印刻”(蒋贵麟主编:《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十五·物质救国论》,台北:台湾宏业书局1987年版,第9页),迟数年后,康氏该书才得以出版。无论如何,康氏当时是执意坚持其“新说”的,这反映出他在维新失败而流亡海外后思想的明显变化,更表现出与革命派的明显差别。